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河南建设,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二、招标领域及方向
      (一)装备制造领域。1、汽车节能与新能源。2、电力设备与控制。
      (二)材料科学领域。1、超硬材料制备与加工。2、金属材料制备与加工。
      (三)农学领域。1、农作物病虫害防治。2、油料作物遗传育种。
      (四)生物学领域。果树生物学。
      (五)食品科学领域。肉制品加工。
      (六)地质科学领域。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利用。
      (七)环境科学领域。环境化学与污染控制。
      (八)生命科学领域。人口出生缺陷干预。
      (九)医学科学领域。肿瘤流行病。
      (十)水利科学领域。水利工程安全。
      三、投标人及条件
      (一)投标人
      本次招标属公开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联合申报,形成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平台。实验室依托单位为企业或以企业为主体的,企业须为总部设在河南的内资控股企业。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科研实力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均可投标;
      2、投标人资信良好,能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撑保障;
      3、投标人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如配套资金由其它单位提供的,提供单位须出具保证金证明;
      4、投标人若需要其它单位协作完成任务时,应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四、投标事项
      (一)凡符合条件的且有投标意向者,请在本公告之日起8天内,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即:法人资格证明、近两年的财务状况资料、如有匹配资金提供匹配资金的筹措情况及证明、相关的行业资质证明。经初步资格审定合格备案后,可获取招标文件,正式参与投标。
      (二)提供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30时。地点在郑州市政六街3号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2号楼702室。
      (三)联系电话:0371-65978026(受理)  65956116(咨询)
      (四)招标公告在11月4日的《河南日报》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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