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增加中原崛起新的动力,贯彻落实我省《2009年下半年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围绕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通过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培育支撑中原崛起的新优势,为促进全省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和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以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通过开展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推动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知名高校和500强企业等的科技合作,积极承接境内外高新技术及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新兴战略支撑产业;以大型引进先进技术活动为平台,项目对接为重点,做好省内、省外、境外重要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
三、方法步骤和进度安排
全省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分为信息采集、征集合作伙伴、对接洽谈及活动内容落实四个阶段具体实施。
(一)信息采集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主要任务是围绕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主线,重点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和重大科技需求。
1.对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单位、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属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及省重点服务企业,主要了解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知名高校和500强企业等开展科技合作方面的情况(正在进行且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项目;拟开展合作活动的项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高新技术等重大科技需求情况;
2.对产业集聚区及科技园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民营科技园区、节能减排产业基地)等,主要了解园区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领域、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需求和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知名高校、500强企业等开展科技合作方面的情况(正在进行且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项目;拟开展合作活动的项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高新技术等重大科技需求情况;
3.了解央企及军工(集团)产业发展的宏观规划和在河南生产基地布局情况,央企及军工(集团)河南生产基地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需要提供的相关服务;
4.国家有关机构拟在我省建立分支机构及相关活动情况。
任务分工:
1.省科技厅:负责对省属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及央企及军工(集团)等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查、汇总;国家有关机构拟在我省建立分支机构及相关活动情况。
2. 省辖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产业集聚区、科技园区和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单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省重点服务企业及央企(集团)河南生产基地等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审查、汇总。
3.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负责本系统内各相关单位的信息采集、整理、审查、汇总。
要求于8月1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二)征集合作伙伴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主要任务是针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技术和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高新技术等,通过新闻媒体或互联网寻求合作伙伴和对接单位。
由科技厅负责对上报的科技需求项目进行汇总、分类,建立河南省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信息库;组织在新闻媒体或河南科技信息网上发布寻求合作伙伴和对接单位的信息。
(三)对接洽谈阶段(9月10日至10月20日),主要任务是组织落实提出科技需求和活动的单位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洽谈,并收集整理反馈信息;确定开展活动的单位,同时拟定具体活动方案。
鼓励以省辖市、产业集聚区、科技园区等为单位统一组织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专项活动。
任务分工:
1.科技厅:负责活动项目及内容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领域的单位与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进行对接洽谈,确定开展的活动并拟定具体活动方案。
2.各省辖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农业科技园区配合科技厅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活动的对接洽谈、拟定具体活动方案等工作。
(四)活动内容落实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主要任务是活动内容的落实,组织与相关单位签订引进先进技术活动内容的目标任务书。
重大活动由科技厅牵头组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科技厅成立全省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各省辖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农业科技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地区内所属各类企业的信息采集工作、会同科技厅相关专业处室开展活动内容对接洽谈、拟定具体活动方案等工作。
2.制定政策保障措施。根据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研究制定开展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的支持和激励性政策意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活动成果的落实。已签约并经过认定的引进项目优先列入省科技发展计划,省科技厅将衔接相关各类计划统筹安排,给予支持;对列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的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列入省重大科技项目的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经费支持。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单位也要加大对引进先进技术活动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全社会加大对科技的投入。
4.建立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督查催办制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察小组,在活动每一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对工作的进度、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5.实行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引进先进技术活动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引进先进技术的项目征集、对接洽谈、活动内容落实等各个环节上的工作。
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基本完成后,将进行认真总结、绩效考核和评比。对在引进活动中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压缩其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减少资金支持。
全省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引进先进技术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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