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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济源市和兰考等6县区人民政府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05〕58号 | 发布时间 | 2006年09月05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济源市和兰考等6县区
人民政府的通报
豫政〔2005〕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5年,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决策,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顺利施工,全年完成投资280亿元,14个计划通车项目全部建成通车,9个计划开工项目全部按期开工建设,全年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突破900公里,18个省辖市全部实现高速公路连接,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跃居全国第四,圆满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济源市和兰考县、长垣县、虞城县、新县、泌阳县、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环境工作,认真落实省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坚持领导巡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各种补偿及时足额兑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为,有效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高速公路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了政府重视、部门联动、群众支持的良好施工环境,为辖区内高速公路项目优质快速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此,省政府决定对济源市和兰考县、长垣县、虞城县、新县、泌阳县、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良好的建设环境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抢抓机遇、锐意改革、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营造加快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确保2007年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