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9〕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通报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09〕5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2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烟草工商系统的通报

豫政〔2009〕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8年,河南中烟工业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以下简称烟草工商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加强烟草专卖、生产经营和企业基础管理,积极培育省产卷烟重点品牌,行业效益大幅提高。全年共生产卷烟317.22万箱,销售卷烟316.13万箱,实现利税188.13亿元,同比增长16.84%,再创历史新高。其中河南中烟工业公司实现利税125.85亿元,同比增长15.62%,是全省唯一一家利税过百亿元的企业;河南烟草公司实现利税62.28亿元,同比增长19.31%。烟草工商系统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烟草工商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烟草工商系统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的工作精神,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希望河南中烟工业公司紧紧围绕培育重点品牌,优化业务流程,抓好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河南省烟草公司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大打假打私力度,打造现代物流,抓好烟叶生产。全省烟草工商系统要加强协调配合,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谋划新发展,努力培育和做大省产卷烟重点品牌,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九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