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鹤壁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河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等要求,为疏导我市因热源价格调整引起的集中供热价格成本倒挂矛盾,经市政府同意,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组织召开鹤壁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 9:00

地点:鹤壁市逸柏国际酒店东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旁听人员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 消费者代表:李丹丹(居民)、李欣(律师)、张彦军(工程师)、陈玉亮(自由职业者)、张修科(公司职员)、邢俊涛(自由职业者)、赵志强(文化领域工作者)、张美丽(公司职员)、陈军(个体工商户)、秦健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丽娟(基层工作者)、贾玉珂(物业人员)、相宏方(医务工作者)、王卫玲(退休职工)

2. 人大代表:池保军

3. 政协委员:张晓娟

4. 专家学者:彭良德(河南建科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庞鹏飞(河南省众慧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 相关部门:郭磊(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龙海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秦振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张  欢(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张娜(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王长录(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

6. 经营者:徐传广(淇滨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姚军威(盾安供热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彬(金山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长)

7. 利益相关方:高振彬(鹤煤热电厂工作人员)、王昌牛(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李红(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肖慧(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于涛(市价格成本调查认证中心工作人员)、牛咏梅(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刘艳玲(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名单

许士垒(个体工商户)、韩焱鑫(公司职员)、许娟(个体工商户)

三、成本监审结论

经成本监审,2022—2024年度我市集中供热按面积核定三年平均成本是0.156元/平方米·天。按热计量核定三年平均成本0.1625元/千瓦时。2024年12月,我市热力出厂价格从30元/吉焦调整为34元/吉焦。为疏导热源价格上涨部分,按面积核定增加0.0123元/平方米·天,即0.1683元/平方米·天。按流量核定增加0.0144元/千瓦时,即0.1769元/千瓦时。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方案一

按面积计费:居民终端销售价格由0.157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17元/平方米·天,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由0.2533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2833元/平方米·天;

两部制计费: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用户总热费等于基本热费与计量热费之和。居民用户基本热价由0.041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051元/平方米·天,计量热价由0.093元/千瓦时调整为0.12元/千瓦时。非居民用户基本热价由0.07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085元/平方米·天,计量热价由0.16元/千瓦时调整为0.207元/千瓦时。

(二)方案二

按面积计费:居民终端销售价格由0.157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1717元/平方米·天,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由0.2533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285元/平方米·天;

两部制计费:居民用户基本热价由0.041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052元/平方米·天,非居民用户基本热价由0.07元/平方米·天调整为0.0855元/平方米·天。计量热价同方案一。

咨询电话:0392—3327796

联系人:王艺静

特此公告。

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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