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 2023 〕 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 2024 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集群所在地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开发区、示范区 、 宝山区等非行政区划的功能区,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集群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省前列,且须同时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建设管理规范、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协同创新能力较强、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绿色化发展水平较高等 8 个方面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形成申报材料(附件 3 )报送至省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省辖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填写《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 2024 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三)按照每个细分领域推荐 1 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 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中小特色产业集群的培育工作,聚焦 “7 28 N” 群链,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培育壮大重点集群。认真对照《管理办法》,明确细分领域,突出竞争优势,形成高质量的申报材料。
(二)请于 2024 年 4 月3 0 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含《 2024 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材料(一式 3 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三)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庆 、付晓 0392-3300355
附件: 1. 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 现场核查符合性说明(模板)
3. 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材料
4. 2024 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