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河南永煤碳纤维有限公司等89家单位建立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各省直管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09?2020年)》(豫政〔2009〕78号)和《河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豫科〔2011〕84号),按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科计〔2006〕23号),省科技厅批准河南永煤碳纤维有限公司等89家单位建立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建立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要按照专家论证建议,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方案,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创新团队建设和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研发活动,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尽快建成推动单位乃至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源。省科技厅将按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并结合我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统筹项目、基地和人才发展,加强对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发展的指导和支持。 附件:2012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名单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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