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鹤科〔2024〕36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鹤壁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鹤科创〔2022〕3号),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现开展2024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建设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具有服务产业能力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

2. 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同行认可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人员6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

3. 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研究开发场地和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总值达到200万元以上。

4. 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研发费用占上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2%,或不少于100万元;

5. 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

同一单位、同一科研团队本年度在同一领域内限报一类创新平台。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区科技部门申报;

2. 申报单位按照《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认真填写《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编制《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同一单位限报一个创新平台。

3. 隶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推荐申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辖区所属单位进行申报,统一收取各辖区纸质申报材料。各县区科技部门指导申报单位编写申报材料,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以推荐函形式上报;

4. 申报实行统一受理,由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科负责。

三、申报材料

1. 《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认定附件装订一起,纸质材料正反印刷为A4胶装,书籍式装订,书脊处打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完整名称和依托单位名称,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一式五份由县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 申报单位可从鹤壁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jj.hebi.gov.cn)下载《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鹤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材料。

四、相关附件要求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上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和骑缝章);

4. 学术带头人资质证明;

5. 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

6. 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科技成果奖励证书;

7. 专利证书复印件/ 科技查新报告;

8. 银行资信证明及资金来源证明;

9. 合作协议(和其它单位合作时需要);

10. 其它针对申请书内容的证明材料和荣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单位各种荣誉证书等等);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4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址:鹤壁市科技局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鹤壁市淇滨大道203号506房间)

(三)业务咨询电话

电子信息与先进制造科技科:3331876

能源化工与新材料科技科:3327085

农业农村与社会事业科技科:3328152

(四)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3328338

电子邮箱:jhyt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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