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鹤壁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鹤壁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45 来源:鹤壁市消防救援支队 浏览次数:

《鹤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施行。为便于各县区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内容,现就《规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河南省陆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在国家消防法律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尚未修改的背景下,为吸取相关火灾事故教训,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突出多发频发致灾因素管理,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出台本《规定》。

二、制定《规定》的依据有哪些?

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XF/T 3019-2023)、《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建村[2017]50号)、《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规定》共20条,主要分为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第一条至第二条,明确了《规定》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了县区、乡镇政府的消防职责。一是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本级政府的城乡总体规划,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修改;二是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并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三是明确了乡镇开展赋权消防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的执法范围实施消防行政处罚。

第三部分,为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了相关部门的消防职责。一是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履行对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要督促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二是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三是对消防救援机构在实施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任务时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为第九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了各类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本部分根据不同场所消防安全特点,针对导致群死群伤火灾的突出因素,从彩钢板、防盗窗、电动自行车、明火作业、烟花爆竹等风险点切入,规定了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鉴于法律法规对“人员密集场所”的解释较为复杂,本《规定》对其进行了列举法表述,便于理解和操作。

第十九条为转致条款,第二十条为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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