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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省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08〕15号 | 发布时间 | 2008年03月05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07年全省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8〕1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广泛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有效提升了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2007年,全省共发生火灾3558起、死13人、伤11人、直接财产损失2032.7万元,与上年相比,四项指数分别下降45.3%、64.8%、68.5%和10.1%,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消防责任体系更趋完善,社会化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常务副省长李克、副省长秦玉海等领导同志多次对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并亲自安排部署和参加重大消防活动。省政府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修订了《河南省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豫政办〔2007〕35号),与各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力量到各地进行专项督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河南”建设重要内容,与平安建设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考核。郑州市积极探索“六位一体抓消防、三防四制保安全”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机制,全力构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安阳、平顶山等市制定了《200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和奖惩办法》,对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定性定量。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市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商丘、鹤壁、三门峡等市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同时,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在社会单位大力开展以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标”工作。全省已有14581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了“三会一标”工作任务,普及率达到了66.3%,有力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在我省已初步形成并逐步完善。
二、火灾隐患整治成效显著,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各地始终把整改重大火灾隐患作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公示、立销案、挂牌督办等长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信阳市政府采取政府督办、政协视察、部门联合执法等有力措施,推动5处重大火灾隐患在全省率先销案。洛阳、新乡、鹤壁市实行责任区政府、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和隐患单位有关人员捆绑责任制。南阳、商丘、周口等市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停业整改。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主动深入隐患单位现场会诊,帮助制定整改方案,解决技术难题。截至2007年9月底,全省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5亿元,提前2个月完成了108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任务。同时,各地持续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为一体)场所、建筑消防设施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社会单位19.11万个,发现火灾隐患27.39万处,督促整改25.29万处,依法行政拘留5832人,有效改善了全省消防安全环境。尤其是在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中,各地相继开展了3次“雷霆”系列消防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社会单位125198个,发现火灾隐患163659处,督促整改116632处,责令“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5955家,依法行政拘留3622人,确保了全省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三、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明显加强,城市抗御火灾能力大幅提升
各地不断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大力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升。全省108个县级政府所在地城镇、838个建制镇全部完成了消防规划的编制发布工作,新建消防队站10个,新增市政消火栓1869个;全省共投入消防业务经费4.53亿元,投入消防装备建设经费7300余万元,新购消防车126辆、各类消防器材2.6万件(套),18个省辖市消防支队全部配备了消防移动通信指挥车,抢险救援车、举高车、高喷车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全部按要求达标。各地均制定了消防业务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进一步畅通了经费保障渠道,洛阳、焦作、濮阳、鹤壁等地消防业务经费增幅达50%以上。郑州市投入4700余万元,购置了1架消防直升飞机、19部各类消防车和5500余件(套)装备器材。安阳市新建了市消防指挥中心,搬迁新建了4个消防站,并完成了消防战勤保障大队的选址立项任务。周口市搬迁新建4个消防站,对6个消防站营房全面维修改造。南阳、漯河、商丘、驻马店等市特勤消防站正在建设之中。
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蓬勃发展,社会消防力量不断壮大
各地采取发展农村乡镇消防队、推广“保巡消合一”社会化消防工作模式等方法,不断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形成了“消防现役、乡镇、保安、巡防”等共同参与、多位一体的社会消防力量体系。郑州市在市公安局保安公司和市政法委巡防处专门设立了保消一体化办公室和巡消一体化办公室,组建了保安公司消防专业分公司,将消防工作纳入保安服务和治安巡防的重要内容。南阳、濮阳、鹤壁、漯河等市处于城市消防队保护范围外的农村乡镇全部建立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截至2007年年底,全省共建立“有消防队员、有固定的执勤办公场所、有相应的消防装备、有畅通的经费保障渠道”的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1455个,2007年新增753个,重点镇建队率达到100%,处于城市消防队保护范围以外的一般农村乡镇建队率达到85.9%;全省各地保安机构普遍将消防工作列入保安的日常服务范围,3万余名保安人员和巡防队员担负起消防保卫任务。
五、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拓展,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
各地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省共在城市乡镇出入口、主要道路两侧显著位置设置大型消防宣传广告牌1095块。发行《今日安报·消防周刊》54期11万份,展播消防公益广告430余万次,开放消防队站85980余次,直接受教育群众150万余人。各地进一步加大社会消防培训力度,共举办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从业人员和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培训班1500余期,培训人数超过10万人。组织开展了千家社区、十万户家庭、千万群众参与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百余家新闻媒体参与宣传周活动,40万名消防队员、义务消防员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开展消防宣传,悬挂消防横幅、标语29万余条,举办消防培训、知识竞赛、文艺演出2800余场,发放各类消防宣传资料616万份,利用手机发送消防知识宣传警示语900万条,1000余万名社会群众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六、消防部队坚持从严治警,灭火救援任务完成出色
2007年,全省消防官兵共参加灭火救援战斗13051次,出动车辆24418台次,出动警力145149人次,抢救遇险群众2442人,保护财产价值6.83亿元,成功处置了三门峡陕县支建煤矿透水、新乡“5·12”丙烯腈运输槽车泄漏、周口“7·10”液化气槽车倾翻、京珠高速漯河段“7·25”硫酸二甲酯泄漏、郑州“9·5”建筑物坍塌和濮阳“9·18”液化气槽车爆炸等事故,尤其是在今年淮河、洛河流域抗洪抢险中,驻马店、信阳消防官兵充分发扬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的战斗精神,圆满完成了抢险救援任务,公安部为信阳消防支队、驻马店消防支队分别记集体三等功,为3名个人分别记个人二等功。省政府为省消防总队记集体一等功,为3名个人分别记个人一、二等功。郑州市消防支队战士徐军分别被省政府、公安部授予“爱民为民模范”和“模范消防战士”荣誉称号,被团省委授予五四青年奖章。全省消防部队共有6个基层单位被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消防部队”荣誉称号,12个基层单位受到政府记功表彰。
同时,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地方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基层消防工作“棚架”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造成许多火灾隐患和事故苗头;城市、农村独居老人和农民工等群体消防安全亟待加强。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缺口依然较大。全省市政消火栓仍然欠账,农村乡镇消防专业规划的落实力度不够。全省消防部队特勤装备数量不足,且科技含量较低。郑州、安阳、洛阳、平顶山4个重特大事故处置物资储备库建设进展缓慢。各地消防业务经费普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尤其是抢险救援经费至今没有落实。三是消防力量不足。我省现役消防官兵与社会人口万人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消防警力与保卫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全省仍有14.1%的农村乡镇未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已建成农村消防队伍的管理和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四是火灾隐患整改任务还很艰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市消防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不达标等问题;多产权和租赁经营建筑数量较多,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火灾隐患整改难度较大;城乡结合部“三合一”现象比较严重,稍不注意就可能引发亡人火灾。
2008年,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6〕15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针对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强力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消防安全保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