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09〕4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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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9〕41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2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河南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9〕4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河南省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旅游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拟订全省旅游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旅游工作。

  (二)制定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全省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指导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省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全省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外资旅行社及境外国际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工作。

  (六)推动全省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落实国家赴港澳台旅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赴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指导全省旅游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旅游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承担全省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拟订全省假日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人事处(机关党委)。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的实施工作。协调推动全省旅游就业;负责旅游人才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研究拟订全省旅游发展政策,起草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全省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省旅游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

  (四)旅游促进处。拟订全省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省旅游的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工作;负责日常旅游外事工作。

  (五)对外旅游合作处(港澳台旅游事务处)。负责国际区域旅游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国际旅游合作项目;推动全省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拟订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指导我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六)规划发展处。拟订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和旅游项目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

  (七)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标准的实施等有关工作;拟订全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的旅游设施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和国内旅行社的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旅游保险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所属国有企业(除金融投资类外)移交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六、附则

  本规定由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职能编制通知

  主办:省编办督办:省政府办公厅二处抄送:省委各部门,省军区,驻豫部队,部属有关单位。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

  院。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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