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8〕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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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08〕1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2月03日

豫政〔2008〕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省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抓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时机,依法组织收入,强化税收征管,坚持均衡支出,确保重点支出,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年一般预算收入850亿元、一般预算支出1800亿元、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1%以上”的目标任务。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省完成一般预算收入861.5亿元,比上年增长27%,增收183.1亿元,是收入增加最多的一年。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804.56亿元,增长26.2%;组织地方收入190.11亿元,增长31.3%。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483.4亿元,增长32.8%;组织地方收入379.2亿元,增长32.8%。全省完成地方税收收入624.5亿元,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2.5%,比2006年提高3.1个百分点。全省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868.4亿元,增支427.3亿元,增长29.7%,为调整预算的97%,支出增加额和完成预算进度均创历史最好水平,支出规模由全国第六位上升为第五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全省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恪尽职守、狠抓工作落实的精神,进一步在全省营造自觉服务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氛围。各级财税部门要再接再厉,继续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要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中原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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