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1年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 :
      为改善市县科技基础条件,提高科研单位研发能力,根据《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你市(县)申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11年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此款系一次性补助,列入2011年“20605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功能科目。
      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要会同科技部门,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同时,加强对所属项目的跟踪问效管理,在申报下年度“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时,将上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科技厅、财政厅。
      各项目单位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落实自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购置办公用具;对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财政资金支出,要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1年度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
      二O一一年六月 三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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