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1〕9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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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11〕94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30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豫政〔2011〕9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河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落实国家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关键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机遇宝贵,任重道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形势任务

  一、“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新进展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卫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和增进城乡居民健康,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为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十一五”末,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3岁;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15.2/10万、8.69‰和7.12‰,比“十五”末分别下降了66.07%、37.39%和41.25%。反映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居全国中等以上水平。

  (二)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加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历史上政府卫生投入力度最大、增长最快、总额最多的时期。全省医疗卫生经费财政投入累计达28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6倍,年均增长29.2%,比“十五”期间的18%提高了11.2个百分点。全省卫生部门资产总量达668亿元,是“十五”末的2.3倍,年均增长18%。

  “十一五”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行政村卫生室)75742个,卫生机构床位数32.76万张,比“十五”末增长45.5%。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3.24张,比2005年增加1.04张。有卫生技术人员(含行政村卫生室)37.28万人,比“十五”末增长24%。有执业(助理)医师15.48万人、注册护士12.14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1.29人,分别增加0.51人、0.48人。

  (三)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城市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500张床位以上城市综合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总建筑面积超过150万平方米,新增床位近2万张,总投资超过60亿元,城市医疗机构的综合实力、服务能力和科研水平迅速提升。配合郑汴新区等城市新区规划实施,启动建设河南省人民医院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东新区医院、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郑州医院、河南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区医院、河南省公共卫生医疗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配置。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取得突破。同步推进转型、改造和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314个,重点建设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2个、装备305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实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五年百亿工程”,建设和改造了109个县级医院、734所乡镇卫生院、3.1万个行政村卫生室,装备了26个县级中医院、1823个乡镇卫生院(含600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和24181个行政村卫生室。基本实现“小伤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

  医疗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立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体系,开展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开展了二级以上医院“十大指标”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加大了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强化了血液安全监管,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

  (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我省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10年,全省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064.83万人,参保率92.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农民达到7651.48万人,参合率96.51%。新农合筹资水平从“十五”末的人均30元提高到15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58.96%,最高补偿额度达到6万元以上。累计补偿参合农民达到2.22亿人次,补偿医疗费用突破228亿元。建立健全了覆盖全省的医疗救助制度,促进了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商业健康保险得到较快发展。

  (五)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艾滋病、乙肝、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积极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病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下降。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控取得重大成效。地方病防治力度加大,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加强。加强了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监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快速监测检验能力建设。初步建立了重点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危害因素等监测预警机制。装备了18个市级和90个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装备了47个县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卫生应急体系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初步建成,卫生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和灾后防病能力不断提升。汶川特大地震救灾防病。和对口支援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食物中毒、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学救援工作有力有序。

  (六)卫生监督与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卫生监督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建立了符合省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风险评估机制和管理制度,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水平不断提高,饮用水质量合格率稳中有升。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不断强化职业卫生监督,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七)医学科技与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

  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力度加大。重点建设了45个医学重点学科、69个医学临床特色专科、10个医学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体系初步建立,规模和品牌效应初显。

  医学科研成果显著。年均获得国家级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8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60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500余篇。引进应用新技术382项,推广适宜卫生技术400余项。食管癌易感基因研究居国际先进水平。

  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实施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工程,引进院士和院士级专家8人、国外卫生科技人才97人。选拔特聘学科带头人、卫生科技领军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338人。派出547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发达国家接受技术培训。“51111工程”开局良好,累计资助在职人员学历教育1624人,为基层培养引进医学院校生6103名,招录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349名,培训乡村医生6万多人。医学继续教育、全科医生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全面开展。

  国际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承派赴国外援助医疗队9批183人。签订或承担国际合作项目64项,累计引进外资超过3亿元。

  (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郑州等6个省辖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率先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5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定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实行以省为单位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2010年,试点地区群众受益超过6亿元。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快。启动了国家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6项国家重大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住院分娩补助标准。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国家级试点洛阳市和省级试点濮阳市、漯河市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全省民办医疗机构达到345所,一批有特色的民办医院逐步发展壮大。

  (九)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中医药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政府投入不断加大。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累计建设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29个、省级重点专科32个。实施了“四类人才”培养计划、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工作,培养高层次临床专家1000余人。中医药科研和继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相继争取建设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科技部国际合作基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3个。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级课题84项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90项,累计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280余项。免费为3500余名艾滋病人提供中医药治疗服务,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

  (十)卫生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大力推进卫生文化建设工程。全省卫生系统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创新性地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涌现出李振华、张菊新、马文芳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坚持卫生文化建设与新闻宣传、文艺作品创作相结合,创作了《大国医》、《护士站的故事》等一批影视作品。充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调动广大医务人员投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全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面临新形势和问题

  (一)卫生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凸显,卫生事业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按照中原经济区建设总体部署,在加快我省“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使人民群众分享发展成果,已经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要深刻认识和分析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准确判断和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重要战略机遇,不断推动卫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卫生事业提出新要求,卫生事业进入发展提升期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乡居民对多元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与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凸显,卫生工作的服务理念、服务模式、服务范围必须作出相应调整。随着国家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力度的加大,我省对外开放的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卫生事业投入将进一步增加,更多地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吸引国内外优质卫生资源,将推动我省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提升。

  (三)疾病防控和社会公共卫生管理的任务艰巨,卫生事业处于发展模式过渡转型期

  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居民生活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工作节奏不断加快,发病危险因素增多,疾病传播加速,慢性病患病率快速攀升,健康问题更为复杂。当前,我省正面临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双重挑战,对居民的健康威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加重。城乡人口流动频率加快和社会管理方式转变给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挑战。同时,由于生态环境、生产方式变化以及社会因素导致的食品药品安全、职业安全、饮用水安全和环境问题更加严峻,对人群健康影响更加突出。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医学模式尚未形成,卫生事业发展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医疗、轻预防,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建设等问题,我省卫生事业发展进入模式过渡转型期。

  (四)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居民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卫生事业处于多重矛盾凸显期

  全省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利用效率亟待提升,卫生服务供需矛盾仍然突出。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我省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均落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3.56张、1.79人、1.52人。二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资源尤其是优质卫生资源集中现象严重,基层卫生资源匮乏。三是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清。受现行体制、机制等制约,医疗机构职能、功能定位不清,整体利用效率不高。四是高层次卫生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不强。我省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才明显不足,缺少院士级领军人才。国家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较少,临床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优势不突出。五是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不足。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与国家标准差距较大,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六是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的基础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市场竞争有限,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卫生事业处于改革深化期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影响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更加突出和复杂,面临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医药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缺少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综合性法律保障。二是医药卫生管理职能过于分散,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大,难以统筹利用卫生资源。三是一些地方增加卫生投入和转换运行机制未能同步推进,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效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中西医并重,以提高居民健康素质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着力点,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卫生发展模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可及。以增进居民健康为中心,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省城乡居民提供,使全体居民共享卫生改革发展成果。

  ———立足省情,突出特色。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强基层、可持续的体制机制,探索有河南特色的卫生事业发展道路。

  ———政府主导,多元并举。坚持政府主导与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引导社会参与,提供多元化、多层次服务,促进有序竞争。

  ———城乡统筹,强化基层。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增强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均衡性和协调性。

  ———中西医并重,协调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现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跨越。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城乡居民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地区、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明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有新的突破;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指标

  1.主要健康指标

  到2015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或接近74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6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5/10万以下。

  2.工作管理指标

  (1)疾病预防控制指标

  艾滋病防治指标。到2015年,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和病死率分别控制在6.5万人以内和6%以下。

  结核病防治指标。到2015年,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疫苗针对疾病指标。到2015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比“十一五”末至少下降1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控制在1%以下。

  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控制指标。到2015年,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35%;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80%。

  职业病防控指标。到2015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60%以上。

  (2)妇幼卫生指标

  到2015年,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85%以上。

  3.公平保障指标

  (1)卫生监督指标

  到201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人口数占总人口数比例达到80%以上;城乡较大规模集中供水现场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医疗保障指标

  到2015年,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7%以上,筹资水平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3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统筹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达到75%。

  4.卫生资源指标

  (1)卫生人力资源指标

  到201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6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1.85人,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1人,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达到3.86张。

  (2)卫生投入指标

  到2015年,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全省卫生总费用结构中,政府卫生支出比重提高到卫生总费用的30%以上,个人卫生支出控制在30%以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40元。

  第三章 战略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按照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要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达到国家标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检验检测网络建设,建立传染病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开展重点疾病监测,强化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

  (二)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和健康教育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和专业指导作用。50%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重点加强省、省辖市健康教育基地能力建设,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

  (三)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组织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省、市两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效率和水平。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监测预警制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中的作用。建设全省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完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和相关运行机制,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

  (四)加强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重点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充实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规范化运行机制。加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执法等卫生监督及其技术支撑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力度,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启动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建设项目,构建以省疾控中心实验室为龙头,以省辖市疾控中心实验室为骨干,以基层快速检测站点为网底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化学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逐步延伸到乡镇。

  (五)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

  加强省、市两级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体系。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等职业病防治网络,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职业病病人合法权益。

  (六)加强采供血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全省无偿献血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省。加强中心城市固定献血屋建设。建立血液采供预警系统,加强应急用血管理。加强医院输血科建设,积极推广自体输血技术,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二、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重点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把县级医院作为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的结合点,优先发展。实施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倍增计划”,每个县(市)建成1所标准化的县(市)医院和中医院,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县(市)县级医院逐步建成三级医院。到2015年,全省县级医院床位数达到13—14万张。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实施乡镇卫生院取暖设施改造工程,使每个县(市)至少有3—5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全面完成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有标准化行政村卫生室。

  (二)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每个街道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专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实施区域性医疗中心(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在郑汴新区建设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18个省辖市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实施省、市两级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加强县级医院儿科建设,全省医疗机构儿科床位数达到3万张。把河南省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传染病医院,重点加强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高发地区市、县两级传染病医院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全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1.5万张。逐步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康复医学服务能力。

  (四)加强急救体系建设

  完善省级急救中心综合协调和业务管理功能,提升市级急救指挥中心服务和管理能力,重点加强县域120急救指挥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高效便捷的全省急救网络。

  三、以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主要公共卫生任务的变化,调整和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内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完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调整机制,逐步将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卫生应急等重点任务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继续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和提高适龄儿童国家规划疫苗接种率,全面实现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落实“四免一关怀”防治政策,完善“一个机制、三大体系”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干预,有效控制艾滋病传播和蔓延。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强化法制化管理,提高患者发现率和治愈率,降低死亡率,提高综合防治水平。坚持“防、治、管”相结合,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加大新生儿等重点人群预防工作力度,控制乙肝的流行与传播。实施综合防治疟疾措施,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加大麻风病防治工作力度。提升新发、输入性、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对突发疫情的调查处置能力。

  (三)切实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工作

  建立完善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规范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基层医疗机构综合管理和主动干预服务。全面推进精神卫生综合防治能力建设。基本消除地氟病、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的危害。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

  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管机制,构建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健全地方标准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提高监测检验能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制与科普教育,增强居民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持续加大职业病防治和卫生监督力度

  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提高从事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大职业病高发行业和地区职业病监测力度,不断提高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控制的能力。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卫生监督管理。加大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力度。加强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和评估工作。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从严查处违法采供血等行为。

  (六)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完善全省新生儿救护网络,提高孕产妇、儿童急危重症抢救能力。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的干预措施,逐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标准,普及住院分娩。继续开展以“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的农村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建立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强化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检查,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筛查工作,降低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加强儿童保健管理,着力改善儿童健康状况,降低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农村适龄应检妇女常见病检测率达到70%,儿童生长迟缓率降至10%以下。

  (七)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完善流动人口健康管理措施,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和管理机制。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形成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网络。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的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强化流动人口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共享公共卫生服务。

  (八)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积极开展以公共场所和流动人群为重点的普及健康知识教育活动,推动开展健康城镇、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和健康单位创建活动。构建面向公众的权威的健康资讯交流信息平台,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传播,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健康资源有效利用。加强不良健康行为干预,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九)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积极开展国家、省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探索病媒生物防治模式,开展病媒生物控制先进城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农村改厕和水质监测,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5%,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监测率提高20%。

  四、以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

  (一)深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加快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完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四项制度。坚持以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缩小不同制度间保障水平差距,开展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试点,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二)完善新农合制度

  巩固新农合覆盖水平,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健全新农合动态筹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扩大门诊统筹覆盖面,将常见病、多发病及重性精神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补偿范围,基本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倍以上。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加强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并适当扩展大病救助保障病种范围。健全新农合监督管理体制,规范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新农合关系转移接续制度,逐步实现省内新农合就医“一卡通”结算,完善异地结算制度。

  (三)巩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完善救助服务内容。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逐步实现不同医疗保障制度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改进结算办法,探索开展“一站式”管理服务。严格基金管理和使用,控制不合理支出。

  (四)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人群、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医疗保险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保险需求。积极推动有资质的商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管理服务,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一)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行政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级综合性医院积极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探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实现其他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完善我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遴选调整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将合理用药作为考核医疗机构的指标和医生绩效考核的基本依据。完善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范围,提高实际报销比例,并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二)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

  全面实施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快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省级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采购政策。完善全省基本药物供应配送网络,建设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和网上配送交易平台。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开展全品种覆盖抽检和电子监管,提升基本药物生产流通过程追溯能力,确保用药安全。建立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和调整机制。积极探索完善医用高值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招标采购机制。

  (三)强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建立完善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统筹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并建立定期核定机制。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调配、动态调整的管理新模式。建立竞争性的用人机制。落实按岗位管理、全员聘任、能进能出、上下流动的基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妥善安排符合分流安置政策的相关人员。建立激励性的分配机制。遵循保障与激励并重的原则,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考核机制。实施绩效工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探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政府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行。探索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通过设置一般诊疗费、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

  六、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努力形成多元办医新格局

  (一)推进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强化政府配置卫生资源的主导地位,明确政府投入责任。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模适度的原则,适当控制城市公立医院总量,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鼓励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央和省级政府投资新增卫生资源除重点向基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外,着力加强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分工协作机制。

  (二)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强化卫生部门全行业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探索建立医院管理机构的多种形式,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任用等。

  (三)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明确理事会、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职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调整为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主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要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设药事服务费、加大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差价关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提高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病床费和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收费方式改革。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费和增设的药事服务费主要由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支付。各地要根据实际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原则上公立医院不再举借新的债务。

  (四)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通过推进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按单元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疗服务监控,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

  (五)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大力引进境内外资本来豫建设合资或独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3—5所规模较大的中外合资、独资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实际门诊、住院服务量达到全省医疗服务总量的15%左右。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本地区域卫生规划时,要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适度降低公立医院比重,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较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拓宽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空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老年护理、康复宁养和临终关怀医院。大力改善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建立公平的土地、价格、税收、人事、医保定点、学术交流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引导和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七、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加强医学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一)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坚持引进和定向培养相结合,免费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000名研究生,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培养1万名本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万名专科生,将全省10万多名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免费轮训一遍。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本科学历以上卫生技术人员达到35%以上,乡镇卫生院大专学历以上卫生技术人员达到35%以上。

  实施县(市)医院骨干医师培养“515行动计划”。选拔县(市)医院青年医师到国家级和省级培训基地进修培训,为100所县(市)医院培养5000名骨干医师。实施县(市)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医师培养“512行动计划”。选拔县(市)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医师到省级培训基地进修培训,为109所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培养2000名骨干医师。实施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选拔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到市、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培训,为全省2000所乡镇卫生院培养20000名内、外、妇、儿等科专业实用人才。

  加强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逐步形成“5 3”全科医生培养模式。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等方式,完成在职在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培训任务,全省全科医生达到1万人,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

  (二)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等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经常性培训和学历教育,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完成2500名市、县两级疾病控制机构人员的培训任务,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55%以上,县级达到35%以上;市级卫生监督机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60%以上,县级达到30%以上;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50%以上,县级达到35%以上;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三)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卫生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推动高水平科学研究和研究型医院建设。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与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在我省优先发展学科和科技前沿领域,重点支持15—20个卫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或引进5—10名“两院”院士或院士级后备人才、15—20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特聘学科带头人,培养80名左右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卫生科技领军人才、300名医学杰出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500名医学骨干和领军人才。

  (四)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以国家和省卫生科技重大专项等为依托,整合和优化配置我省卫生科技资源,构建我省新型卫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省部共建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和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在林州市建设国家食管癌防治研究中心。争取获得80项左右省部共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并在食管癌综合防治、艾滋病现场示范、新生儿脑损伤防治等研究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各50个左右,重点实验室10个左右,整体医学科研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位于中西部前列。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一批临床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并推广一批符合我省实际的适宜技术。

  八、以加快建设综合卫生信息平台为载体,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

  (一)强力推进综合卫生信息网络建设

  按照国家卫生信息化建设“3521工程”的总体框架,以现有卫生信息网络为基础,以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和远程医疗为切入点,建设省、市、县三级综合卫生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卫生综合管理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展医院信息系统功能,三级医院全面推行电子病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逐步建成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二)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以综合卫生信息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建设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信息网。按照国家颁布的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逐步建设完善我省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以健康信息网为支撑,建设电子化的居民个人健康门户网站,在全省普及城乡居民健康卡,方便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和就医,逐步形成连续、动态、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模式。通过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和健康信息交换共享,推动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协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医疗,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九、以继承创新为重点,实现向中医药强省跨越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体系

  继续改善省级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其在医、教、研等方面的龙头地位。推动各省辖市建好1所市级公立中医院。加强中医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每个县(市)建好1所县中医院,全省重点建设100所县级中医院。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卫生室中医药工作,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特色突出、服务功能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二)加强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

  围绕骨伤、儿科、肛肠等重点病种防治,重点建设6个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做大做强我省特色中医品牌,建设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重点专科。加强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争取将洛阳正骨医院建设成为国家中医骨科临床研究基地。加强艾滋病和慢阻肺等重大疑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攻关,实现防治方案的优化和推广。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完善学历教育、师承教育和继续教育并举的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实施“四类人才”培养计划。培养50名高层次省级学术带头人,500名继承型、西学中、外向型、管理型等人才,3000—5000名县、乡中医临床技术骨干。

  (四)引导中医药产业发展

  引导推动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与合理利用。做好中药资源调查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使用和开发中药制剂。支持中药新药研发与重大疾病防治结合,力争在艾滋病、呼吸系统疾病、病毒性肝炎、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中药研究方面有新突破。建立健全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中药饮片配送服务体系。引导推动中医药相关健康产业发展。

  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卫生系统法制建设、文化建设

  (一)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根据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形势,逐步建立健全与我省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地方卫生法规体系。起草《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河南省区域卫生规划条例》草案,修订《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河南省中医条例》、《河南省无偿献血条例》、《河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卫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卫生标准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不断提高卫生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卫生系统行风政风建设

  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和先进模范人物的高尚品德,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法制和纪律宣传教育。将医德医风评价纳入医务人员职业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医务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加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树立医德医风先进典型。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维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卫生系统文化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文化建设,以卫生文化引领卫生事业发展,真正把以人为本的宗旨理念落到实处,提升服务品位,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卫生文化内涵建设。大力倡导医学人文精神,牢固树立新时期和谐发展的卫生工作核心理念,增强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服务人民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 保障政策与措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卫生事业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各级政府要建立卫生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卫生工作。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卫生的投入责任,建立完善卫生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明确政府责任,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居民个人医疗卫生费用。保障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助需方等多种形式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加强对政府卫生投入的管理监督。加大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全省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建立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政策,坚持以投入换机制,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形成新的运行机制。转变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健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收费标准,改革医药费用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推行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建立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四、建立健全规划监测评估机制

  加强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指导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监测机制,科学设定监测目标,逐步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体系。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拓宽民主评议渠道,加强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评估。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评估发现的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确定因素,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调整规划内容。建立规划评价激励机制,对在评价、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建立规划实施问责制度,加强绩效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附件:河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附件

  河南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基础值 2015年目标值
主要健康指标
健康状况 1 人均期望寿命 73 74
2 婴儿死亡率 7﹒12 ≤6﹒65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69 ≤8
4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15﹒2 ≤14﹒5
工作管理指标
疾病预防
控制
5 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 万人 4﹒9 ≤6﹒5
6 艾滋病患者病死率 6﹒18 ≤6
7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DOTS)覆盖率
100 100
8 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 85 ≥85
9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10 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3﹒41% 比“十一五”末
下降1个百分点
11 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
抗原携带率
0﹒73 ≤1
12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
县(市、区)覆盖率
30 ≥50
13 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   ≥35
14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80
15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
  ≥60
妇幼卫生 16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71﹒26 ≥85
17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90 ≥96
18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 70﹒03 ≥85
公平保障指标
卫生监督 19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
人口数占总人口数比例
  ≥80
20 城乡较大规模集中供水现场
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
  ≥90
医疗保障 21 新农合参合率 96﹒51 ≥97
22 新农合筹资水平达到
农民人均纯收入
2﹒72 5
23 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120 ≥300
24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
住院补偿比例
58﹒96 ≥70
25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
医保参保率
92﹒3 ≥90
26 城镇居民医保统筹范围内
住院支付比例
  ≥75
卫生资源指标
卫生资源 27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65 1﹒67
28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1﹒29 1﹒85
29 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 0﹒48 0﹒6
3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0﹒5 1
31 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床位数 3﹒24 3﹒86
卫生投入 32 政府卫生支出占
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33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
总费用的比重
  ≤30
34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15 ≥40

  注:1.第10、11项为2006年流调数据,仅在国家组织全国大型流行病学调查年份才有数据。

  2.第27、28、31项,2015年目标值数据均以2009年数据为基础;第29项,2010年基础值为2009年数据,2015年目标值以2009年数据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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