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2〕7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2〕14号),经审核,现将2012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2)下达给你们,此款列2012年“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
      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要会同科技部门,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省直各主管部门要按国库集中支付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1:2012年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经费预算指标汇总表(不下发)
      2:201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经费预算表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2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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