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0〕3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0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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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0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失效)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0〕32号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0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0年“两转两提”和优化
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0〕3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监察厅制定的《河南省2010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2010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

(省监察厅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现就2010年全省“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基本目标,以优化政务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和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为基本任务和切入点,着力推进政府职能和作风进一步转变,促进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使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经济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企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良好服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巩固和保持已经取得的良好发展态势。加快以扩大投资为核心的项目建设,认真做好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大运行调控力度,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高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着重在项目审批审核、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安全、项目实施进度和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为更加规范有效地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供保证。

  (二)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牢固树立长期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思想,总结汲取2009年“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经验做法,继续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搞好服务。注重围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战略重组、壮大市场主体,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难。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服务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查纠慢服务、不服务、假服务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促进服务企业发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级“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两转两提办)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优化办)要在2009年首批企业监测点的基础上,2010年再选择一批,实施重点服务,加强联系沟通,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企业监测点在“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信息直通车”作用。

  (三)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继续采取“统一立项、上下联动”的方法,全省统一选择在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以及公路、铁路、油气输送、中央企业在豫投资工程等重大项目,认真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恶意阻工和“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优化建设环境,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继续按照“上下联动、属地整治”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治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盗窃、强装强卸、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加强企地、企警联防共建,创建企业治安环境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建立完善企、警、地共建的治安环境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征收行为。认真落实“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不准”规定,禁止利用任何形式加重企业负担。在市、县两级推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费制”,由本级政府指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对各行政执法单位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登记和审核汇总,企业年度应缴费用由“一费制”实施机构集中一次性征收后分别转付相关部门财政专户,执法单位与企业不再发生直接的征缴关系,有效避免行政执法单位利用行政征收直接或者变相“乱收费”,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五)认真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后续监管工作。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已经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要采取具体措施,在本系统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逐项逐单位得到落实。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了解掌握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查纠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改进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全省统一组织对省、市、县(市、区)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内设处、科、股以及直属机构开展民主评议,着力解决机关作风不实和行政效能不高的问题。评议活动采取分级全面推进与统一选择若干系统(行业)重点评议的方法,通过日常工作考核、动态跟踪问效、年度集中考评和社会民主评议,对评议对象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高效服务和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注重评议结果的科学运用,实行奖优罚劣和末位淘汰,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行政效能提高。

  (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继续对现行的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能够自我管理的,坚决予以取消和调整;凡能够采用事后监管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采用事前审批的方式;凡能够下放的审批权坚决下放。进一步规范保留项目的运行管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固化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经常性、动态性、长效性的监督机制。在2009年全省统一选择与“扩内需、促增长”新上项目审批关系密切的7个部门及其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2010年再选择一批部门及其系统开展重点检查。着重检查审批项目是否调整落实到位,是否擅自增设审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延长审批时限以及变相恢复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及时发现和查纠违规违法审批和“乱收费”、“吃拿卡要”等行为。

  (八)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规范建设。重点围绕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管理、监督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推广成立行政审批机构整建制进驻中心(大厅)的模式,真正实现职能部门“一个机构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审批”。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联审联批、“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特事特办等服务措施,优化、固化操作规程,形成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完善管理和服务制度,促进服务水平提升。进一步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实施动态性跟踪问效,查纠存在问题,确保中心(大厅)健康有效运行。

  (九)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省政府部署,2010年要全面完成全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施政情况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促进政府系统依法、高效、规范行政。省、市、县级要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主管领导、主管机构和具体人员,明确职责任务、质量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地方和省直单位要对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情况进行调整,保证与全省系统准确对接,实现全省网络规范化运行。各地、各部门在确保完成全省统一立项任务的同时,可以结合实际,自选项目开展工作。

  三、构建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注重调查研究,研究部署,有效推进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把“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各级“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专项工作牵头负责制。2010年,全省“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分工如下:加强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牵头负责;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牵头负责;综合治理重大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工作,分别由省优化办、重点项目办、交通运输厅、南水北调办、公安厅等部门牵头负责;规范涉企收费和推行“一费制”工作,由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优化办牵头负责;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省优化办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由省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省编办牵头负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由省监察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探索建立“两转两提”考评机制工作,由省两转两提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落实行政问责制工作,由省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各责任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牵头负责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探索建立“两转两提”考核评价机制。依托各地、各部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绩效评估平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与政风行风评议、政府目标考评和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研究制定全省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评价的目标、原则、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对地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管理服务、廉洁从政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注重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被考核评价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优评先、提拔使用、轮岗交流等挂钩,探索建立科学管理、实用有效的机关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工作中,注意加强研究分析,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使考核评价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切实起到规范机关行为、促进制度落实、强化机关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制度,健全公务员录用、辞职、辞退、责任追究等机制,建立法规完备、管理规范的公务员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公务员转变作风、勤奋工作、争先创优。制定河南省行政机关文明执法规定,以2010年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为契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四)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保证政令畅通和依法、高效、规范行政。重点对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执法不力、效能低下、监管不当等行政过错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拓宽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民主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主动发现和认真查纠问题,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舆论监督,对行政过错行为和典型问题适度曝光,扩大问责效果。

  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豫政 〔2014〕70号),该文件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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