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6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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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62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0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2〕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河南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中央编办《关于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2〕3号)、《国家邮政局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邮发〔2012〕33号)和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邮政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总体部署,坚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加强邮政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发挥综合运输体系整体效能,推动邮政业与交通运输业深入融合发展。通过完善邮政监管体制,建立政府依法监管、权责关系明确、上下运转通畅的邮政管理体制,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我省邮政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实施。我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在国家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以省邮政管理局为主组织开展,各省辖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支持。

  2.精心组织。省邮政管理局成立一把手负责、专人参加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稳步推进。省邮政管理局要统筹协调,在保证监管到位、妥善处理发展、改革、稳定关系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地开展机构组建工作。要按照精干高效、加强一线的要求,做好人员考录、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设置省辖市邮政管理局。按照中央编办发〔2012〕3号规定,在我省的17个省辖市设置邮政管理局,行政编制158名。省辖市邮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本地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地邮政市场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辖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源市的邮政监管机构设置问题,由省邮政管理局和济源市政府协商解决。

  县一级原则上不单独设置邮政监管机构。业务集中、情况特殊的地方,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托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有关监管工作,或由上级邮政管理部门设置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责,具体形式由省邮政管理局与省辖市政府协商确定。

  河南省邮政公司设在省辖市、县(市、区)的邮政企业不再使用“××邮政局”的名称,更名为“××邮政分公司”。

  (二)调整邮政管理体制。按照国办发〔2012〕6号文件规定,邮政管理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以中央为主的管理体制,省及省辖市邮政管理局由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与所在地政府双重管理,邮政业务、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等以上级邮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主要负责人兼任同级交通运输部门副职领导,其任免需征得当地党委、政府同意。

  (三)明确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省辖市政府在邮政管理方面的职责。将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纳入本地城乡规划,对提供邮政普遍服务邮政设施的建设等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协调和指导邮政管理部门与相关方面的工作,将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加强邮政队伍思想政治和廉政监督等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协助做好邮政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本地邮政行业规划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促进邮政与交通运输资源整合,负责邮政管理部门党务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

  实施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筹备启动阶段(2月至3月上旬)。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办、中央编办和国家邮政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中旬)。按照国家邮政局要求,对组建省级以下邮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经费、资产等情况进行摸底测算,并将需求和建议上报国家邮政局。

  (三)推进实施阶段(3月至11月)。重点推进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实施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国家邮政局的部署,落实人事、财务、设施等重要事项。二是选调国家邮政局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政企业、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到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三是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务员录用计划,落实招录及培训工作。四是召开机构成立大会,宣布任命,完成公章刻制、机构挂牌、银行开户、组织登记、办公场所落实等工作。五是与交通运输部门衔接,落实规划衔接及党务管理等工作。六是协助邮政企业完成省辖市、县(市、区)邮政企业更名、换牌和企业登记变更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安排由省邮政管理局另行发文。

  (四)工作总结阶段(12月)。在按进度要求完成机构组建工作的基础上,归纳整理实施工作材料,上报实施工作总结;做好迎接国家有关部门视察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召开全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总结会。

  四、组织领导

  我省成立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施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大卫(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胡五岳(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汉振(省邮政管理局局长)

  成员:宗义(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孔祥敬(省编办副主任)

  高委(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裴志扬(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庆业(省财政厅副厅长)

  郑子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司九龙(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杨汉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是深化邮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加强邮政行业监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完成邮政监管体制改革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省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邮政管理局要认真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先组建、后完善的总体思路,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省辖市邮政管理局的组建工作。各省辖市政府及省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系,协助省邮政管理局做好机构组建工作。

  (三)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省邮政管理局要加强与各省辖市党委、政府及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衔接有关事项。各省辖市政府要认真做好协调、衔接和推进工作,对市邮政管理局的办公场地落实及设施购置给予积极支持。省政府相关部门要确定工作联系人,与省邮政管理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沟通商议实施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四)落实政策,严守纪律。各有关部门在实施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尤其要在领导干部选任、公务员招录、财务预算、资产租赁购置等重要环节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和责任,坚决杜绝机构组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有关宣传工作按照国家邮政局统一部署开展。

  附件:河南省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附件

  河南省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序 号 机 构 名 称 编制数
1 郑州市邮政管理局 13
2 开封市邮政管理局 9
3 洛阳市邮政管理局 12
4 平顶山市邮政管理局 8
5 安阳市邮政管理局 9
6 鹤壁市邮政管理局 8
7 新乡市邮政管理局 11
8 焦作市邮政管理局 8
9 濮阳市邮政管理局 8
10 许昌市邮政管理局 8
11 漯河市邮政管理局 8
12 三门峡市邮政管理局 8
13 南阳市邮政管理局 11
14 商丘市邮政管理局 10
15 信阳市邮政管理局 9
16 周口市邮政管理局 9
17 驻马店市邮政管理局 9
18 合 计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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