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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先进市暨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建设先进市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06〕7号 | 发布时间 | 2006年06月02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重大火灾隐患
整改先进市暨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建设先进市的通报
豫政办〔2006〕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5年,经过各地积极努力,全省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195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38个无现役消防队编制的县(市)按照“有符合规范化管理的营房设施、有列入财政预算的经费渠道、有科学的企业用工机制、有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的灭火救援装备”的标准全部完成建队任务。
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建设工作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强化责任,领导同志深入现场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强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推动工作开展,确保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建设如期完成。为此,省政府决定对郑州等5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先进市和洛阳等3个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建设先进市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要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狠抓消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实,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实现消防工作新的跨越,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建设先进市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 件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建设先进市名单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先进市(5个)
郑州市
南阳市
商丘市
周口市
驻马店市
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建设先进市(3个)
洛阳市
平顶山市
新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