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9〕6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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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09〕64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0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编制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的通知

豫政〔2009〕64号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解决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开展我省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编制原则

  编制现代产业体系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

  编制各专项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立足现有基础和把握市场前景相结合,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坚持加快经济发展和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减轻就业压力相结合,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坚持发挥自身优势和借助外力发展相结合,体现规划的开放性;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体现规划的全局性。

  有关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时要注意充分阐述市场需求现状与发展趋势,认真分析我省相应产业的优势与劣势,在对成本、技术水平等方面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对主导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基本判断;要以竞争力为主线,提出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重大任务及推进措施。各专项规划的规划期为2009至2020年,近期为2009至2012年,中期为2012至2015年,远期为2015至2020年。请各有关部门在9月上旬形成论证稿,内容要观点明确,简洁清晰,重点突出,不讲空话套话。

  二、编制范围和工作责任

  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由总体规划和若干专项规划组成,专项规划包括现代农业规划、工业主导产业规划、现代服务业规划、先导产业规划和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等五大类。

  为高水平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现代产业体系总体规划由李克常务副省长综合协调,各专项规划由分管副省长主抓,责任单位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各专项规划论证稿完成后,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国家有关部委、行业协会等进行综合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完善。

  三、规划内容及部门分工

  (一)现代农业规划。现代农业规划由7个子规划组成,包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总体规划、花卉园艺规划、畜牧业规划、现代林业产业规划、现代水产规划、经济作物规划和农产品流通规划。现代农业规划由刘满仓副省长主抓。其中: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总体规划(含肉类、奶类、菜类、林木、花卉)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编制。2.花卉园艺规划由省农业厅、林业厅负责编制。3.畜牧业规划由省畜牧局负责编制。4.现代林业产业规划由省林业厅负责编制。5.现代水产规划由省农业厅水产局负责编制。6.经济作物规划由省农业厅负责编制。7.农产品流通规划由省农业厅负责编制。

  (二)工业主导产业规划。工业主导产业规划由8个子规划组成,包括:汽车、有色、化工、钢铁、装备、纺织、轻工和食品产业规划。工业主导产业规划由史济春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编制。

  (三)现代服务业规划。现代服务业规划由10个子规划组成,包括: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产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商贸业和社区服务业规划。其中:1.现代物流业规划由李克常务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2.现代金融业规划由李克常务副省长主抓,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编制。3.旅游产业规划由孔玉芳副省长主抓,省旅游局负责编制。4.文化产业规划由孔玉芳副省长主抓,省文化强省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等部门配合编制。5.信息服务业规划由史济春副省长主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编制。6.房地产产业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编制。7.科技服务业规划由徐济超副省长主抓,省科技厅负责编制。8.商务服务业(含会展、租赁、咨询、中介、广告、创意等产业)规划由宋璇涛副省长主抓,省商务厅负责编制。9.现代商贸业规划由宋璇涛副省长主抓,省商务厅负责编制。10.社区服务业规划由宋璇涛副省长主抓,省民政厅负责编制。

  (四)先导产业规划。先导产业规划由4个子规划组成,包括:电子信息产业规划、生物医药产业规划、新材料产业规划和新能源产业规划。其中:1.电子信息产业规划由史济春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编制。2.生物医药产业规划由史济春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编制。3.新材料产业规划由史济春副省长主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编制。4.新能源产业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规划建设局、财政厅负责编制。

  (五)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基础产业与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由9个子规划组成,包括:信息化及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产业规划、电网发展规划、能源电力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铁路发展规划、民航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环保产业规划、水利规划。其中:1.信息化及3G产业规划由史济春副省长主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编制。2.电网发展规划由史济春副省长主抓,省电力公司负责编制。3.能源电力规划(不含光伏及新型电池产业)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能源规划建设局负责编制。4.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民航办(省机场公司)、郑州铁路局负责编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汇总形成论证稿。5.铁路发展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郑州铁路局负责编制。6.民航发展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民航办(省机场公司)负责编制。7.环保产业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环保厅负责编制。8.城镇体系规划由张大卫副省长主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编制。9.水利规划由刘满仓副省长主抓,省水利厅负责编制。

  (六)现代产业体系总体规划。由李克常务副省长主抓,省发展改革委在各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汇总编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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