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1〕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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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11〕2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1月14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财政国税地税系统的通报

豫政〔2011〕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严峻挑战,全省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实践要领,着力完善税收征管机制,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统筹整合各类财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圆满完成了各项收支目标任务,使我省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收入质量和支出均衡性明显提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293.4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增收371.6亿元。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81亿元,增长22.6%,增收254.9亿元。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095.5亿元,增长15.1%;组织地方收入236.7亿元,增长11.1%。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786.8亿元,增长25.5%;组织地方收入644.3亿元,增长24.4%。全省完成地方税收收入1016.6亿元,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3.6%,比2009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413.2亿元,增支507.5亿元,增长17.5%。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全省财政、国税、地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尽责履职、注重运作、克难攻坚、狠抓落实的精神,进一步在全省上下营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求实求效的工作氛围。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再接再厉,紧紧围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富民强省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运作和执行能力,积极运用财税杠杆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继续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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