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全省县(市)科技进步考核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各省辖市科技局:
      自2009年全省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开展以来,省科技厅接到了一些有关考核问题的情况反映,主要集中在“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这一指标数据和证明材料上。省科技厅在充分调研、实地考察和咨询科技部专家的基础上,经研究作出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要求附“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决算01表)”或“全县(市、区)一般预算收支决算分级表(决算06表)”并加盖财政局和人大常委会公章。
      二、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支出明细表》
      1、《国库集中支付支出明细表》就是指由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库科从财政一般预算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有关“科学技术支出”的“预算科目明细账”。明细账显示每一笔科技支出的拨出时间、拨入单位和金额,表示科学技术支出已从财政局拨出。
      要求附“预算科目明细账”并加盖财政局公章。
      2、若“预算科目明细账”中不显示除“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以外的科学技术支出(即原科技三项费)的详细使用情况,请务必再填写表7,把科学技术支出中有关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列清。把表7附在“预算科目明细账”后面一并作为《国库集中支付支出明细表》装订到上报材料中。
      三、关于本级科学技术支出拨款凭证
      1、由财政局拨到科技局账户(或会计核算中心科技专户)的凭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附如下之一凭证:
      (1)“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加盖有银行转讫三角章)”,此为财政局记账凭证,可从财政局国库科复印到。
      注意:由于通知单数量较多,复印时可适当缩印,但必须能够看清。为减少页码,一页上可复印2-3张,采取正反两面复印。其他单据也可采取这种方法复印。
      (2)“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加盖有银行转讫三角章)”,此为会计核算中心收到凭证,可从会计核算中心复印到。
      (3)“预算拨款申请单(盖有国库对外结算专用章)”,此为财政局记账凭证,从财政局国库科可以复印到。
      (4)其他银行拨款凭证(加盖有银行章)。
      要求:A.凭证要附全,总数与本级科技支出总数一致,凭证按照“预算科目明细账”的支出顺序对应排列。
                  B.如确无上述拨款凭证,请财政局出具说明(加盖公章)并提供有力的拨付证明。
      2、由科技局(或会计核算中心科技专户)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的凭证。提供如下之一凭证:
      (1)“银行转账凭证”。要求具有一致性,或都是“通知单”或“记账单”或“回单”。可从项目单位财务账上复印,也可从银行或科技局(会计核算中心)复印。
      (2)“银行转账支票存根 收据”,为拨出记账凭证,可从科技局(会计核算中心)复印。
      要求:A.需列“表7”的,“表7”所列内容与后附凭证在时间、内容、金额及排列顺序上要前后一致。
                  B.票据和“表7”的合计总额要与“表6”中的“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技术研究与开发 社会科学”的总额一致。
      四、关于专项转移性收入扣除申请
      1、由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申请,按照考核手册相关内容的详细要求向科技厅说明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并提出扣除理由和扣除额度。
      2、各省辖市科技局对所辖县(市)、区提出的专项转移支付申请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复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二00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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