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8〕3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级评定情况的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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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级评定情况的通 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8〕30号 发布时间 2008年03月3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07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8〕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9号)精神和全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行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省政府确定的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级评定标准,各省辖市对所辖县(市、区)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初评,省政府根据各省辖市的初评结果进行了复评。评出长垣县、偃师市、新县、沁阳市、虞城县、舞阳县、确山县等7个县(市)为一等平安畅通县区;宜阳县、滑县、新密市、通许县、新安县、内黄县、封丘县、新乡县、温县、灵宝市、夏邑县、西华县、邓州市、桐柏县、罗山县等15个县(市)为二等平安畅通县区;新郑市、荥阳市、嵩县、栾川县、汝阳县、宝丰县、安阳县、浚县、辉县、原阳县、博爱县、南乐县、长葛县、临颍县、义马市、渑池县、卢氏县、郸城县、扶沟县、上蔡县、平舆县、遂平县、泌阳县、镇平县、新野县、内乡县、淅川县、商城县、息县等29个县(市)为三等平安畅通县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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