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0〕2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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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10〕25号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0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0〕25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焦作新区作为科学发展示范区,是焦作市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全面推进焦作新区建设,有利于推进焦作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对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总体方案》是指导焦作新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重大规划、布局和建设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

  二、焦作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强力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要通过改革创新、探索试验、实践示范,实现率先发展,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焦作新区建设成为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三、焦作市要切实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健康地推进焦作新区规划建设。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体现“三规合一”(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合一)、功能复合、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的原则,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当前,要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以焦作市工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抓紧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为《总体方案》的全面实施奠定基础。

  四、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焦作新区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焦作市解决《总体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焦作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五、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焦作新区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29号)和焦作市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焦作新区的优势和条件

  焦作市是国家“一五”到“三五”时期建设的以煤炭、电力、化工、机械为主的重化工业基地之一。近年来,焦作市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举,加强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向南、向西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按照新区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原则,结合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集聚区布局,高水平规划建设焦作新区,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焦作城市发展空间,完善中心城市功能,增强与郑州向心发展的合力;有利于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有利于探索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协调发展的新机制,激活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焦作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在构建全省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和自主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规划建设焦作新区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一是交通优势明显。郑焦晋、济焦新、焦温三条高速公路贯穿新区,与全国高速公路网有效对接。随着郑焦城际铁路、桃花峪黄河大桥、焦作黄河大桥等重大项目的逐步实施,可进一步增强焦作与郑州、洛阳、新乡、济源等周边城市的经济联系。二是产业集聚发展态势良好。焦作市工业集聚区现有规模以上企业77家,风神轮胎公司、焦煤集团、多氟多公司等重点企业新上项目均已开始入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国工业园、厦工工业园、中国兵器焦作光电产业园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三是生态环境良好。新区内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新河、大沙河、蒋沟等多条河流,生态环境和水资源条件良好,能够建设现代产业集聚、“三化”协调发展,体现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综合功能区。四是科技创新资源丰富。焦作市现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5家以及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师专等3所普通高校和多所中等专业院校,可为新区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力资源支撑。

  二、焦作新区空间范围

  焦作新区是体现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融合发展的复合型功能性区域,空间上涵盖城市、农村和生态用地。规划区空间范围以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为基础,逐步向外围拓展,西至中站区与博爱县阳庙镇、苏家作乡西边界,东至规划建设的东海大道,北至西部工业集聚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边界,南至济焦新高速,远期规划面积180平方公里。在行政区划上,焦作新区共涉及中站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爱县、武陟县和修武县。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45平方公里;中站区面积24平方公里;博爱县面积50平方公里,包括阳庙镇和苏家作乡部分区域;武陟县面积20平方公里,包括宁郭镇和三阳乡部分区域;修武县面积41平方公里,包括高村乡、周庄乡部分区域。

  三、焦作新区功能定位

  焦作新区的功能定位为“五区”: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

  焦作市“三化”协调发展先导区。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一和节约集约发展的原则,促进产业向城镇集中,实现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统筹城市、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为“三化”协调发展提供示范。

  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西部工业集聚区为载体,促进生产要素向园区集聚,重点发展以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成套装备、汽车及零部件为主的现代装备制造业,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以生产性服务业、现代物流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形成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形成辐射豫西北的区域经济增长极。现代化复合型功能区。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推进组团式发展,成为涵盖城市、农村,产业复合,经济、人居、生态功能复合的功能性区域。

  城乡统筹发展先行区。把城市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编制示范区村镇体系规划,深入推进城乡文化、教育、电信、卫生、科技、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对外开放示范区。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特别是围绕现代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加强与国内外500强和央企等大型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使之成为全省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和承接高水平产业转移密集区。

  四、焦作新区管理体制

  焦作新区的规划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和焦作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施,主要干部任免由市委提名后报省委研究。在体制上,按照组织协调和实施两个层面,成立焦作新区两级组织管理机构。

  (一)焦作市委、市政府成立焦作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新区规划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支持新区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2.组织协调涉及国家和省重大问题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3.协调有关县(区)和市属部门支持新区建设。4.审议确定新区管委会提出的年度计划和建设任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指导新区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成立焦作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焦作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按副厅级架构设置。管委会是新区规划建设的执行机构,具有统一规划编制、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职权。主要职责是:1.按照“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对新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建设、统一管理。2.贯彻落实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新区规划、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案。3.研究提出报请新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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