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 ( 豫工信联煤行〔 20 24 〕 69 号 ) 要求, 202 5 年 4 月 20 日至 21 日, 鹤壁 市 工业和信息化 局 组织 有关专家 对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煤矿 进行了 现场 验收 , 形成了《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意见》。依据现场检查验收结论及煤矿整改情况、相关签字程序履行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 鹤壁 市 工业和信息化 局 印发了《关于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煤矿复工复产的批复》(鹤工信发〔 2025 〕 17 号),同意鹤煤六矿复工复产。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 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