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9〕8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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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的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2009〕82号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的意见

豫政〔2009〕8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落实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性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调节经济、调节分配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2008年以来,面对日益严重的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冲击和严峻的国内省内经济形势,全省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扩内需、保增长的宏观调控措施,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加大征管力度,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为增强地方财政实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税收管理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税收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宏观税负)仍然偏低,税收管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一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有所淡漠,甚至认为在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税收应该减轻和放松,该缴纳的税款有意拖延不缴;个别地方为追求政绩,提前入库税款、虚收空转;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税务部门难以及时取得与税收有关的征管数据;社会上不法分子制售、虚开、代开假发票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和税收秩序等。当前全省正处于“战危机、保增长”的关键期和实现经济复苏的攻坚期,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对于克服当前困难、促进经济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落实应对危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克服当前的困难,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综合治税合力

  (一)切实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汇报,分析新形势下税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措施,解决新问题,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加快完善依法治税法制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责任和义务,积极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加快形成综合治税合力,落实依法加强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信息双向交换制度和机制,共同构筑依法诚信纳税环境。加大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税务部门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基层税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依法治税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切实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密切配合做好税收管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新闻宣传、教育、文化、广电部门要坚持“正面鼓劲、团结稳定”的原则,客观、公正、全面报道涉税政策和问题;公开曝光重大涉税案件,大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模范,增进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金融部门要严格按照“税、贷、货、利”的扣款顺序,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扣缴税款。财政、教育、卫生部门要协同税务部门加强教育劳务和医疗服务税收管理。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及时提供车辆登记管理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加强车辆税收管理;国土资源、建设、房管、规划等部门要及时提供房地产交易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统计、工商、发展改革、商务、民政、信息产业、质监、海关、金融等部门要及时提供涉税信息,实现经济信息共享。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要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及时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对妨碍公务,殴打、侮辱、刁难税务人员的,要依法从快严肃处理;对制售假发票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进一步增强税收法制观念。企业要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不做假账,不设账外账,依法诚信申报缴纳税款。认真落实发票管理规定,对假发票一律不得入账。(四)建立健全协税护税体系。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城市社区和个体劳协、行业协会等组织要积极做好协税护税工作,积极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帮助税务部门加强对零星隐蔽分散税源的管理,发挥综合治税合力,共同加强税源管理。

  三、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

  当前全省经济运行企稳回升态势明显,总体发展形势趋好。但基础尚不稳固,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级税务部门要站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税收管理,着力规范税收秩序,坚决完成税收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一)坚决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越是收入形势严峻,越要旗帜鲜明地贯彻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坚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及时受益,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坚决打击各种偷税漏税等危害经济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坚持完成既定收入目标不动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确保预算目标圆满完成。坚决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减免税和缓税审批管理,坚决杜绝违规批准减免税和缓税。不折不扣地执行税法和中央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完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健全税收质量考核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密切跟踪宏观经济、企业经营形势变化以及各项涉税政策执行情况和对经济、税收收入的影响,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二)创新纳税服务内容和手段。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出口退税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分行业类型编写纳税指南。深入重点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服务需求,积极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探索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辅导,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和改进服务手段,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简化办税环节、程序和报表资料,提高办税效率,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整顿规范税收秩序。针对税收征管漏洞,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规范税收秩序,积极做好堵漏挖潜和增收工作,提高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服务和制度创新的支持作用,大力推进信息管税,提高征管科技含量,改进税源监控手段。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开展税源清查,深化纳税评估,完善税源管理机制,提高税源监控质量。完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车船税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交通运输等税收管理办法,堵塞税源管理漏洞。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制售使用假发票行为,抓重点,打窝点,努力遏制假发票泛滥的势头。发挥稽查作用,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混乱、发案率高的地方,集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整治,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规范经济税收秩序。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落实“两转两提”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政策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着力造就一支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税务人才队伍,树立新时期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整合资源,创新形式,深入开展税收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增强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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