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09〕9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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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2009〕97号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3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09〕9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配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全面完成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河南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试点的复函》(国土资函〔2008〕843号)和《国土资源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暨开展豫西地区地质找矿工作备忘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土规划是根据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国土资源条件,对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的统筹谋划和综合部署。中原城市群是全国国土规划编制的试点地区之一,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是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合作项目。开展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是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中原崛起的客观要求。编制和实施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对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培育河南新的经济增长极、推进中原城市群科学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自然规律、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根据区域资源的空间分布特点和优势,立足于解决中原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国土资源和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与整治,充分发挥国土规划的空间协调作用和宏观调控作用,构建和谐的国土空间和核心竞争力布局,为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中原崛起提供具有科学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的国土空间总体布局方案,促进中原城市群经济持续发展、文化更加繁荣、整体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加快中部崛起和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立足基本省情,结合不同发展阶段特点,突出河南特色,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力求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2.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走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产为代价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4.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治保护相结合,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相适应,建设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5.统领相关规划。发挥国土规划作为最高层次空间类规划的作用,充分体现规划的综合性、基础性、前瞻性和约束性,统筹协调相关规划。

  三、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1.打造高效国土。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形成城市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提高中原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和科学发展水平。

  2.创建和谐国土。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国土开发利用格局,促进中原城市群区域、城乡、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3.营造宜居国土。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城乡居住环境,营造宜居宜业的国土空间。

  4.构筑绿色国土。强化国土综合整治,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实施重大生态环保工程,构筑稳固的国土生态绿色屏障,提升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生态河南建设。5.建设开放国土。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省外和国外资本、技术、人才和矿产等,实现优势互补,为河南长期可持续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基本要求。

  1.体现“三个突出”。一是力求突出体现国家发展战略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宏观要求,二是力求突出体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的战略要求和总体思路,三是力求突出体现中原城市群的区域特色。

  2.实现“三个结合”。一是紧密结合国家即将编制的“十二五”规划及远景目标,把有利于中原城市群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二是紧密结合我省即将编制的“十二五”规划及远景目标,把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紧密结合中原城市群内部各圈层的发展战略和思路,把中原城市群发展的总体目标及各圈层的具体目标落到实处。

  3.贯穿“三条主线”。一是必须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为主线贯穿始终;二是必须将落实“两保一高”、研究突出问题、破解发展难题的要求作为主线贯穿始终;三是必须将落实规划的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前瞻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作为主线贯穿始终。

  4.坚持“三个创新”。在规划理念、理论,规划指标、评价体系,规划编制方法三个方面要有所创新,为开展全国国土规划提供经验和示范。

  四、规划的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的范围包含18个省辖市,覆盖全省国土。规划要突出中原城市群核心层和紧密层的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平顶山、许昌、漯河、济源等9个城市区域,统筹规划位于辐射层的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南阳、三门峡、安阳、鹤壁、濮阳等9个城市区域。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9年—203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8年,阶段年为2020年,目标年为2030年。

  五、工作内容

  (一)重大问题研究。1.针对国土规划期末中原城市群的发展目标,如何提供资源保障。2.针对我省产业发展现状,如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3.针对地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优化中原城市群国土开发空间格局,合理划分国土综合功能区,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协调发展。4.在构建中原城市群现代城镇体系,加速城镇化进程中,如何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统筹发展。5.针对中原城市群不同地区自然条件的差异和环境保护现状,如何实施国土综合整治工程,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建设宜居城镇、乡村。6.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加快推进中原城市群农业现代化,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实现“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7.在城市间竞相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核心城市带动、城市间分工协作、互相促进,增强中原城市群的合力、辐射力和竞争力。8.在区域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中原城市群城市如何利用好省内省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展跨区域合作,加快自身发展。9.在国土规划试点阶段,如何在理论、方法和政策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保障国土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

  (二)专题研究。围绕国土规划的总体目标,按照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的要求,共设置研究专题20项。

  1.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定位及目标体系构建研究。

  2.中原城市群人口流向及合理布局研究。

  3.中原城市群土地供需预测及可持续利用研究。

  4.中原城市群水资源承载力研究。

  5.中原城市群能源和矿产资源保障战略研究。

  6.中原城市群环境承载力研究。

  7.中原城市群国土开发空间布局研究。

  8.中原城市群产业转型与升级研究。

  9.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10.构建“一极两圈三层”和增强城市群发展合力研究。

  11.中原城市群城镇体系构建及布局优化研究。12.中原城市群区域协调发展研究。

  13.中原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14.中原城市群国土综合整治研究。

  15.中原城市群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互动研究。

  16.中原城市群重点经济带发展研究。

  17.中原城市群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研究。

  18.保障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实施的体制机制研究。

  19.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信息系统开发研究。

  20.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理论和方法研究。

  (三)规划成果编制。在重大问题研究和专题研究基础上,编写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形成一系列规划成果。主要包括: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集、专题研究报告汇编、国土规划信息系统、国土规划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国土规划实施意见等。

  六、规划的编制方法和程序

  (一)规划编制方法。

  1.综合研究与专题研究相结合。综合研究的重点主要是提出宏观战略性的内容,包括国土规划的编制思路、重点等;专题研究主要针对本次规划的内容,围绕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发展布局等重点领域进行。综合研究要与专题研究紧密结合,同步交叉进行。2.实地调研与理论研究相结合。采取实地调研、部门访谈、专家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借鉴运用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的同时,利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和数字分析模型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3.建立国土规划合作交流平台。加强我省与辽宁、福建等已完成或正在开展国土规划试点的省市之间的合作交流,适时举办国土规划高层论坛,取长补短,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二)规划编制程序。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包括8个程序: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现状调研、展开专题研究、制定规划方案、编制规划、形成规划成果、组织规划报批。在规划方案形成的过程中,需经过专家论证、征求部门意见和公众意见以及开展国内、国际交流等环节。

  七、时间安排

  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要在2年6个月内完成,时间安排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12月底前)。开展国土规划前期考察调研;研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签署部省合作备忘录;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安排办公场所,确定工作任务分工,落实经费;组建课题组、专家顾问组,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确定研究专题,明确承担单位;举办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论坛;召开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会议。

  (二)专题研究阶段(2010年1月—6月)。各专题研究单位进行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分析论证,形成初步成果,并进行专家论证审查,对总体规划提出框架设想并进行论证;开展国土规划信息系统研发工作。

  (三)规划成果形成阶段(2010年7月—2011年3月)。修改完善专题研究成果,编制完成《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征求意见稿)》;建立国土规划信息系统。(四)审定报批阶段(2011年4月—6月)。将《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征求意见稿)》送国土资源部及我省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形成《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送审稿)》,报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审查,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部省合作备忘录,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以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合作的方式开展,成立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指导和专家顾问联络办公室、规划编制课题组和专家顾问组等组织机构。

  (一)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副省长张大卫、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任组长,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为成员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主要对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和决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规划编制的相关资料,完成涉及本行业、本部门和本地的专项任务或专题研究;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

  各省辖市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搞好协作配合,做好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二)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另定。

  (三)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专家顾问联络办公室。技术指导和专家顾问联络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和专家顾问联络等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另定。(四)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课题组。课题组分土地组、矿产组、环境组、城乡规划组、产业发展组和综合组,具体负责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成员名单另定。(五)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专家顾问组。专家顾问组主要负责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咨询和论证。专家顾问组成员名单另定。

  附件

  中原城市群国土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大卫(副省长)

  胡存智(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

  副组长:董祚继(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

  张庆义(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启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员:李志民(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刘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鲁玉(省财政厅副厅长)

  贾跃(省科技厅副厅长)

  郭风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刘兴彬(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程志明(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锦屏(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德启(省林业厅副厅长)

  刘世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陈新贵(省环保厅副厅长)

  刘明宪(省统计局副巡视员)

  鲍常勇(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宋国卿(省商务厅副厅长)

  张凤有(省旅游局副局长)

  赵国强(省气象局副局长)

  杨贵钧(郑州铁路局副局长)

  潘华斌(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郭建军(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占仓(省科学院副院长)

  喻新安(省社科院副院长)

  邹庆鹏(省农科院副院长)

  张建慧(郑州市副市长)

  王学杰(开封市副市长)

  沈庆怀(洛阳市副市长)

  郑茂杰(平顶山市副市长)

  代毅君(安阳市副市长)

  史全新(鹤壁市副市长)

  贾全明(新乡市副市长)

  贾书君(焦作市副市长)

  高树森(濮阳市副市长)

  张宗保(许昌市副市长)

  谢连章(漯河市副市长)

  赵光超(三门峡市副市长)

  陈光杰(南阳市副市长)

  贾瑞琴(商丘市副市长)

  李水(信阳市副市长)

  陈锋(周口市副市长)

  刘金志(驻马店市副市长)

  田志华(济源市副市长)

  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2017〕42号),该文件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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