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1〕11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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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119号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2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河南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豫政办〔2011〕11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质监局制定的《河南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河南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

实施意见(试行)

  (省质监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09〕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1〕10号)的精神,为切实提高我省产业集聚区总体质量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集聚区走以质取胜、品牌带动和标准引领道路,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是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以提升总体质量水平为主要驱动力,在特定区域内形成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技术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作用突出、质量诚信体系完善、质量安全保障有力、产业规模居全省前列的产业集聚区。通过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的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有利于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技术和质量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和大型企业集团;有利于壮大一批产业集中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质量高效益好的产业集聚区;有利于加快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部署,以深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为重点,以质量管理、品牌带动、标准引领、认证认可为手段,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加快培育创建一批区域特色突出、质量标准水平先进、品牌带动作用强、集聚效应明显的示范产业集聚区,并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引导推动各地和企业加强质量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

  (二)基本原则。

  ———服务产业原则。紧密围绕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发挥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省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先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满足节能降耗、民生安全等需求,推进品牌建设和质量提升。

  ———标准引领原则。加快建立技术标准服务支撑体系,鼓励企业在关键技术、战略支撑产业等方面积极提交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提案,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占领标准制高点。加快标准更新和应用,研究制定一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特点的优势行业标准,引领产业、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品牌带动原则。实施品牌带动,用培育品牌、运作品牌的理念、方法和机制,发挥品牌的示范、引领、集聚和辐射效应,在产业集聚区培育和形成一批质量好、效益佳、市场占有率高、自主创新能力强、消费者认可的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动态管理原则。建立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动态监管制度和统一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的跟踪管理和动态监管。

  ———合力推进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体和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协同配合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等示范产业集聚区建设,形成齐抓共促、协调运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依托现有产业集聚区,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到2015年,培育形成10个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争创5个以上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实施质量兴省战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大力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积极采用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标杆管理等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等认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导企业走质量和效益型发展道路,努力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着力构建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加强标准化工作,重点推进高端制造业、现代农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行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在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产业等方面占领标准制高点,引领行业、产业发展。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将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研发创新基地,引导产、学、研各方面共同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的研究、制定及优先采用,跨越贸易技术壁垒,扩大出口份额,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完善标准创新体系,开展标准创新评价工作,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创新型标准研制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制造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型河南建设。

  (三)大力实施品牌带动。坚持把品牌培育作为提升产业集聚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加快制定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围绕培育壮大我省战略支撑产业,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着力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集团。完善以消费者和市场认可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鼓励优势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发挥名牌产品的带动作用,鼓励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促进产业集聚,做大做强我省战略支撑产业,实现由“数量经济”到“品牌经济”的跃升。加强对知名品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传,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力度,增强企业和全社会保护知名品牌的意识和责任,为知名品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快推进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原则,围绕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需要,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保障质量安全、支撑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发挥质检中心在质量检测把关、技术标准制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发挥龙头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作用,着力把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造成为自主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现“河南制造”向“河南创造”的跨越。

  (五)着重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提升企业质量信用水平为目标,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与企业注册、经营纳税、金融信贷等诚信制度互为依托,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把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和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质量诚信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信用河南建设。

  (六)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及其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市场退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抽样检验频次。优化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执法打假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及时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置。

  四、专业标准

  除达到《河南省专业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办法》规定的示范产业集聚区综合标准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还应达到六项专业标准:

  (一)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区内企业100%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管理体系,规模以上企业都积极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标杆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90%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认证或食品管理体系认证,危化品生产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高污染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品牌带动效果显著。区内主导产业拥有一批获得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和中国名牌产品、河南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名牌产品和知名品牌数量居全省前列,名牌企业产值、利税占区内比重逐年增加,重点企业和品牌知名度高、影响力大。

  (三)标准水平先进。区内主导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拥有一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制定、修订快速应急机制并运行良好,具有较大的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影响力,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公共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四)质量诚信体系完善。建立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拥有一批省级质量诚信A等企业,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把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定期发布质量诚信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

  (五)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保障有力。有与主导产业、主导产品相适应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质量检测把关、技术标准制定和科技创新服务。

  (六)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其生产企业100%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主导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顾客满意度高、消费者投诉率低。建立有效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机制,近三年内未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事件和重大质量问题,无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五、创建工作程序

  各产业集聚区在自愿的基础上,在省质监局和当地质监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创建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活动。程序如下:

  (一)推荐培育。各省辖市质监部门依据国家、省创建标准提出推荐名单,向省质监局上报有关申报材料。省质监局对上报材料审查后,确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培育对象。

  (二)方案审查。各地确定的培育对象要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经省质监局审查批准后由培育对象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培育对象按照实施方案落实有关措施,省、省辖市、县(市、区)质监部门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组织现场检查,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核查验收。培育对象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向省质监局上报创建工作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省质监局组织进行现场核查验收。

  (五)通告公示。对通过核查验收的培育对象,在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和所在省辖市或县(市、区)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六)审议授牌。公示期满后,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培育对象,由省质监局提名,经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省质监局颁发“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奖牌,有效期为两年。在已授牌的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中选优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七)监督考核。省质监局每两年对已授牌的示范产业集聚区进行一次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报经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审同意后收回奖牌,并向社会公示。收回奖牌后空缺的名额,从培育对象中遴选递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质监局负责河南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政策扶持。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区科学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豫政〔2009〕6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提高产品质量、评审政府质量奖、推进名牌战略等方面的奖励政策和措施。对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的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注册审批等市场准入方面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在名牌认定、标准制定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所在地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优先审批和扶持。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刊、专栏、专题,集中对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表彰创建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诚信意识,树立“以质取胜”的理念,引导全社会重视质量工作,形成建设知名品牌创建示范产业集聚区的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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