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洛阳市提前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任务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05〕2号 | 发布时间 | 2006年09月06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洛阳市提前完成农村中小学
危房改造工程任务的通报
豫政〔2005〕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2003年9月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启动以来,洛阳市各级高度重视,多方筹措资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工程进度。截止2004年底,全市共投入资金3.12亿元,安排项目学校1860所,消除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76.7万平方米。经省政府检查验收,危改工程库内D级危房已全部改造完毕,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提前2年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任务,为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为此,对洛阳市予以通报表彰,提前拨付2005、2006年中央和省应补助洛阳市的危改资金5403万元,并奖励100万元,以奖代补,用于危房改造。
洛阳市要进一步巩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检查、鉴定,及时消除新产生的危房。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洛阳市危房改造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进度,确保2005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任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