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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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9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31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
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12〕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郭庚茂省长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2012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分四次向省政府报告。

  一、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升全局带动作用

  1.提升开放水平。把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作为开放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重点,依托产业集聚区,引进承接高成长性产业项目,培育壮大支柱产业;通过合资合作和引进高端产品、高端技术、高端人才,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为扩大就业、群众增收和农民向城镇转移创造条件。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整合招商活动,提高招商实效,省重点办好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暨第七届投洽会、第三届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各省辖市集中办好一个综合性招商活动。

  由省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建立与央企合作长效机制,谋划实施一批高质量合作项目。

  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负责落实。

  4.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强化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力争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突破120亿美元、省外资金突破5000亿元。

  由省商务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加强开放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申报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仓库,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完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边防、口岸等涉外机构联动机制,推进“一站式”通关和电子口岸建设。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拓宽开放领域。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大力推动全方位、宽领域对外开放。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吸引境内外投资者进入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等领域。深化农业对外开放,重点引进品种培育、精深加工等高技术项目以及畜牧、花卉等高效农业项目。扩大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领域对外开放,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公路、铁路、民航、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旅游局、文化厅、农业厅、畜牧局、林业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7.扩大国际国内技术、人才交流合作,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在豫建设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创建一批科技创业园区。

  由省科技厅、教育厅负责落实。

  8.加强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承接出口型项目,实现进出口总额400亿美元以上。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落实。

  9.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开放领导体制,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把开放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内容,形成党政齐抓、部门协作、各级联动、要素倾斜、全社会参与的举省开放长效机制。

  由省开放办、省政府目标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0.优化开放环境,提升服务水平,重诺守信,营造亲商、安商良好氛围。

  由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持续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

  11.完善载体、提升功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把中心城市作为依城促产、以城带乡的主导力量,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2.推动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着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型城市群。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环保厅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3.支持郑州都市区加快建设、先行先试,重点推进郑州航空城、综合交通枢纽、国际物流园等区域开发,加快推进郑东新区金融集聚核心功能区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积极推进郑汴都市区和郑汴一体化发展,尽快实现通信、金融同城和资源共享。

  由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和郑州市政府、开封市政府负责落实。

  14.支持洛阳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城市新区建设,发挥区域副中心城市作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洛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15.推进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加快中心城市和城市组团之间快速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形态。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金融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6.完善城区经济发展载体。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地区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规划建设商务中心区,作为服务区域、带动周边的核心载体和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增长点;支持市辖区规划建设特色商务区(街),形成一批服务业产业集群,培育城区经济新的增长点。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负责落实。

  17.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城镇交通、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供热、供电、供气、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500亿元。注重城市整体功能配套衔接,合理布局建设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环保、商业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环保厅、商务厅负责落实。

  18.突出特色、强化支撑,增强县域城镇承载承接作用。把县级市、县城和中心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县域城镇承接产业转移、承受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19.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依托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培育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产城融合。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0.继续推进省直管县和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由省编办、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21.统筹布局、分类推进,增强新型农村社区战略基点作用。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按照“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多元就业、生活环境改善、公共服务健全。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22.创新机制、加强引导,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把加快新型城镇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负责落实。

  23.建立以农民转市民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体系,切实解决农民进城就业、户籍、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真正转为城镇居民,享有平等权益。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负责落实。

  三、持续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

  24.加快转型升级。紧紧抓住产业转移机遇,持续发展六大高成长性产业,以龙头带动、基地支撑、高端突破为着力点,继续通过招商引资、整合重组等方式壮大产业规模,有力支撑经济增长;改造提升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加大技术突破、链条延伸和改造升级力度,强化上下游企业合作,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加快发展四大先导产业,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尽快形成规模优势,抢占发展制高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通过开放合作、“外引内延”增强活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形成新的增长点。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25.突出龙头带动。明确主导产业规划布局,绘制产业链条图谱,建立健全省市县联动推进机制,集中资源要素,加快建设一批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力争规模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达到30个以上。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26.注重集聚集约。适时调整规划布局,完善支持政策,健全管理体制,推进产城互动,持续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力争完成投资1万亿元。综合运用项目准入、要素配置、利益分成等手段,统筹推动关联项目集中布局。加快推动集聚区对外连接通道、环保、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职工培训、物流仓储、质量检测等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配套能力。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环保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电力公司、质监局负责落实。

  27.提高科技和质量水平。继续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加大机制创新和开放合作力度,以重点领域的优势企业为核心,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实施新型超晶格稀土正极材料研发、兆瓦级风电机组主轴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22项重大科技专项,抢占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组织实施8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负责落实。

  28.推进质量提升、品牌带动、标准引领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企业质量管理、检验检测公共服务、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社会质量诚信体系。

  由省质监局负责落实。

  29.强化节能减排。实行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千家企业节能低碳、绿色节能建筑等八大节能专项行动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指标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力行业脱硫脱硝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等重点污染物减排项目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畜牧局、电力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0.继续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有序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1.搞好经济运行调节。建立煤炭储备制度,完善电煤供应保障机制。完善铁路、公路运输协调服务机制,保障重点企业产品和重点物资运输。深入推动产销对接,引导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联盟。以“双百企业”为重点完善省市县三级服务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保障重要商品供给,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郑州铁路局、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负责落实。

  四、持续做好“三农”工作,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现代化基础地位

  32.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结合落实国家千亿斤粮食战略工程和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规划建设,按照“合理规划、综合配套、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原则,整合资金、聚拢政策,规划建设一批百亩方、千亩方和万亩方高标准永久性粮田;统筹推进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和平原村庄规划布局,配套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农技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所等农业服务体系,以此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50亿公斤以上。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3.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按照“基地支持、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原则,综合考虑带动农户数量、生产规模、经济效益等因素,突出基地化、标准化、规模化、信息化,选择一批上下链接、合作紧密、以就地加工为主的农产品产区,集中力量培育优质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品牌,打造“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由省委农办、省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4.大力发展花卉园艺业,加快发展畜牧养殖加工业,壮大农副产品加工业。抓好信阳茶叶、新野肉牛、鄢陵花木等农业产业化集群试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建或联建原料生产基地、农产品物流园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以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为重点,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和都市农业发展。

  由省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质监局、工商局、供销社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5.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

  由省财政厅、商务厅、供销社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6.大力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突出的位置,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突出抓好生物技术特别是优良品种培育,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加快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种子企业。

  由省科技厅、农业厅、农科院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7.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

  由省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局、质监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8.积极发展农机装备业,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由省农机局负责落实。

  39.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再解决600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县乡公路4000公里,新增通村公路1000公里,新建村邮站7000个,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0座,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0万户,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农业厅、电力公司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0.按照国家新扶贫标准,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再实现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由省扶贫办、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1.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民办公助机制。

  由省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2.抓好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继续加大农业补贴强度,认真执行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良种补贴力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增加粮油生产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扩大生猪调出大县范围。有效整合涉农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由省财政厅、粮食局、农业厅、畜牧局、农机局负责落实。

  五、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三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支撑保障能力

  43.加快以“五网一系统”(完善的高速公路网、快速铁路网、坚强智能电网、信息网、水网和生态系统)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万亿元。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郑州铁路局负责落实。

  44.加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围绕巩固提升区位交通优势,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突出抓好郑州大型航空枢纽建设,开工建设郑州机场二期工程,积极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努力保持客运稳定增长,扩大货运集疏规模,推动相关产业向空港聚集,促进航空经济发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45.按照轴带发展布局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城际铁路和客运专线建设,配合国家加快推进干线铁路建设,力争石武客专河南段上半年建成投用、郑徐客专开工建设,积极推进郑渝铁路、郑济铁路、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前期工作,争取完成郑开、郑焦城际铁路线下工程,加快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施工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铁路办、郑州铁路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6.以完善网络、内联外通、提升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豫西地区高速公路及跨省通道建设,继续实施连霍、京港澳高速扩容改造,基本完成高速公路网构架,力争新增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实现所有县城20分钟上高速目标。

  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7.加强能源保障能力建设。坚持“内外结合、源网并重”,加强电源电网建设。继续推进高效清洁燃煤机组建设,大力发展热电联产,争取新增电力装机500万千瓦、开工500万千瓦以上。加快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电网建设和老城区电网改造,推动开工建设新疆哈密至郑州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48.统筹做好资源勘查、煤矿改扩建和安全改造、新矿井建设,提高煤炭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由省国土资源厅、有色地矿局、地矿局、煤田地质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9.加快西气东输二线省内配套支线管道建设,开工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0.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兴利除害并举、节约开发并重,全面加快复合型、多功能水利网络体系建设,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和防洪除涝抗旱能力。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及受水区配套工程、河口村水库、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御体系、淮河和海河流域蓄滞洪区等项目建设,推进出山店、前坪等水库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国家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加快引黄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小浪底北岸和南岸灌区、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工程及引黄调蓄工程。

  由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南水北调办、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落实。

  5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顶层设计,加快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积极推进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大型通信企业建设数据基地、呼叫中心等项目。推进二代移动通信网络升级改造,实现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覆盖所有乡镇。深入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抓好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广电局负责落实。

  52.加强生态建设。推进伏牛山、桐柏山和大别山、太行山山地生态区以及平原生态涵养区建设,构建沿黄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完善区域生态网络。做好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快矿区生态恢复、煤矿塌陷区治理和农村土壤修复。继续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完成造林400万亩。

  由省林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南水北调办、扶贫办、河南黄河河务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六、持续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不断提升发展软实力

  53.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愚公移山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新时期“三平”精神(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行动,深化拓展道德实践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着力塑造高尚人格、培育和谐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由省文化厅、教育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54.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创新管理运行方式,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高雅艺术进校园”、“欢乐中原”和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做好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切实加强互联网建设、运用和管理,不断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实施河南文化精品工程。加快中原文化艺术学院和省直文艺院团剧场建设,推进河南博物院二期、中国文字博物馆二期、省图书馆新馆、省书画院新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支持省辖市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和县(市)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办好农家书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搞好大遗址保护展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由省文化厅、科技厅、卫生厅、体育局、农业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5.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培育新型业态。充分挖掘利用具有中原特质的文化资源,扎实推进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和10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品牌。着力抓好河南出版产业基地、国家动漫产业发展河南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实施“中原文化系列行”活动,推动中原文化“走出去”。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56.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巩固提高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果,完成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改革,规范推进省级以下电台电视台合并,完成省辖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积极推进县级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

  由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七、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体制机制优势

  57.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积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基本完成省辖市属企业脱钩改制。继续推进企业战略重组,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58.加快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制定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中小企业产业园区,妥善解决园区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重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完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项目对接、投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对外合作、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

  由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金融办负责落实。

  59.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电体制改革。加快县级供销社体制改革。完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任务。继续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做好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财政厅、农信联社、供销社、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60.深入推进新乡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由省委农办、新乡市政府、信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61.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国家财税、金融、价格等改革措施。

  由省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河南银监局、证监局负责落实。

  62.创新资金保障机制。按照“繁荣主体、拓宽市场、完善杠杆、规范发展”的思路,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提升地方金融发展水平,健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尽快改变金融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深入推进与各商业银行总行的战略合作,积极推动银企对接,力争全年新增融资规模3600亿元。组织开展千家“小巨人”企业信贷培育活动,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和信托融资,积极发展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支持政府性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规范民间融资,整顿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由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

  63.创新土地保障机制。按照“三保一高”要求,完善土地开发利用管理“三项机制”。实施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计划指标主要保障省辖市中心城区的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用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场、废弃工矿地整治)节余指标集中用于县域城镇及产业集聚区。探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

  由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64.创新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围绕强化人力资源优势,坚持“三改一抓、六路并进”,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加快实施职教攻坚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大规模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确保完成各类培训335万人。抓住省外务工人员回流增多机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再就业能力和层次。深入实施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推动人才政策创新和重大人才工程实施,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快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开发,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农业厅、扶贫办、残联负责落实。

  八、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和谐社会建设水平

  65.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投入资金1000亿元实施“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努力形成中原经济区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66.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扩增岗位、提升技能、健全机制、完善服务,确保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强化就业公共服务,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群体、退役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在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的同时,确保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7.努力增加居民收入。落实国家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各项政策,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收入。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提高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保障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增加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和高校食堂临时性价格补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教育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8.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为实现全社会老有所养奠定坚实基础。将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障范围。规范完善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口计生委、卫生厅、民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69.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分类指导、科学规划、优化结构、讲求实效,确保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0万套。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行机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土地指标,制定并完善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和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和分配公平。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合理的自住性购房需求,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0.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7%以上。实施人才驱动、学科驱动、创新驱动、品牌驱动,提升高校建设水平。加快郑州大学“211工程”建设,支持河南大学实施百年名校振兴计划,推动省部共建高校加快发展。创新财政拨款方式,鼓励校企合作,打造一批省级职教园区、示范性职业院校和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大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解决“入园难”问题。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中小学教师支教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1.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村卫生室。继续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农民受益水平。加快推进人口大县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抓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与救治工作。积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由省卫生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和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深入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

  由省商务厅、民政厅、公安厅、人口计生委、司法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3.深化平安河南建设。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强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的预知、预警、预防、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由省信访局、司法厅、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4.持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支持驻豫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人民防空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研究制定新时期社会化拥军的政策措施,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由省民政厅、人防办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75.切实做好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宗教、统计、参事、史志、文史、地质、气象、测绘、地震、社科研究等工作。

  由省政府外侨办、省台办、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地震局、宗教局、统计局、省政府参事室、省史志办、文史馆、社科院负责落实。

  76.继续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九、建设服务政府推动务实发展

  77.加快转变职能。坚持以人为本,牢记为民宗旨,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更好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服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对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实行办事公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为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编办、监察厅负责落实。

  78.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接受其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坚持开门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追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和行政层级监督,严格行政问责。

  由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省审计厅、监察厅负责落实。

  79.强化科学运作。坚持“落实、完善、提升、创新”,求实重干,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科学民主决策,注重调查研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迎来送往,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提高办事效率。完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跟踪落实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持续推进学习交流和创新实践,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强化政府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约束评价机制;积极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80.严格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谋利益。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肃换届纪律,树立正确导向风气。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对腐败案件不论涉及到什么人、什么职务,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

  由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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