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由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选拔、培养、用好人才三个环节,从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三个层面,采取培训、研究、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培养一批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加快建设一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为建设创新型河南、实现中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培养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万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基本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基本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河南省知识产权人才是指经过知识产权专业教育或受过知识产权系统培训,具备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素养和一定实务技能,能熟练处理知识产权事务,具有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工农医、文学艺术等一门以上的专业知识背景,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服务和创新的复合型人才。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知识产权实用人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培养是核心,是体现我省知识产权人才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带动我省知识产权经济整体发展的核心力量。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培养是重点,是支撑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是基础,是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   (一)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 面向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大型企业、高等学校培养百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研究,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能力,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能够对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前瞻性研究与探讨,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智力支撑的高层次人才,使这批人才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带头人。   (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面向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企业、高等学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养千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咨询、代理、经纪、评估、信息服务等业务,全面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本行业、本专业知识产权最新发展趋势及研究成果,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利用知识产权情报、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的专业人才,使这批人才成为我省知识产权领域的骨干力量。   (三)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 面向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培养万名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创造、服务等具体事务,掌握相关知识产权知识,具备管理、营销、国际贸易、金融及相关法律知识或某一行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实用人才,使这批人才成为我省知识产权领域的基本力量。 四、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 由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成立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工作组(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负责选拔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组织协调人才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省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人才办”),设在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人才选拔、培养、管理等具体事务。 各省辖市由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市级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工作组和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市知识产权人才办”),负责推荐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象,配合省知识产权人才办开展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管理工作,尤其是抓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的培养与管理。   (二)人才选拔 按照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入的原则,由省内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人员自主申报,省、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审核评选产生。人才选拔每年举行一次。 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选拔首先由申报人向所在市知识产权人才办提出申报,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审核后依据当年推荐指标向省知识产权人才办进行推荐(省直部门和高等院校的人员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人才办申报),省知识产权人才办初审后报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评选,最终确定培养对象。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深厚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高水准的政策理论水平,丰富的管理和专业工作经验,承担国家课题、省部委及企业项目的负责人、省内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各学科带头人,或在行政管理、学术研究、技术创新中有突出业绩和较高知名度,并且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规则和国际事务的硕士、博士。 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选拔主要由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负责,申报人员自主向所在地市知识产权人才办提出申报,由市知识产权人才办初审后报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评选确定培养对象,报省知识产权人才办确认备案。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丰富的管理和专业工作经验,掌握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业务能力较强、工作和学术成就较突出的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万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的选拔主要由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负责,申报人员自主向所在市知识产权人才办提出申报,由市知识产权人才办初审后报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评选确定培养对象,报省知识产权人才办备案。万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工作经验,有一定业务能力,工作、业务较突出的人员。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万名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由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负责选拔,报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备案。   (三)人才培养 百名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由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直接负责,主要以高层次培训为主,通过加强在职学历教育、参与重大项目研究、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培训、强化岗位使用和实践锻炼,以及跨部门人才交流等多种措施进行培养,着重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培养人才的战略思维能力、宏观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政策研究能力。 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主要以省、市两级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联合培养,通过加强专业提高培训和专项继续教育,参加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及实践活动,参与软科学研究、战略制定及实施等重要工作进行培养,着重提高人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改善人才的知识结构,对人才进行知识更新和拓宽视野,培养人才的专业业务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万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养主要依靠市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开展工作,以网络培训和举办各类培训班培养为主,通过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着重提高知识产权人才的实务技能,培养人才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拓展能力和自学能力。   (四)人才管理 知识产权人才管理工作由省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组统筹管理,省、市两级知识产权人才办负责具体实施。 1.建立人才档案。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前分析、培养方案和培训项目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等内容。 2.建立业绩考核制度。重点考核人选的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培训项目完成情况。考核情况记入人才档案,作为人选调整的根据。考核结果优秀的高层次人才,由省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推荐。 3.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新涌现出来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按照人才选拔的条件,及时筛选调整。经考核确认丧失和违背人选必备条件和标准的,以及实际表现平平、确无培养前途的人选,经工作组审批后及时调整,以确保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人选的质量。 五、重点工作   (一)实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训计划 每年举办高层次人才培训研讨班,培训并选派20名左右的人选进行高层次进修学习。推动高等学校整合教育资源,在本科教育中逐步开设与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相关的选修课和必修课,在相关硕士、博士授予点设立知识产权研究方向。搭建高层次人才事业发展的平台,实行开放式培养,有计划地吸收人选参加省和省辖市组织的知识产权战略、重大课题和学术研究及国际交流项目,促进人才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二)实施知识产权骨干力量培训计划 围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培育、战略研究、行政执法和知识产权服务等重要工作内容,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分类、分批地进行知识产权实务知识和业务培训。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制度,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选内容。   (三)实施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培训计划 在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领域和行业,进行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实务培训,让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开展全省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知识产权专题讲座,每期培训班知识产权培训课程不少于4学时。在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学院或设立知识产权专业,鼓励和支持大学生选修相关课程,参加各类知识产权代理资格培训及资格考试。在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师资培训,推动中小学校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四)建设知识产权师资队伍 选聘具备扎实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丰富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司法、行业协会、企业管理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知识产权培训师资队伍。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师资库”,并与入库人员建立联系,进行业务交流,确保各项知识产权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同时,组建“河南省知识产权宣讲团”,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宣讲活动,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   (五)建设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 在我省正在筹建的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和教育系统远程教育平台中加入知识产权内容。积极推进中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河南分站的建设,增设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网点,与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合作建设知识产权远程教育站点,扩大知识产权远程教育覆盖面。同时,在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管理及教学队伍建设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取得实效。   (六)建设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及工程管理平台 建立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定期跟踪服务。建设工程管理平台,组织专家对工程实施方案总体目标的实现、各项措施的效果、人才培训的制度等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就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滚动实施。对工程总体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评估和验收,适时提出工程实施指导性意见。 六、保障措施   (一)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 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精通国际国内知识产权规则的高层次人才。   (二)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 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定工作。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信息,鼓励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合理流动,对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三)加大知识产权人才财政投入 加大对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的财政投入,支持开展多种方式的继续教育、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和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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