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1〕5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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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58号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11〕5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省政府与18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同时,省政府将各省辖市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内容纳入了2010年省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一年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各省辖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0年度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环境质量目标主要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三项。1.2010年,全省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氨氮达标率分别为93.9%和94.2%。洛阳、鹤壁、新乡、信阳、驻马店5个省辖市化学需氧量达标率为100%,安阳、商丘、焦作、三门峡、南阳、平顶山、周口、济源、开封9个省辖市达标率在90%以上,漯河、濮阳2个省辖市达标率在80%以上,郑州市达标率在70%以上,许昌市达标率在60%以上。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信阳、驻马店8个省辖市氨氮达标率为100%,商丘、三门峡、南阳、济源、平顶山、漯河6个省辖市达标率在90%以上,濮阳、周口、开封3个省辖市达标率在80%以上,郑州市达标率在70%以上。2.2010年,各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3.2010年,各省辖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均为良,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平均为88.2%。信阳、驻马店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90%以上,其他16个城市在80%以上。

  (二)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10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多项措施的落实。在全省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火电脱硫设施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管。全省投入运行的14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9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减排量;对100家涉水企业实施了深度治理;对44家非电企业实施了脱硫治理;33台燃煤机组提高了综合脱硫效率;关闭92台小火电机组;新增淘汰落后产能电力221.85万千瓦、纺织4.05万吨、有色金属9万吨、耐火材料2.9万吨、其他58.75万吨;50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等。截至2010年年底,我省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14.02%和17.59%,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时期10.8%和14%的减排目标任务。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计分方法的通知》(豫政〔2008〕8号)进行考核评定,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依次为:焦作、郑州、安阳、驻马店、漯河、商丘、开封、南阳、洛阳、鹤壁、许昌、平顶山、三门峡、济源、新乡、信阳、周口和濮阳市。

  (三)环境综合整治目标。2010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39个整治项目全部完成。同时,结合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现状和管理要求,完善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制度。二是开展黑河、安阳河、蟒河、金堤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28个整治项目全部完成。三是开展平顶山市石龙区、义马渑池等区域大气污染和尉氏县废旧金属冶炼环境综合整治,79个整治项目全部完成。四是开展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行业综合整治,67个整治项目全部完成,相关企业关闭、停产到位。五是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成启用,共完成9个子系统、148个水质自动站、225个空气自动站、46个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站、17个重点放射源监控基站、4个辐射监测报警系统建设和673套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设备更新以及900多条光纤电路铺设等任务。同时,郑州、洛阳、三门峡3个省辖市积极开展郑西高铁河南段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完成528个项目,相关企业关闭、搬迁、停产到位,有效保障了高铁行车安全,改善了沿线环境质量。

  (四)农村环保目标。2010年,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得到加强。各省辖市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综合整治任务,共创建450个省级生态村和100个省级生态乡镇,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创建任务,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划分工作。各省辖市采取多项措施,推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但焚烧秸秆现象在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五)重点工程目标。2010年,各级政府以全面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为抓手,采取综合措施,全力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多年达不到国家考核要求的涡河,201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达标率均为100%,水质明显改善;贾鲁河、双洎河、伊洛河等河流水质也有所改善。截至2010年年底,334个重点流域规划项目中已经建成307项,占92%;信阳、周口2个省辖市分别有1个规划项目未动工,周口市水污染规划项目完成率未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强力推进规划环评工作。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180个产业集聚区基本完成了规划环评,推动了产业集聚区协调可持续发展。2010年,濮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成投运,全省18个省辖市仅驻马店市尚未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南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正在建设;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许昌、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济源12个省辖市辐射机构能力建设达到要求;安阳、鹤壁、三门峡、南阳4个省辖市成立了独立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

  (六)环境安全目标。2010年,全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重金属污染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共组织现场执法检查37190次,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违规行为4022起,立案查处1338起。不断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0〕71号),修订实施了《河南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妥善处置了中石油陕西渭南县柴油泄漏污染黄河事件等20多起突发环境事件,对2296家重点行业及化学品企业进行了环境风险源排查,保障了全省的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但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个别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不能达到目标要求。郑州新郑黄甫寨断面、南乐水文站断面、郾城漯邓桥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许昌临颍高村桥断面化学需氧量,开封睢县板桥断面、睢县长岗断面、太康轩庄桥断面和周口沈丘李坟断面、沈丘纸店断面氨氮达标率均低于80%。

  (二)环境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2010年,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周口市沙南污水净化中心、许昌市襄城县污水处理厂和周口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有关问题;全省共有13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济源公美集团卫生纸厂等2家环境违法企业被列入环保“黑名单”,襄城县被区域限批。

  (三)铬渣处置进度缓慢。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6处堆存铬渣仅安全处置8.4764万吨,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16.3%。除开封市外,郑州、安阳、新乡、三门峡4个省辖市5处堆存铬渣均没有按期完成无害化处置任务。

  (四)部分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彻底。平顶山市虽然完成了石龙区焦化行业整治任务,但还需对全市焦化行业深入进行综合整治;开封、濮阳、漯河、商丘、驻马店5个省辖市未完成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任务等。

  (五)环保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仍有78个县(市)环境监察机构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16个省辖市市级环境宣传机构未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周口市未成立宣教和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洛阳、濮阳、许昌3个省辖市未成立固体废物管理机构;郑州、开封、平顶山、焦作、漯河、商丘、信阳、驻马店、济源等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距国家标准差距较大;开封、鹤壁、濮阳、漯河、信阳、驻马店6个省辖市缺少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

  三、考核结果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0年度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函》(豫环函〔2010〕52号),对各省辖市政府201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整体完成情况作如下评价:

  18个省辖市政府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其中,南阳、焦作、安阳、三门峡、鹤壁、商丘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优秀单位;平顶山、济源、信阳、新乡、许昌、洛阳、濮阳、郑州、漯河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先进单位;开封、驻马店、周口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单位任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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