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15 来源:鹤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近日,市政府印发了《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鹤政〔2023〕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理解《实施意见》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公益慈善活动,推动我市慈善事业不断发展。2010年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距今已过13年,原文件内容已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落后于当前时代发展,急需出台新的指导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要求,结合鹤壁市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市民政局和市慈善联合总会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以来,市民政局和市慈善联合总会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参考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市慈善联合总会共同起草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广泛征求了市直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社会公示,对有关意见建议予以采纳,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进行了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强化慈善事业组织化、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具有鹤壁特色的全民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加快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鹤壁实践、续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贡献慈善力量。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明确了鼓励和支持开展慈善活动、规范慈善行为、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监督管理4个方面23条重点任务。
(一)鼓励和支持开展慈善活动
一是支持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乡村振兴慈善活动专场”、“99公益日”、中华慈善日慈善活动、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精准帮扶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抗灾救灾、养老助老、幸福家园、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慈善公益等活动。二是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活动。三是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人民团体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各类慈善组织重点面向公益事业、困难群体开展慈善活动,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四是鼓励开展设立不同形式的慈善基金。根据行业特点或不同区域设立慈善基金,支持企业冠名基金和个人冠名基金。五是大力推进基层互助式养老。力争2025年全市100个村社、2028年300个村社实现功能齐全、服务优先和群众满意,“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走在全省前列。六是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积极组织参与网络平台组织的“乡村振兴专场”“99公益日”等大型慈善捐赠活动,鼓励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七是鼓励兴办慈善组织。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八是鼓励开展志愿者服务。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等贫困群体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志愿者服务,鼓励更多民众参与志愿服务。九是加大社会支持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十是大力推进慈善文化建设。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
(二)规范慈善行为
一是切实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管理。慈善组织要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确保人员、财产、慈善活动有序运作。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开展互联网公开募捐,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三是严格规范慈善财产的使用管理。慈善组织应当按照募捐方案或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捐赠财产,及时用于相关慈善项目。四是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建立完善集行业管理、慈善信息公开、慈善项目发布和社会救助需求信息为一体的慈善综合信息系统平台。五是切实加强慈善事业人力资源建设。完善慈善人才培养政策,将慈善人才纳入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慈善工作队伍。
(三)完善激励机制
一是加强对慈善事业的财政支持。以扶贫济困类项目为重点,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二是落实慈善减免税,社会招标优惠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公益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三是建立慈善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完善志愿者志愿服务记录、嘉许和回馈制度,鼓励更多的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责任。二是强化慈善行业自律。三是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中不良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五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密切协同配合、加强督促落实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对慈善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四是加强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