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5〕3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郑州市新密造纸企业等五个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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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郑州市新密造纸企业等五个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5〕39号 发布时间 2006年10月0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局等部门
郑州市新密造纸企业等五个重点区域
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5〕39号

郑州、平顶山、新乡、安阳、鹤壁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厅、工商局、监察厅制定的《郑州市新密造纸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平顶山市炼焦行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新乡市造纸行业结构调整和集中整治方案》、《安阳市安林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鹤壁市金属镁行业综合整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郑州市新密造纸企业综合整治方案

省环保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 省监察厅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尽快解决双洎河流域的水污染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省政府与郑州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2005年,双洎河马鞍洞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90毫克燉升以内。

  2006年,双洎河马鞍洞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70毫克燉升以内。

  2007年,双洎河马鞍洞断面水质COD浓度控制在50毫克燉升以内。

  (二)工作目标

  加大造纸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步伐,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全面改善双洎河水环境质量。

  二、综合整治措施

  (一)加快造纸工业结构调整

  1.工作任务

  2005年5月底前,关闭35家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2005年6月底前,关闭15家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关闭名单见附件1)。

  2.关闭标准

  断水断电、注销执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新密市政府负责,新密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业、环保的副市长、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主任、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各乡镇政府负责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电力部门负责切断电源,工商部门负责注销营业执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严防死灰复燃(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1)。

  凡发现2起及以下未按照标准关闭到位,或已关闭企业死灰复燃的,对新密市政府通报批评;发现2起以上的,将按照《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豫监发〔2003〕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工作任务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对新密市第一造纸厂、新密市万通造纸厂立即实施停产治理,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对废纸(商品浆)造纸较为集中区域,组建21个造纸集团公司,按照“统一法人、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治理”的原则,实行联合治污,2005年6月底前,建成与其生产能力相配套的二级生化处理工程。

  (2)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所有重点排放水污染的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重点排放水污染企业允许排放浓度见附件2)。

  (3)强化监管机制

  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新密市5月底前必须完成对重点排污企业治污能力工艺的核定,凡是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或关闭。明确负责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人员,实施监管责任制(重点排污企业环境监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4)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2005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造纸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2005年12月底前,直接向双洎河排放废水的造纸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2.工作标准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的企业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必须实施停产治理。

  3.工作责任

  凡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超标1倍以下的发现1次停产治理,予以经济处罚,发现2次立即予以关闭、取缔;超标排放1倍以上的立即予以关闭。私设暗道偷排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关闭、取缔。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因环境监管人员未能履行职责,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

  (三)严格控制新污染

  1.工作任务

  拆除、停建、停运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擅自新、改、扩建的项目。同时,要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2.工作标准

  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环保审批部门同意建设的批复,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运,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质量目标及总量控制要求。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新密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市长、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工作由新密市环保局负责。

  凡省辖市以上环保部门发现2起以下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对新密市政府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将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市市长、分管环保的副市长和环保局局长的责任。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1.工作任务

  2005年12月前底,新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2.工作标准

  管网配套,按期建成。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新密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市长、城建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具体工作由新密市城建局负责,

  凡不能按期完成上述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新密市市长要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五)加大区域综合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1.工作任务

  2005年6月底前,完成《新密市双洎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审查。

  2005年10月底前,开始对双洎河河道进行分段集中清淤,对河堤进行绿化。

  2005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新密市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

  2.工作标准

  按期完成任务。

  3.工作责任

  《新密市双洎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落实;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由水利部门牵头,沿河各乡镇负责落实;工业污水综合处理厂专项资金筹措及建设工作由市政府牵头,环保、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和相关乡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凡不能按期完成上述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新密市市长要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监测监控

  新密市环保局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分人到乡镇,建立巡查记录,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派驻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人员要建立监管记录,对企业违法排污现象要做好取证工作,并及时上报,阻止环境违法行为。

  郑州市环保局要对河流目标断面的水质进行加密监测,在常规监测周期外,每月至少加密监测2次(建成自动监测站并和省环保局联网的,可不加密监测);要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督检查,每周至少暗查1次,每月将目标断面水质和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结果在月底前上报省环保局。对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地方,要追查到源头,严肃处理。

  省环保局不定期地对河流目标断面水质监测和重点污染源暗查,检查环保部门监管企业人员的监督情况。目标断面的水质抽查监测结果参与目标考核评定。(二)严格目标考核严格实行水质断面目标考核,当水质浓度超过目标值0.5倍(含0.5倍)以上,按2次不达标计算扣分;目标断面水质连续两次超标,由郑州市向新密市政府出示黄牌警告;第三次超标则确定新密市未完成当年水环境质量责任目标,暂停所有排放水污染物建设项目审批,直至水质好转。并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新密市政府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

  发展改革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大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核准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

  工商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因污染严重和环境违法而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及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注销或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电力部门:对依法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建设部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场(厂)的建设;督促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企业化改制,实现市场化运营。

  水利部门: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对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吊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当地环境质量恶化,引发环境纠纷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定期新闻发布

  省环保局每月向社会发布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每季度发布双洎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进展情况。郑州市、新密市环保局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重点排污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2005年新密市关闭造纸企业及责任分工

序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乡镇关闭期限乡镇电业局工商局环保局
责任领导责任人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分管领导分管人员监管人员
1新密市老城西街造纸厂杨元杰城关镇2005年5月牛军虎王庆和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钱少辉李官保
2新密市豫新纸业有限公司郭超杰城关镇2005年5月牛军虎申和平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钱少辉李官保
3新密市来集造纸厂来群州来集镇2005年5月薛奎武余海彬
孙明亮
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刘武英杜会彬
4新密市裴沟造纸厂裴留群来集镇2005年5月郑秀峰裴海亭
裴新建
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刘武英杜会彬
5新密市兴华板纸厂龙进财大隗镇2005年5月陈丙山杨松山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6新密市金汇造纸厂王喜平大隗镇2005年5月陈战敏靳征宇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7新密市兴龙造纸厂龙超锋大隗镇2005年5月陈丙山张信忠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8新密市涂布造纸厂申长治大隗镇2005年5月杨兴顺白银州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9新密市大隗民政纸厂王明杰大隗镇2005年5月丁春杰杨建伟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10新密市观寨二板纸厂刘铁林大隗镇2005年5月李亚辉王巧红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11新密市大隗镇华鑫造纸厂秦福业大隗镇2005年5月朱建峰王巧红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12新密市华星造纸厂龙治安大隗镇2005年5月朱建峰白银州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13新密市双洎河造纸厂顾群大隗镇2005年5月杨兴顺张信忠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14新密市洧滨造纸厂郝海迅大隗镇2005年5月刘建敏杨建伟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15新密市物资润发造纸厂许来运大隗镇2005年5月陈国敏王会玉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序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乡镇关闭期限乡镇电业局工商局环保局
责任领导责任人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分管领导分管人员监管人员
16新密市苟堂造纸厂刘三秀苟堂镇2005年5月朱青见刘秋霞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杨玉超
17新密市江华造纸厂刘汝治苟堂镇2005年5月李天义郭恩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杨玉超
18郑州中兴造纸有限公司陈中有西大街2005年5月魏建朝张宏耀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张金涛高东彩
19新密市大隗金星造纸厂刘永现大隗镇2005年5月许超凡杨建伟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20新密市罗湾第一板纸厂刘丙钦大隗镇2005年5月陈丙山杨松山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21新密市第五造纸厂卢高举大隗镇2005年5月许超凡徐马套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22新密市华洋造纸厂龙福来大隗镇2005年5月朱建峰赵松亮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23新密市大隗镇豫龙板纸厂卢松照大隗镇2005年5月许超凡杨建伟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24新密市裕华造纸厂苏战华大隗镇2005年5月吴永亮陈超军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25新密市大隗新兴造纸厂张福黑大隗镇2005年5月陈战敏靳征宇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26新密市大隗镇长城造纸厂吕玺臣大隗镇2005年5月赵青江李战州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27新密市华丰造纸厂张万顺大隗镇2005年5月刘建敏马西坡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28新密市华明造纸有限公司苏炎山来集镇2005年5月朱根岭苏炎森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刘武英杜会彬
29新密市裴沟板纸厂裴运祥来集镇2005年5月郑秀峰裴海亭
裴新建
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刘武英杜会彬
30郑州矿务局华丰造纸厂翟留遂来集镇2005年5月郑秀峰裴海亭
裴新建
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刘武英杜会彬
31新密市福升纸业有限公司马进升苟堂镇2005年5月李天义郭恩玉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杨玉超
32新密市永丰纸制品厂刘庚苟堂镇2005年5月李天义郭恩玉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杨玉超
33新密市荣鑫造纸厂刘二林城关镇2005年5月牛军虎曲峥荣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钱少辉李官保
序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乡镇关闭期限乡镇电业局工商局环保局
责任领导责任人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分管领导分管人员监管人员
34新密市育发造纸厂程国亮西大街2005年5月魏建朝张宏耀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张金涛高东彩
35新密市商业振兴造纸厂康少光城关镇2005年5月张海栓冯金海
刘喜中
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钱少辉李官保
36新密市华兴造纸厂张朝大隗镇2005年6月杨兴顺白银洲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37新密市纸坊振兴造纸厂侯运奇大隗镇2005年6月丁国仁孙官印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38郑州阳光纸业有限公司吕治富大隗镇2005年6月李亚辉王巧红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39新密市正威箱板纸厂刘长有大隗镇2005年6月李亚辉王巧红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0郑州矿务局新华造纸厂胡海军大隗镇2005年6月李亚辉王巧红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1河南省经协造纸厂吕福军大隗镇2005年6月李亚辉王巧红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2新密市朝阳造纸厂张彦标大隗镇2005年6月陈占敏靳征宇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3新密市大隗第一造纸厂周二军大隗镇2005年6月许超凡杨建伟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4新密市大隗第三造纸厂刘泮来大隗镇2005年6月许超凡杨建伟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5新密市大隗第六造纸厂卢福兴大隗镇2005年6月许超凡杨建伟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6新密市大隗顺兴造纸厂孙建伟大隗镇2005年6月丁国仁刘用水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7新密市群鑫造纸厂张爱云大隗镇2005年6月樊瑞辉孙巧玲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8新密市隆丰造纸厂刘天佑大隗镇2005年6月韩云峰张金涛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49新密市玉通纸业有限公司张玉钦大隗镇2005年6月朱建峰刘伟杰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50新密市环保工贸造纸厂崔建宏大隗镇2005年6月樊瑞辉孙巧玲周建军王跃东魏德文李松涛孙首伟

附件2

重点监控排污企业一览表


企业名称法定
代表人
地址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毫克/升)
环保部门
监管人员
备注
1新密市三明纸业有限公司王治业大隗镇窑沟村100刘继珠、李伟、周
录松
集团公司
2新密市新源纸业有限公司张海洲大隗镇大路沟
100刘金岳、王向阳、
杨建强
集团公司
3新密市方圆纸业有限公司侯运喜大隗镇纸坊村100刘金岳、刘书涛、
于富超
集团公司
4新密市天元造纸集团有限公司李得臣大隗镇观寨村100刘金岳、杜福伟、
龙全升
集团公司
5新密市昶龙造纸集团有限公司白俊忠大隗镇铁匠沟
100刘继珠、钱新声、
蒋瑞敏
集团公司
6新密市东鑫纸业有限公司张彦标大隗镇黄湾寨
100高建国、李智杰、
郑树伟
集团公司
7郑州市汇通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许超凡大隗镇大隗村100刘金岳、刘继珠、
高建国
集团公司
8新密市恒丰纸业有限公司张本立大隗镇铁匠沟100刘金岳、刘继珠集团公司
9郑州市康华福利造纸厂杨国安大隗镇进化村100高建国、刘卫东、
陈玉峰
集团公司
10郑州鸿发纸业有限公司刘志学苟堂镇苟堂村100杨二俊集团公司
11新密市春光纸业有限公司刘春喜苟堂镇石庙村100李雁峰、杨二俊、
康润春、郭海超
集团公司
12新密市三丰纸业有限公司张桂山苟堂镇小刘寨
100李雁峰、钱超鹏、
杨二俊、陈新彬
集团公司
13新密市新鑫纸业有限公司高新超刘寨镇东马庄
100马永杰、赵会晓、
徐新凯
14郑州矿务局东风纸业有限公司苏建彬新华路办事处
杨寨村
100徐银娥、王韶辉、
张伟峰、李旭东
集团公司

企业名称法定
代表人
地址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毫克/升)
环保部门
监管人员
备注
15新密市崔庄第二造纸厂孙金钊超化镇崔庄村100陈建新、吕顺亭、
李宏伟
16新密市荣昌纸业有限公司路明才来集镇苏寨村100张伟峰、崔少辉
17新密市宏远纸业有限公司刘庆炎大隗镇观寨村100刘金岳、杜福伟、
龙全升
18新密市锦江纸业有限公司刘遂安大隗镇大隗村100刘金岳、刘继珠、
高建国
19新密市永光纸业有限公司胡海松大隗镇观寨村100刘金岳、杜福伟、
龙全升
20新密市东方工贸纸业有限公司张喜全大隗镇铁匠沟
100刘继珠、钱新声、
蒋瑞敏
21新密市文明纸业有限公司张书芳大隗镇黄湾寨
100高建国、刘卫东、
陈玉峰
22新密市海彬实业有限公司于海彬来集镇来集村100张伟峰、李旭东、
米利君
集团公司
23郑州矿务局裴沟矿造纸厂石青甫来集镇裴沟村100张伟峰
24新密市桧树亭造纸厂张长有来集镇桧树亭
100张伟峰、崔少辉集团公司
25郑州安邦纸业有限公司王治安新华路办事处
惠沟村
100徐银娥
26新密市第一造纸厂高雁峰超化镇超化村100陈建新
27河南东风纸业有限公司焦艳玲来集镇苏寨村100张伟峰、李旭东
28新密市杨家门第一板纸厂杨合山来集镇100张伟峰
29新密市农垦造纸厂刘辰盈苟堂镇100李雁峰、杨东晓
30新密市顺兴纸业有限公司孙小会大隗镇大庙村100刘金岳、王向阳、
杨建强
集团公司
31新密市群鑫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崔合群大隗镇孙沟村100高建国、刘卫东、
陈玉峰
集团公司

企业名称法定
代表人
地址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毫克/升)
环保部门
监管人员
备注
15新密市崔庄第二造纸厂孙金钊超化镇崔庄村100陈建新、吕顺亭、
李宏伟
16新密市荣昌纸业有限公司路明才来集镇苏寨村100张伟峰、崔少辉
17新密市宏远纸业有限公司刘庆炎大隗镇观寨村100刘金岳、杜福伟、
龙全升
18新密市锦江纸业有限公司刘遂安大隗镇大隗村100刘金岳、刘继珠、
高建国
19新密市永光纸业有限公司胡海松大隗镇观寨村100刘金岳、杜福伟、
龙全升
20新密市东方工贸纸业有限公司张喜全大隗镇铁匠沟
100刘继珠、钱新声、
蒋瑞敏
21新密市文明纸业有限公司张书芳大隗镇黄湾寨
100高建国、刘卫东、
陈玉峰
22新密市海彬实业有限公司于海彬来集镇来集村100张伟峰、李旭东、
米利君
集团公司
23郑州矿务局裴沟矿造纸厂石青甫来集镇裴沟村100张伟峰
24新密市桧树亭造纸厂张长有来集镇桧树亭
100张伟峰、崔少辉集团公司
25郑州安邦纸业有限公司王治安新华路办事处
惠沟村
100徐银娥
26新密市第一造纸厂高雁峰超化镇超化村100陈建新
27河南东风纸业有限公司焦艳玲来集镇苏寨村100张伟峰、李旭东
28新密市杨家门第一板纸厂杨合山来集镇100张伟峰
29新密市农垦造纸厂刘辰盈苟堂镇100李雁峰、杨东晓
30新密市顺兴纸业有限公司孙小会大隗镇大庙村100刘金岳、王向阳、
杨建强
集团公司
31新密市群鑫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崔合群大隗镇孙沟村100高建国、刘卫东、
陈玉峰
集团公司

企业名称法定
代表人
地址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毫克/升)
环保部门
监管人员
备注
32新密市龙王庙纸业有限公司王建庄大隗镇龙王庙
100高建国、刘卫东、
陈玉峰
集团公司
33新密市豫兴造纸厂周书臣新华路办事处100徐银峰、王韶峰商品浆
34新密市申华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崔聚财大隗镇五里堡
100刘金岳、杜福伟、
龙全升
商品浆
35新密市昌源造纸有限公司刘长青超化镇王村100陈建新、吕顺亭、
李爱松
商品浆
36郑州鸿丰实业有限公司刘建涛苟堂镇石庙村100郭海超商品浆
37新密市鑫丰造纸有限公司孙得水苟堂镇石庙村100郭海超商品浆
38郑州科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新
密分公司
徐科技城关镇下庄河
100徐银娥、魏小旭商品浆
39郑州丰华板纸厂郑永森大隗镇北沟村100郑树伟商品浆
40新密市丽华纸业有限公司龙华峰大隗镇老其沟
100高建国、李智杰、
郑树伟
集团公司
41新密市神州纸业有限公司刘太和苟堂镇苟堂村100李雁峰、钱玉卿商品浆
42新密市华都纸业有限公司杨国平苟堂镇小刘寨
100李雁峰商品浆
43新密市周岗育英造纸厂段水申超化镇周岗村100陈建新、吕顺亭、
杜建峰
商品浆
44新密市万通造纸厂吕忠诚刘寨镇吕楼村100马永杰、赵会晓商品浆
45新密市豫翔纸业有限公司张文定刘寨镇100马永杰、赵会晓商品浆
46新密市光明纸业有限公司吕太顺大隗镇北沟村100刘金岳、刘继珠、
高建国
集团公司
47新密市顺发纸业有限公司秦树林刘寨镇东马庄
100马永杰、赵会晓、
徐新凯
集团公司
48郑州银河纸业有限公司魏大松大隗镇观寨村100刘金岳、杜福伟、
龙全升

 

平顶山市炼焦行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省环保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 省监察厅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为尽快解决平顶山市炼焦行业无序发展和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实现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平顶山市炼焦行业环境污染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所有焦化企业达到国家关于清理规范焦碳行业的要求,实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煤堆、灰渣堆场、工业料堆等各类物料堆放场所建成规范化的堆放仓或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二、炼焦行业整治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工作任务

  (1)巩固“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严防已取缔的小土焦、改良焦死灰复燃。发现一起,关闭、取缔一起。

  (2)所有保留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焦碳行业的要求限期整改,实现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本企业的煤堆、灰渣堆场、工业料堆、建筑材料等各类物料堆放场所,都要建设规范化的堆放仓或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2.工作标准

  辖区内无“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企业存在;每个企业都要明确环保责任人;逐个企业下达具体的扬尘污染治理任务;对因主要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而应停产整顿的企业,必须停产到位,未经环保部门认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市、区)长、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

  凡省辖市以上环保部门发现县(市、区)辖区内2起及以下小土焦、改良焦污染企业,或停产整顿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或未完成扬尘污染治理任务的,对县(市、区)政府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将按照《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豫监发〔2003〕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县(市、区)的县(市、区)长、分管环保的副县(市、区)长和环保局局长的责任。

  (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1.工作任务

  对现有焦化企业,按照国家对焦碳行业炭化室高度、污染防治设施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分别予以关闭取缔或限期整治。

  (1)现有40家焦化企业中,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没有环保设施的立即予以停产。

  (2)14家炭化室高度在2.5米(含2.5米)以下且无污染防治设施的焦化企业于2005年6月底前关闭到位,包括省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中已确定的7家炼焦企业;6家有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于2006年12月底关闭到位。

  (3)4家炭化室高度在2.6至2.8米(不含2.8米)且无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于2005年12月底关闭到位;1家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的企业于2006年底前关闭到位;1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生产线于2007年底前关闭到位。

  (4)14家炭化室高度在2.8至4.3米的炼焦企业,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关于清理规范焦碳行业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发改产业〔2004〕941号)立即全部停产治理,2005年底前完善化产回收设施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凡以上设施有一项未建设、未整改到位的,立即予以关闭。

  以上关闭企业及生产线名单见附件1,停产治理企业名单见附件2。

  (5)按照以上标准,经治理整顿符合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时限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时限。

  2.工作标准

  取缔、关闭企业的工作标准是:断水断电、注销执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业、环保的副县(市、区)长、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主任、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

  凡省辖市以上发展改革和环保部门发现县(市、区)辖区内未按本方案规定时限和工作标准关闭、取缔、淘汰到位的,对县(市、区)政府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县(市、区)的县(市、区)长、分管工业、环保的副县(市、区)长、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主任、环保局局长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作

  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监督有关县(市、区)政府按时完成整顿任务;监督应关闭的企业是否按时关闭到位;停产治理的企业是否按时停产,按要求进行治理;负责向监察部门提供责任追究的事实材料。

  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督促相关县、区、市政府完成工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监察部门: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依法追究对当地的环境问题久拖不决,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法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商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已经注册登记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不予通过年审;对应关闭、取缔、淘汰的企业,及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水利(供水)部门:根据有关县(市、区)政府通知,对依法应关闭、取缔、淘汰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水。

  电力部门:按照平顶山市政府下发的文件,对属于应关闭、取缔、淘汰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在企业停产治理期间,不得供应生产用电。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和化产回收设施需要供电的,经市环保局同意并接到通知后,方可供应建设用电。

  四、整顿善后工作

  要引导业主进行多形式的合资合作,建设现代化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年生产能力在百万吨以上的大型焦化企业,同时做好善后工作,严防业主和有关人员借机无理上访,确保社会稳定。对依法关停的国有企业,做好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或一次性补偿工作,积极申请有关部门落实城市居民低保政策。 

附件:1﹒平顶山市关闭焦化企业及生产线名单

2﹒平顶山市停产治理焦化企业名单

附件1

平顶山市关闭焦化企业及生产线名单


企业名称法定
代表人
地点关闭时限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
1汝州市地灵焦化有限
公司
贾更正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2汝州市鑫龙焦化有限
公司
邓伟明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3汝州市寄料焦化厂霍团国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4汝州杜清朝机焦厂杜清朝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5汝州王照军机焦厂王照军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6汝州市顺能焦化有限
公司
李玉庆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7平顶山市第四焦化厂杨涛鲁山县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企业名称法定
代表人
地点关闭时限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
8汝州市乾元能化有限
公司
康元水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9汝州市鳌轮能化有限
公司
刘贵臣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0汝州市恒达焦化厂赵春城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1汝州市安利焦化厂苏东海汝州市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2石龙区残联福利洗煤
焦化厂
赵遂红石龙区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3宝丰县福利洗煤焦化
王杰士宝丰县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4宝丰县鸿发焦化厂赵提宝丰县2005年6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5汝州市顺通焦化厂王天照汝州市2005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6平顶山市华枫焦化公
冯博宇石龙区2005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7宝丰鸿发焦化厂赵提宝丰县2005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8郏县鸿运焦化厂张华烨郏县2005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19汝州市天宝焦化有限
公司
渠清团汝州市2006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20平煤五矿焦化厂武联合新华区2006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21香山焦化厂任俊阳新华区2006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22东高皇乡东湖焦化厂王义文卫东区2006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23平顶山市康富煤化有
限公司
康杰鲁山县2006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24宝源选煤焦化厂高广耀宝丰县2006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25宝丰县永发焦化有限
公司
孙建永宝丰县2006年12月底县(市、区)长县(市、区)电业局
长、环保局长
26河南天宏焦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老生产
线)
郝川声平顶山市2007年12月底平顶山市市长市电业局长、环保
局长

新乡市造纸行业结构调整和集中整治方案

省环保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 省监察厅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新乡市制浆造纸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污染重的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结构调整和综合整治,提升新乡市造纸行业的整体水平,切实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环境和谐相处。

  二、工作目标

  调整、优化造纸工业结构,关闭规模以下和所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企业,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政府责任目标要求。

  三、工作任务

  新乡市现有17家制浆造纸企业,2005年5月底前,保留7家造纸企业制浆设施,关闭9家造纸企业的制浆设施,彻底取缔1家制浆造纸企业。保留的7家制浆造纸企业为:新亚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鸿达纸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龙泉集团造纸总厂、新乡兴宁集团、新乡县刘店造纸总厂、辉县市兴源造纸厂、辉县市平原造纸厂。

  (一)新亚纸业集团要根据现有碱回收能力,限制制浆规模,确保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排污。

  (二)鸿达纸业有限公司、辉县市兴源造纸厂要加强黑液综合利用的管理,保证中段水治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实施清洁生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

  (三)龙泉集团造纸总厂制浆能力由新乡市环保局依据其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核定,并报省环保局核准。在生产过程中若企业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立即关闭所有制浆设施。兴宁集团和刘店造纸总厂2005年5月底前停止制浆。以上3家企业能否建设碱回收工程,由新乡市进行河流水环境容量核算,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辉县市平原造纸厂2005年5月底前停止制浆,待碱回收和中段水处理工程建成后,经批准方可恢复制浆生产。

  (五)2005年5月底前关闭新乡县书春纸业有限公司、新乡金源纸业有限公司、新乡县造纸厂、新乡县七里营镇第四造纸厂、新乡县四达公司造纸厂、新乡县顺达纸业有限公司、新乡市苏门造纸厂、封丘县精诚纸业有限公司、凤泉区华新造纸厂的草类制浆生产线。

  (六)2005年5月底前彻底关闭长垣县造纸厂,并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四、工作标准

  (一)排放标准

  根据省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要求,新亚集团COD排放浓度控制在300毫克燉升以内;鸿达纸业有限公司COD排放浓度控制在290毫克燉升以内;龙泉集团造纸总厂COD排放浓度2005年6月30日前控制在300毫克燉升以内;辉县市兴源造纸厂COD排放浓度控制在300毫克燉升以内;其余造纸企业COD排放浓度一律控制在100毫克燉升以内。

  (二)关闭标准

  对关闭的9家草类制浆生产线造纸企业,做到拆除蒸球并清除出厂。对关闭的1家造纸企业,必须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全市所有关闭草类制浆生产线的造纸企业,若转再生纸生产,必须经省、市环保部门核准,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生产、排污。

  五、工作责任

  新乡市要建立造纸行业结构调整和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市、县(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县(市)政府:对关闭造纸企业及草类制浆生产线负总责,统一组织落实。

  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督促完成造纸工业结构调整任务。工商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被依法取缔关闭的企业,及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注销或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电力部门:对依法取缔关闭的造纸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环保部门:市、县(市)两级环保部门加强对保留造纸企业的监控。市环境监测站每月至少监测1次,县环境监测站每月至少监测2次。发现1次超标,提请政府停产治理,2次超标,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新乡市环保局要加强对河流出境断面的监测,掌握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005年底前,督促所有保留造纸企业必须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施24小时监控。

  六、责任追究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当地环境质量恶化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豫监发〔2003〕6号)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纪律和行政责任。对于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新乡市制浆造纸企业监管及责任分工一览表
序号企业名称直接责任人
(乡镇长)
监管责任人
(县环保局局长)
驻厂监管责任人
(县环保局工作人员)
1新乡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世彦李凤仙严国刚、靳全富
2新乡鸿达纸业有限公司范新生李凤仙丁长美
3河南省龙泉集团造纸总厂赵世彦李凤仙黄晓磊、王朝阳、赵辉
4新乡县刘店造纸总厂赵世彦李凤仙马庆有
5新乡兴宁集团王春安李凤仙刘庆锋、杨荣丽
6新乡顺达纸业有限公司刘兵李凤仙张芳、李瑞芳
7新乡金源纸业有限公司杨泽文李凤仙徐春林
8新乡县书春纸业有限公司赵世彦李凤仙李孝明
9新乡县四达公司造纸厂赵世彦李凤仙炎士兰、段翠英
10新乡县七里营镇第四造纸厂赵世彦李凤仙杨冠军
11新乡县造纸厂赵世彦李凤仙王亚辉
12长垣县造纸厂徐建珍陈广社夏瑞卿
13封丘县造纸厂常绍峰李建军韦见深
14辉县市兴源造纸厂刘志方吴桂昌陈海良
15辉县市平原造纸厂刘玉军吴桂昌侯科海
16辉县市苏门造纸厂董民富吴桂昌杜新军
17华新造纸厂韩开钊李清平魏永胜

安阳市安林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省环保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 省监察厅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为尽快解决安林公路沿线污染问题,有效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省政府与安阳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内容要求,结合安林公路沿线环境污染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指导,以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强化环境管理为手段,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实现安林公路沿线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和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国家产业政策得到落实,全面关闭、取缔、淘汰安林公路两侧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低水平重复建设得到有效制止,区域产业结构得到较好调整。

  (二)安林公路沿线所有工业污染源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工业料堆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

  (三)安林公路道路扬尘污染明显减轻,沿途景观显著改善。

  (四)安林公路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路沿线大气总悬浮物浓度降低40%以上。

  三、综合整治范围

  (一)原则上安林公路两侧距公路各1公里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源;

  (二)水冶镇、曲沟镇、许家沟乡等大气环境污染严重的局部区域;

  (三)安林高速公路经过区域的大气污染源。

  四、综合整治内容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工作任务

  (1)巩固2003年、2004年“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严防已取缔、关闭、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发现一起,关闭、取缔一起。

  (2)所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必须实现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环保手续,但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见附件1)。

  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环保手续、污染治理设施完善,能够实现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由当地环保部门派驻环保督察员,监督企业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安林公路两侧所有保留企业,对本企业的煤堆、灰渣堆场、工业料堆、建筑材料等各类物料堆放场所,都要建设规范化的堆放仓或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2.工作标准

  辖区内无“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企业存在;明确企业环保责任人;逐个企业下达具体的扬尘污染治理任务;对因主要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而应停产整顿的企业,必须停产到位,未经环保部门认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市、区)长、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

  凡省辖市以上环保部门发现县(市、区)辖区内2起及以下“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或停产整顿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或未完成扬尘污染治理任务的,对县(市、区)政府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将按照《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豫监发〔2003〕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县(市、区)的县(市、区)长、分管环保的副县(市、区)长和环保局局长的责任。

  (二)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

  1.工作任务

  (1)2005年5月20日前,取缔、淘汰18家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下(窑径2.8米以下)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20条(座)(见附件2);关闭主要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安阳陈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对其他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上的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时限关闭,但经监测达不到国家新的排放标准的,立即予以停产。

  (2)2005年5月20日前,关闭以煤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烟窑耐火材料生产线5条,取缔严重污染安林公路的其他耐火材料和建材企业9家;关闭4家未建设配套电捕除尘设施的碳素生产企业的焙烧炉和地炉生产线8条(座)(见附件2)。

  (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2004〕746号)规定,2005年底前,淘汰5家钢铁企业100立方米以上、200立方米以下高炉9座;淘汰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6台(见附件2)。

  (4)虽未列入名单,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或省政府规定应该关闭、取缔、淘汰的企业或生产线,一经发现,也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时限予以落实到位。

  (5)对被取缔、淘汰、关闭企业的现有放射源和废弃放射源,要预先清查登记,全过程管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省“清查放射源”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2.工作标准

  关闭、取缔的标准:断水断电、注销执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

  淘汰生产线的标准:废毁主要设备,不得转移。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业、环保的副县(市、区)长、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主任、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

  凡省辖市以上发展改革和环保部门发现县(市、区)辖区内未按本方案规定时限和工作标准关闭、取缔、淘汰到位的,对县(市、区)政府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县(市、区)的县(市、区)长、分管工业、环保的副县(市、区)长、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主任、环保局局长的责任。

  (三)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1.工作任务

  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

  2.工作标准

  断水断电、注销执照。

  3.工作责任

  此项工作由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电力、供水和工商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如上述环境违法企业不能如期停产停建,将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四)综合整治沿途景观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安林公路改扩建整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综合整治道路扬尘、露天料堆扬尘、道路绿化、运输车辆管理等造成的环境污染,拆除安林公路两侧有碍观瞻的违章建筑,使安林公路沿途景观明显改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作,狠抓落实。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采取有力保障措施,确保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监督完成工业污染防治各项任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落实放射源环境监管措施。

  发展改革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有关县(市、区)政府完成工业结构调整工作任务。加大对安林公路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项措施、项目的投资工作力度,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予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

  监察部门: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依法追究对当地的环境问题久拖不决,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法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商部门:对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的工业企业,不予注册登记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已经注册登记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不予通过年审;对应关闭、取缔、淘汰的企业,及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吊销或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电力部门:根据有关县(市、区)政府通知,对依法应关闭、取缔、淘汰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

  水利(供水)部门:根据有关县(市、区)政府通知,对依法应关闭、取缔、淘汰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水。

  交通部门:落实道路扬尘治理任务。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禁止运输车辆沿途抛洒物料;禁止尾气超标排放的营运机动车投入营运。

  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林公路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禁止尾气超标排放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规划部门:完成安林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并经省、市政府批准实施。

  公路等其他部门:按照批准的安林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根据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任务。

  (三)实行责任追究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当地环境质量恶化,引发环境纠纷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也在新闻媒体设立专题栏目,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污染企业的依法治理。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社会稳定和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安林路沿线停产整顿企业名单

2﹒安林公路沿线取缔关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单

3﹒安林公路钢铁行业环境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名单

附件1

安林路沿线停产整顿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行业主要生产设备责任单位第一
责任人
主管
责任人
包企业领
导责任人
直接
责任人
监管
责任人
包企业
责任人
1河南安阳海工水泥厂水泥旋窑φ3×100×3座
生料磨φ2.4×13×2台
熟料磨φ2.4×13×1台
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李社英
2安阳市新天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回转窑φ3×100×1座
熟料磨φ2.4×13×2台
熟料磨φ2.4×8×2台
熟料磨φ3×9×1台
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张文广
3安阳县富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磨φ2.2×7.5×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薛静波
4安阳县水冶利华水泥厂水泥熟料磨φ2.2×7.5×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洪文生
5安阳县中原轻体板厂门板1吨锅炉,压力机50吨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高雪平
6安阳县新华印染厂印染染锅6口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周庆
7安阳县德林水泥设备厂机械加工铸造炉1座(3吨)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史艳丽
8安阳县昌泰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
铸造铸造炉1座(2吨)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李素芬
9安阳县红旗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
铸造熔炼炉1座(5吨)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杨清霞
序号企业名称行业主要生产设备责任单位第一
责任人
主管
责任人
包企业领
导责任人
直接
责任人
监管
责任人
包企业
责任人
10安阳县水冶镇南段蜡光纸厂铸造铸涂机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杜伟
11安阳市腾发铝制品厂铝制品冲床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玲冯之丰宋永强郝旺生秦军海
12张军生加工点铝制品压延机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玲冯之丰宋永强郝旺生秦军海
13昌盛铝业有限公司铝制品冲床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玲冯之丰宋永强郝旺生秦军海
14安阳县水冶东宇纸业加工厂造纸轧光机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朱利闯
15安阳市华中卫生用品有限责任公
造纸造纸机2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姬文河
16安阳市金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造纸机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刘艳红
17安阳县新星特种炉料厂耐火材料搅拌机6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姬智
18安阳金方冶金有限公司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刘慧兰
19安阳县水冶红罗山铸造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贾爱珍
20安阳县西街第二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张秀俊
21安阳县向阳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段银花
22安阳县豫北玉旺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梁庆录
23安阳县中州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张艳丽
24安阳县珠泉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武伟
序号企业名称行业主要生产设备责任单位第一
责任人
主管
责任人
包企业领
导责任人
直接
责任人
监管
责任人
包企业
责任人
25安阳县金鑫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李志刚
26安阳县水冶北街耐火三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谢海彬
27安阳县水冶小东关居委会三粉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张海峰
28安阳县水冶镇北街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张志宾
29安阳县水冶北关膨润土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户文宏
30水冶镇太行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2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谢志刚
31安阳县豫北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韩志杰
32安阳县水冶镇南关综合加工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郝秋芳
33安阳县水冶镇南关耐火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马银新
34安阳县水冶镇化工材料厂耐火材料雷蒙磨1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李叶红
35安阳市太行冶金耐火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
耐火材料雷蒙磨2台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郭晓静
36安阳县顺昌砂轮厂加热炉1座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贾天金
37安阳县四福防水材料有限公司SBS生产线1条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张秀丽

 

附件2

安林公路沿线取缔关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单


企业名称行业
类别
关闭内容关闭时限责任单位第一
责任人
主管
责任人
包企业领
导责任人
直接
责任人
监管包企业
责任人
1安阳市日新钢铁有
限责任公司
钢铁130立方米炼铁高炉2座,
24平方米烧结机1台
2005年底殷都区政府李南沉李建生李建生陈庆祝
元志勇
刘忠河李远兴
韩博
2安阳华冠钢铁有限
责任公司
钢铁128立方米高炉2座,
28平方米烧结机1台
2005年底安阳县政府张保香侯合柱
元福新
唐献泰程士炜
谢怀瑞
李峰马春明
3安阳永兴钢铁有限
责任公司
钢铁118立方米高炉1座,
28平方米烧结机2台
2005年底安阳县政府张保香侯合柱
元福新
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李峰刘恩耀
4安阳县太行钢铁有
限责任公司
钢铁128立方米高炉2座,
28平方米烧结机1台
2005年底安阳县政府张保香侯合柱
元福新
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李峰孙帅
5安阳市正元钢铁有
限责任公司
钢铁120立方米高炉2座,
28平方米烧结机1台
2005年底安阳县政府张保香侯合柱
元福新
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李峰杨庆军
6铁西农机修造厂铸造5吨冲天炉2005年5月20日前殷都区政府李南沉李建生李建生陈庆祝
元志勇
刘忠河李远兴
韩博
7任文林冶炼厂冶炼冲天炉2005年5月20日前龙安区政府韩力农张平赵焕庆陈春常邵兴强
8西高平冶炼厂冶炼冲天炉2005年5月20日前龙安区政府韩力农张平赵焕庆陈春常王超
9东街杨怀栓碳素碳素焙烧窑、地炉2座2005年5月20日前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钤翟建周宋永强郝旺生马广峰

企业名称行业
类别
关闭内容关闭时限责任单位第一
责任人
主管
责任人
包企业领
导责任人
直接
责任人
监管包企业
责任人
10付会明碳素厂碳素焙烧窑、地炉2座2005年5月20日前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钤冯之丰宋永强郝旺生马广峰
11河南省林州市万鑫
电碳厂
碳素焙烧窑、地炉3座2005年5月20日前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钤冯之丰宋永强郝旺生马广峰
12林州市西街碳素厂碳素焙烧窑、全厂关闭2005年5月20日前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钤冯之丰宋永强郝旺生马广峰
13中信水泥厂水泥3.5米机立窑1座2007年底前龙安区政府韩力农张平赵焕庆陈春常蒋红兵
14金盾建材有限责任
公司
水泥3.6米机立窑1座2007年底前龙安区政府韩力农张平赵焕庆陈春常邵兴强
15漳武水泥厂水泥3.1米机立窑1座2007年底前龙安区政府韩力农韩力农张平赵焕庆陈春常王超
16河南省林州市三台
山水泥厂
水泥直径3.0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7年底前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钤张玲王志国郝旺生崔保峰
17安阳市兴旺水泥有
限责任公司
水泥直径2.8米机立窑生产线2条2006年底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户文宏
18河南省豫北水泥股
份公司
水泥直径2.8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6年底前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钤张玲王志国郝旺生李红兵
19安阳县许家沟乡第
二水泥熟料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
直径3.2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
2005年5月20日前
2007年底前
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秦吉忠
20安阳县军工水泥有
限责任公司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李庆军
21安阳县泉首水泥有
限责任公司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靳伟
22河南省安阳县益民
水泥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2条
直径3.2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
2005年5月20日前
2007年底前
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许宁

企业名称行业
类别
关闭内容关闭时限责任单位第一
责任人
主管
责任人
包企业领
导责任人
直接
责任人
监管包企业
责任人
23安阳临化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
直径3.2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
2005年5月20日前
2007年底前
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郭进军
24安钢集团钢花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常志明
25安阳县水冶镇兴融
水泥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张胜利
26安阳市双城水泥有
限责任公司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郭波
27安阳县许家沟永兴
水泥熟料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张运珍
28安阳县水冶果园水
泥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张红
29安阳县许家沟岗西
水泥熟料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谷晨宵
30安阳县水冶西街熟
料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张海丽
31安阳县许家沟天地
水泥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申志强
32安阳县许家沟五龙
水泥熟料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田玉玮
33安阳县天宏水泥熟
料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鲁国强
34安阳县兴发水泥熟
料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1座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许涛
35安阳陈井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
水泥关闭全厂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楚银龙

企业名称行业
类别
关闭内容关闭时限责任单位第一
责任人
主管
责任人
包企业领
导责任人
直接
责任人
监管包企业
责任人
36安阳县宏伟水泥熟
料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张志国
37安阳县华西熟料厂水泥机立窑φ2.8×10×1座2006年底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赵增付
38河南省海皇水泥有
限责任公司
水泥直径3.2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7年底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聂学权
39安阳县水冶镇兴新
水泥熟料厂
水泥直径3.2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7年底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刘杨军
40安阳县许家沟相堡
熟料厂
水泥直径3.2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7年底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李春梅
41安阳县黄口水泥厂水泥直径3.2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2007年底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陆科明
42安阳县许家沟红旗
水泥熟料厂
水泥直径2.5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
直径3.2米机立窑生产线1条
2005年5月20日前
2007年底前
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常松生刘健
姬卫军
宋建军张海兵
43铁西第二绝热板厂耐火
材料
隧道窑2005年5月20日前殷都区政府李南沉李建生李建生侯中立
王建军
刘忠河李远兴
韩博
44横水铁炉来付耐火
材料厂
耐火
材料
关闭倒焰窑1座2005年5月20日前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钤张玲王志国郝旺生马广峰
45横水镇铁炉李用吉
耐火材料厂
耐火
材料
关闭倒焰窑1座2005年5月20日前林州市政府王春安张钤张玲王志国郝旺生马广峰
46大桥石灰粉厂耐火
材料
雷蒙磨1台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杨立信
47波涛石灰粉厂耐火
材料
雷蒙磨1台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马新

企业名称行业
类别
关闭内容关闭时限责任单位第一
责任人
主管
责任人
包企业领
导责任人
直接
责任人
监管包企业
责任人
48海工石灰粉厂耐火
材料
雷蒙磨1台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于振
49安阳县精细建材厂耐火
材料
雷蒙磨2台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宋建军姬丽芬
50安阳县特种耐火材
料公司
耐火
材料
倒焰窑1座2005年5月25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李峰李小颖
51安阳县水冶镇红罗
山耐火材料公司
耐火
材料
倒焰窑1座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张建国
陈杰
张建国
李林海
李峰常秀英
52长江制粉厂建材雷蒙磨1台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申志勇
53安阳县信通滑石粉
建材雷蒙磨1台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孙建军
54安阳县洹河建筑材
料厂
建材雷蒙磨1台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李文兵
55汇丰建筑材料厂建材雷蒙磨1台2005年5月20日前安阳县政府张保香元福新苏鸿莉
李若鹏
张枫
宋志刚
宋建军胡志红
56安阳市郊洹河石灰
粉加工厂
雷蒙磨2005年5月20日前殷都区政府李南沉李建生李建生侯中立
王建军
陈庆祝
元志勇
李远兴
韩博
附件3

安林公路钢铁行业环境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环境违法
情节
立项批文规模、
工程工艺设备
处理意见责任单位责任人
1宏达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审批320m3高炉不得擅自建设和
生产,按照原省经贸
委的立项文件和“限
期整改通知书”要求
进行整改。否则坚决
关闭,并追究责任单
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安阳县政府张保香
2鑫源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审批380m3高炉
92m2烧结机
3博盛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审批380m3高炉
4富鑫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审批2×206m3高炉
92m2烧结机
停止建设和生
产,重新进行项目核
准,核准后进行整改,
整改到位后,再报批
环评文件。否则坚决
关闭,并追究责任单
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安阳县政府张保香
5锦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批2×206m3高炉
92m2烧结机
6兴冶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批2×206m3高炉
92m2烧结机
7长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批206m3高炉
92m2烧结机
8中港恒昌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审批2×206m3高炉
92m2烧结机
9汇丰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审批206m3高炉
92m2烧结机
10安阳永兴钢铁有限责任
公司
未经审批2×450m3高炉
132m2烧结机
停止建设和生
产,严格按照“限期
整改通知书”要求整
改,否则坚决关闭,并
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
的行政责任
安阳县政府张保香
11正元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审批20吨转炉

 鹤壁市金属镁行业综合整治方案

省环保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 省水利厅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 省监察厅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为尽快解决鹤壁市金属镁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省政府与鹤壁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鹤壁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5年6月底前,关闭年生产能力1000吨及以下金属镁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

  2005年12月底前,关闭所有冲天炉煅烧白云岩生产线和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金属镁生产企业;关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违规新、改、扩建的企业。

  通过综合整治,所有金属镁企业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煤堆、灰渣堆场、工业料堆、建筑材料等各类物料堆放场所,建成规范化的堆放仓或采取覆盖等防尘设施,有效抑制扬尘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削减,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气总悬浮物浓度(TSP)降低30%以上。

  二、综合整治措施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工作任务

  (1)2005年5月底前,关闭15家金属镁生产企业。

  (2)2005年6月底前,关闭26家金属镁生产企业。

  (3)2005年12月底前,关闭21家金属镁生产企业的冲天炉锻烧生产线。

  关闭、淘汰金属镁企业及生产线名单见附件。

  (4)对未列入名单,但按照本方案规定应该关闭、取缔、淘汰的企业或生产线,一经发现,也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时限予以落实到位。

  2.关闭标准

  断水断电、注销执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

  3.工作责任

  该项工作由有关县(区)政府负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区)长、电业局局长、工商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

  凡省、市环保部门发现县(区)辖区内2起及以下应关闭而未关闭企业或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落后生产线以及逾期未按标准关闭到位的,对县(区)政府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将按照《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豫监发〔2003〕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县(区)的县(区)长、分管环保的副县(区)长、电业局局长、工商局局长和环保局局长的责任。

  (二)严格控制新污染

  1.工作任务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擅自新、改、扩建的金属镁项目,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立即停产停建,对企业进行断水断电,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2.工作标准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及擅自新、改、扩建的金属镁项目断水断电,注销执照。

  3.工作责任

  此项工作由有关县(区)政府负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电力、公用事业、工商和环保部门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如上述环境违法企业不能如期停产停建,将按照《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要切实加强对关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标准、期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拒不执行关闭决定,逾期未按要求拆除生产设施的企业,要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凡省辖市以上发展改革和环保部门发现县(区)辖区内未按本方案规定时限和工作标准关闭、取缔、淘汰到位的,对县(区)政府通报批评;2起以上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所在县(区)的县(区)长、分管工业、环保的副县(区)长、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主任、环保局局长的责任。

  (三)严格审批

  所有新、改、扩建金属镁项目都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金属镁项目,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环保、工商、电力、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水平,加大监督力度。

  (四)实行责任追究

  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当地环境质量恶化,引发环境纠纷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有关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

  要设立专题栏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环保法律意识,促进污染企业的依法治理。

附件

关闭、淘汰金属镁企业及生产线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县区关闭内容关闭时限
1东街金属镁厂鹤山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2鹤山区金得来冶炼厂鹤山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3鹤山区金桥金属镁厂鹤山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4兴鹤镁厂鹤山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5鹤淇镁业淇县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6鹤壁市太行镁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7飞天冶炼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8康达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9太阳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10振兴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11鹤壁市桦彬镁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12鹤壁市淇滨区鑫发镁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13鹤壁市鑫富镁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14金桥冶炼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15市新达镁业有限公司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5月底
16市鹤山双江镁厂鹤山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17东环路昌盛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18荣盛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19前进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0金盾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1宏力工贸有限公司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2兴工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3青联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4市东环路鑫丰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5市鹤汤路富达金属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6市宏泰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7市华丰冶炼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8江海冶炼有限公司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29市金磊镁业有限公司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序号企业名称县区关闭内容关闭时限
30市金源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31市社会福利包装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32市新建街众鑫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33燕鹤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34永兴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35五矿镁厂山城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36鹤壁市金桥镁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37鹤壁市金鑫镁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38鹤壁市潘荒福利镁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39鹤壁市鑫丰镁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40鹤壁市永鑫镁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41鑫盈金属冶炼厂淇滨区关闭企业2005年6月底
42鑫茂冶炼厂山城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43市金达镁厂山城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44丰益冶炼厂山城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45物华镁业公司山城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46威尔斯金属镁公司山城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47山城区宏升镁厂山城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48银海公司山城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49春阳冶炼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0鹏祥镁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1红晔金属冶炼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2龙海镁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3兴鑫镁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4兴旺金属冶炼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5昊源镁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6华富镁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7富源金属冶炼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8四季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59恒富金属冶炼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60鑫升冶炼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61裕华金属冶炼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62鑫鑫镁厂淇滨区冲天炉煅烧生产线2005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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