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1〕3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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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文字号 豫政〔2011〕36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2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表彰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豫政〔2011〕3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0年8月1日,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39项世界遗产,也是我省第3项世界文化遗产。

  此次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是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10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参与申报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爱国热情,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兢兢业业,忘我工作,圆满完成了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任务。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给郑州市政府、省文化厅、文物局、登封市政府、郑州市文物局等5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给副省长、郑州市市长赵建才,省文化厅厅长杨丽萍,省文物局局长陈爱兰,郑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丁世显,省文物局副局长孙英民,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原郑州市文化局局长、2006年―2008年任市申遗办主任)齐岸青,郑州市政府秘书长(原登封市委书记、2006年―2008年任登封申遗工作指挥部政委)张学军,郑东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原登封市市长、2006年―2008年任登封申遗工作指挥部指挥长)吴福民,登封市委书记王福松,郑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郑州市编办主任吴晓君,郑州市财政局局长王春山,郑州市文物局局长阎铁成,郑州市文物局常务副局长任伟,登封市文物局局长靳银东等14名同志记一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实现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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