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3〕1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新乡市政府等14家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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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新乡市政府等14家单位的通报
发文字号 豫政〔2013〕14号 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05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新乡市政府等14家单位的通报

豫政〔2013〕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安全河南创建为载体,以长效机制建设为抓手,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采取一系列果断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顺利实现了“三提三减一避免”(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减少事故起数、减少伤亡人数、减少财产损失,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年度工作总目标,全省自2007年以来首次避免了特别重大事故,煤炭行业自建国以来首次避免了重大事故,创近年来最好水平。为此,省政府决定对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的前六名省辖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的前三名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和2012年度未发生煤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省骨干煤炭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其他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附件:受表彰单位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4日

  附件

  受表彰单位名单

  一、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前六名省辖市政府

  新乡市、鹤壁市、焦作市、南阳市、洛阳市、驻马店市政府。

  二、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前三名直管试点县(市)政府

  永城市、巩义市、鹿邑县政府。

  三、2012年度未发生煤矿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省骨干煤炭企业

  河南煤化集团、中平能化集团、义煤集团、郑煤集团、神火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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