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2〕7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中国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对接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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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中国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对接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2〕73号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08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2012中国郑州国际航空物流
对接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2〕7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2012中国(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对接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2012中国(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对接会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大力发展航空物流,加快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省政府定于2012年7月在郑州举办中国(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对接会。为做好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战略目标,以交流、合作、发展、共赢为主题,以航空物流发展峰会研讨、专项推介、项目对接、实地考察为主要内容,促成一批合作项目,推进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安排

  活动名称:2012中国(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对接会。

  举办时间:2012年7月18—20日。

  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省政府、国家有关部委。承办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民航办、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公司、郑州市政府、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铁路联合国际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贸易发展局、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香港付货人委员会、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俄罗斯空桥货运航空公司、美国联邦快递集团、德国邮政敦豪集团、香港招商局集团、富士康科技集团公司、长荣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大韩航空公司、国泰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及境内知名货代协会、企业等。

  活动规模:300人左右。

  三、主要活动

  (一)欢迎晚宴。7月18日晚上6时30分—7时30分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观景长廊举行。

  (二)开幕式暨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推介会。7月19日上午9时—10时30分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轩辕堂举行。

  (三)国际航空物流发展与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层峰会。7月19日下午2时—5时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轩辕堂举行。

  (四)国际航空物流项目对接会。7月19日上午10时30分—下午6时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五)实地考察。7月20日,主要考察郑州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国际物流园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及重点物流企业等。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成立2012中国(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对接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赵建才(副省长)

  国家有关部委领导成员:安惠元(省长助理、省民航办主任、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世伟(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张维宁(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钱国玉(省财政厅厅长)

  李建中(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孙廷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栗洪显(郑州海关关长)

  袁长祥(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宋国卿(省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主任)

  何彧(省委外宣办主任)

  张军邦(郑州铁路局局长)

  杨海福(省邮政公司总经理)

  马懿(郑州市市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具体负责活动筹备组织工作,宋国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民航办副主任康省桢任副主任,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五、职责分工

  (一)省商务厅。

  1.负责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协调和组织实施。

  2.负责安排省领导活动。

  3.负责欢迎晚宴、开幕式、国际航空物流项目对接和展览展示等主要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

  4.负责邀请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香港贸易发展局、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等境内外国际货代协会、物流企业、货主企业、投资商参会。

  5.负责编制活动预算。

  6.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

  1.牵头负责制定航空物流发展支持政策。

  2.牵头组织国际航空物流发展与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层峰会。

  3.负责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对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参会。

  4.负责推介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

  (三)省民航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1.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国际航空物流发展与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层峰会。

  2.牵头会同郑州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推介我省民航业发展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项目。

  3.负责邀请中国民航总局和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参会。

  (四)省财政厅。负责活动经费预算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拨付前期费用,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五)省公安厅。负责大会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省交通运输厅、郑州铁路局。负责邀请物流企业参会以及大会的交通保障等工作。

  (七)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向参加国际航空物流项目对接会的客商介绍大通关政策,落实24小时预约通关政策。

  (八)省委外宣办。负责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九)省邮政公司。负责邀请邮政航空物流企业参会。

  (十)郑州市政府。

  1.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国际航空物流发展与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层峰会。

  2.负责邀请投资客商参会。

  3.负责组织安排参会客商考察郑州新区、郑州航空港区、郑州国际物流园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4.负责活动安全、保卫及交通保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举办2012中国(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对接会,对我省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意义重大。要围绕航空物流国际化模式的探讨和交流,推动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在航空物流先进技术、基础设施、金融、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投资交流与合作。各有关部门和郑州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严密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细化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操作性强,抓紧启动邀商工作。要切实做好项目推介、对接工作,确保签约一批高质量项目。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人,提高参会客商层次,力争办出成效、办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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