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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失效) | ||
发文字号 | 豫政〔2008〕45号 | 发布时间 | 2008年09月28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
豫政〔2008〕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健康运行,有效发挥对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的保障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农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新农合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目标的实现。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提前3年实现了新农合制度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目标,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目前,虽然新农合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但在基金管理、医疗服务、医疗费用监管、经办机构建设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可盲目乐观,防止出现不思完善创新、工作松懈的行为,务必进一步增强对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逐步把新农合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确保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德政工程做实做好。
二、不断完善新农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
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进一步加强市、县级新农合管理和经办机构建设,保障人员编制,充实监管力量。各县(市、区)每个乡镇要配备2名专职新农合监督管理人员,所需编制从乡镇卫生院现有编制中划转,所需人员从具有医学或财会专业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现在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切实把素质高、懂业务、善管理、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来。经考试考核录用的人员由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具体负责乡村两级新农合的管理、监督、审核和报销等工作,原则上每年轮岗一次。今年年底以前,各地要完成乡级新农合监管人员选聘工作,经统一培训后上岗。新农合经办机构和人员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监管水平、保证规范运行的重要手段。目前,全省县级基本实现了新农合医疗费用网上审核、报销和结算,濮阳、鹤壁、驻马店等地实现了市级与县级联网。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改善软、硬件设施条件,建立与新农合制度发展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尽快在新农合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完善计算机网络,实现网上审核结算、实时监控和信息汇总,提高新农合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切实强化对新农合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新农合监管制度,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新农合制度规范运行。
加强民主监督,切实保证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市、县(市、区)新农合管理部门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合农民代表、新闻媒体等参与新农合的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严格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规范公示途径,统一公示内容,明确公示时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方面进行核查。
认真落实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基金封闭运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的核算与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对基金筹集、使用、拨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把新农合基金纳入专项审计范围,确保新农合基金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
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把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作为推进新农合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卫生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要通过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和不定期督查,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农合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确保合理收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对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定点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从重从快处理通过编造假病历、假处方、假票据等手段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要加快完成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和我省安排的县级医疗机构改造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要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努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条件,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完善综合服务功能;要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步伐,2008年确保完成800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3年内将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改造一遍;要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加大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度,确保广大农民以较低的费用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五、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新农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为新农合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新农合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管理,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新农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从2009年开始,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新农合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管理范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列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要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参加原则,严禁为追求参合率而简单采取下指标、定任务、强行让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参合等错误做法;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监管不严、查处不力、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我省新农合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17〕42号),该文件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