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省辖市、项城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2〕74号)和《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验收情况的通报》(豫科〔2012〕  159号),现将已通过验收的2010、2011年度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支出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2年“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下达给你们,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办教〔2009〕94号)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2010、2011年度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表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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