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索引号: 410601000000000000/2023-6399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鹤政[2023]18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7日 发文机关: 鹤壁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13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我市卫星遥感监测优势,切实提升风云气象卫星服务能力和应用效益,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鹤壁市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高水平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气象关键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气象综合观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气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现代化水平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到203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监测系统更加精密,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保障重大战略和服务鹤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气象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组织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防灾避险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持续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工作,强化普查成果应用。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强化基于地域特点的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提升重点区域和敏感行业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推进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产业园区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强化多部门联合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高气象灾害应对处置能力。(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重点,加强区域协同,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完善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人才队伍建设。(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4.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和健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推进气象监测融入城市感知体系。开展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试验,增建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含风廓线仪、毫米波测云仪、气溶胶激光观测仪、微波辐射计等),加强气象卫星遥感和雷达应用,开展地空天协同智能观测,建设三维气象要素实况分析场。完善气象自动观测站网,进一步提升监测精密水平和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捕捉能力。(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构建满足鹤壁气象服务应用场景的空间分辨率达公里级、时间分辨率达小时级的城市小尺度精细化客观预报系统,提升分灾种、分区域、分时段的极端天气精准预报能力,提高短时临近、短中期的预报预测准确率,全面构建无缝隙、全覆盖、智能化精准预报体系。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发展灾害性天气分析和预报技术以及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检验、评估订正技术。(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智慧精细气象服务。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发展基于场景的精细气象服务技术。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互动机制,打造普惠共享的气象服务众创平台,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气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通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夯实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加快推进县级气象台站综合改造,补齐台站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三中心一基地”(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培养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气象领域专家人才申报“鹤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促进气象创新团队建设,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加强鹤壁市农业气象中心(鹤壁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人才引进。将气象防灾减灾内容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对在鹤壁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气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9.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持续推进鹤壁农业气象试验站研究能力建设,重点围绕气象业务与服务、农业气象与卫星遥感利用、气象防灾减灾等研究方向,开展科学研究。加强与省内外气象科研机构及院校合作,共建共享气象开放合作平台,解决制约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难题。用足用好鹤壁创新发展政策,完善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创新激励机制,提升鹤壁气象产业竞争力。(市气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建成国家一流综合气象观测专项试验外场。加强农作物自动化观测、作物分期播种及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等试验,开展国家级新装备、新仪器推广应用前的外场试验,完成区域土壤水分观测(宇宙射线法)、植被和物候观测、通量观测等外场试验任务,提升农业气象观测能力,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气象业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市气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11.实施“气象 ”赋能行动。气象服务主动要对接各行各业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的气象服务水平。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加强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完善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出行安全气象服务供给。积极发展面向金融、保险的气象服务。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体系,促进并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农业气象保障能力。健全气象为农服务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调整优化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完善高标准农田气象观测体系。强化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及相关设备在农情监测中的应用,围绕高标准农田和特色农产品开展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预报评估服务。加强鹤壁农业气象试验站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迭代更新、试验仪器配置等能力建设,提升农业气象试验示范能力。开发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应用平台,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气候变化对农业气候资源的精细化影响评估,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编制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长效机制。搭建公共气象服务融媒体传播平台,完善气象信息传播渠道,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健全公共气象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山区等地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探索建立基于位置和需求的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机制。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市气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

14.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加强重污染天气形势分析和监测,做好城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生态文明气象支撑。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建设风能、太阳能等气象服务中心,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等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立体化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监测预警与综合评估系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开发等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开展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影响评估和应对研究。(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各县区、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政策扶持、信息共享、运行维持等方面强化支持保障。

(二)统筹规划布局。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科学规划气象设施建设布局,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建设项目尽早建成发挥作用。

(三)加大保障投入。加强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地方气象事业项目建设,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推进气象事权融入地方投资项目改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开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检查,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规范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加强防雷安全监管。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各地综合执法范围。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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