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2〕7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2〕28号),经审核,现将2012年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2,列2012年“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下达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省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2年第二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预算表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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