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5〕9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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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5〕99号 发布时间 2006年10月0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
分流安置工作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5〕99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去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全省上下紧紧抓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这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在澄清“三老”底子的基础上,按照“落实政策,规范运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具体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改革进程,提前一年完成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目标任务。截止今年10月,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累计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97050人,占2002年底原有职工总数234421人的84%,占省定2燉3分流计划157062人的125.4%,比省验收时的183082人增加了13968人。在分流人员中,“四退一保”人员47465人,占总分流人数的24.1%,其中:退休4328人,占总分流人数的2.2%;内退25868人,占总分流人数的13.1%;病退、特退4371人,占总分流人数的2.2%;协保12898人,占总分流人数的6.6%;解除劳动关系人员149585人,占总分流人数75.9%;全省18个省辖市均超额完成了减员分流工作任务。为了确保分流工作质量,省政府及时部署了以“五个确保”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回头看”活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巩固了改革成果。

  但是,从督导情况看,部分市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保费用欠缴情况仍然存在,尤其是开封(1092万元)、南阳(4279万元)、平顶山(1670万元)、驻马店(1.4亿元)、商丘(1219万元)、周口(2720万元)6个市欠缴的数目还比较大。二是挪用的职工上岗保证金归还方案和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挪用数额较大、补缴不到位的市、县要采取切实措施归还挪用的职工上岗保证金。三是个别地方还存在该办的失业证还没办、该领取的失业金还没发、该移交的党团组织关系还没移交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按照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开展以“五个确保”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回头看”活动,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做到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防止出现反复;要认真对照标准找差距,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巩固人员分流成果,圆满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分流安置任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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