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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豫政办〔2013〕73号 | 发布时间 | 2013年08月16日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河南省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
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的
通 知
豫政办〔2013〕73号 洛阳、三门峡、南阳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河南省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6日
河南省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
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2013年6月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持续改善库区及上游地区生态环境,确保库区水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任务
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全面加快规划各类项目建设。加强规划区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综合管理,消除规划区水质不达标河段和防止水质污染风险,进一步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负荷,控制入库氨氮排放量,逐步扩大水土流失治理规模,确保省辖丹江口水库及上游主要入库干支流水质达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要求。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3市政府要将规划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到县(市、区)、乡镇和相关企业;落实各级发展改革、南水北调、环保、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国土资源、林业、科技、安全监管等部门责任,建立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按照水源地安全保障区、水质影响控制区和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区三大分区,强化控制单元环境管理,细化重点控制单元及重点治理区域综合整治方案。
3.项目带动,加强考核。全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工业点源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无主尾矿库污染治理、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项目建设。全面实行控制断面水质达标考核制度。
二、实施范围、期限与目标
(一)范围和期限
本方案实施范围包括南阳市辖西峡县、淅川县、内乡县、邓州市,洛阳市辖栾川县,三门峡市辖卢氏县。实施期限为2011—2015年。
(二)实施目标
1.水质目标。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通水前: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要求(总氮保持稳定),主要入库支流水质符合水功能区要求。
到2015年年底: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要求(总氮保持稳定);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各主要支流水质不低于III类,入库河流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2.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以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2010年数据为规划区各地污染物排放基数,根据国家规定的削减任务,提出省辖丹江口库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表1:河南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万吨
项 目 | 2010年排放量 | 2015年排放量 | 2015年比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2﹒52 | 2﹒21 | -12﹒3% |
其中:工业和生活 | 1﹒21 | 1﹒06 | -12﹒4% |
氨氮排放量 | 0﹒38 | 0﹒33 | -13﹒2% |
其中:工业和生活 | 0﹒15 | 0﹒13 | -13﹒3% |
3.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目标。完成规划项目100个(含打捆项目),总投资24.37亿元。2013年年底,全面启动并完成重点控制单元内的项目前期工作;2014年通水前,基本完成重点控制单元内项目,一般控制单元项目完成率达到70%以上;2015年年底,规划内所有项目基本完成。
4.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目标。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通水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149公顷,总投资2.33亿元。其中:坡改梯1496.39公顷、经济林2475公顷、水保林5587公顷、植物篱586公顷,生态修复48004.61公顷,建设拦沙坝90座、蓄水池899座、沉沙凼899个,整治塘堰49座。
三、任务分工
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作为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规划项目具体实施,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或配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和协调。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水质目标
淅川县、西峡县、邓州市、内乡县规划范围为水源地安全保障区;卢氏县、栾川县规划范围为水质影响控制区。共分为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老灌河上游控制单元、丹江淇河控制单元。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包括西峡县、淅川县,老灌河上游控制单元包括西峡县、卢氏县、栾川县,丹江淇河控制单元包括西峡县、淅川县。其中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和丹江淇河控制单元为重点控制单元。以控制单元为基本单位,根据现状水资源量、用水量、排水量、排污量、入河排污量、点源允许入河排污量等,控制数据如下:
1.各控制单元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量与排水量。
表2:各控制单元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量和排水量
单位:万吨
序 | 控 制 单 元 | 用水量 | 排水量 | ||||
生活 | 工业 | 合计 | 生活 | 工业 | 合计 | ||
1 | 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 | 1876 | 5916 | 7792 | 1501 | 4141 | 5642 |
2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单元 | 339 | 468 | 807 | 271 | 328 | 599 |
3 | 丹江淇河控制单元 | 417 | 95 | 512 | 334 | 67 | 401 |
合计 | 2632 | 6479 | 9111 | 2106 | 4536 | 6642 |
2.各控制单元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染物排放量。
表3:各控制单元城镇生活和工业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吨
序 | 控 制 单 元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生活 | 工业 | 合计 | 生活 | 工业 | 合计 | ||
1 | 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 | 3918 | 7568 | 11486 | 196 | 416 | 612 |
2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单元 | 815 | 954 | 1769 | 41 | 52 | 93 |
3 | 丹江淇河控制单元 | 1002 | 113 | 1115 | 50 | 6 | 56 |
合计 | 5735 | 8635 | 14370 | 287 | 474 | 761 |
3.各控制单元城镇生活和工业入河排污量。
表4:各控制单元城镇生活和工业入河排污量序号
序 | 控 制 单 元 | 废水 (万吨) | 化学需氧量(吨) | 氨氮(吨) |
1 | 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 | 5078 | 10337 | 551 |
2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单元 | 539 | 1592 | 84 |
3 | 丹江淇河控制单元 | 360 | 1004 | 51 |
合计 | 5977 | 12933 | 686 |
4.各控制单元点源允许入河排污量。
表5:各控制单元点源允许入河排污量
单位:吨/年
序 | 控 制 单 元 | 点源允许入河排污量 | |
化学需氧量 | 氨 氮 | ||
1 | 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 | 3206 | 186 |
2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单元 | 1592 | 84 |
3 | 丹江淇河控制单元 | 537 | 29 |
5.规划区控制断面水质考核目标。
表6:规划区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考核表
序 | 控制单元 | 控制子单元 | 控制断面 | 水质 | 责任 | 所在市 |
1 | 丹江口水库 | 库区南阳新淹没区子单元 | 陶岔 | II | 淅川县 | 南阳市 |
2 | 老灌河张营子单元 | 张营 | III | 淅川县 | ||
3 | 老灌河垱子岭子单元 | 西峡水文站 | III | 西峡县 | ||
4 | 老灌河许营子单元 | 许营 | III | 西峡县 | ||
5 | 老灌河上游 | 丁河子单元 | 封湾 | II | 西峡县 | |
6 | 蛇尾河子单元 | 东台子 | II | 西峡县 | ||
7 | 杨河子单元 | 杨河 | II | 西峡县 | ||
8 | 老灌河栾川卢氏子单元 | 三道河 | III | 卢氏县 | 三门峡市 | |
9 | 丹江淇河控 | 淇河淅川子单元 | 高湾 | II | 淅川县 | 南阳市 |
10 | 淇河西峡子单元 | 淇河大桥 | II | 西峡县 | ||
西坪(黑漆河) | II | 西峡县 | ||||
11 | 丹江淇河控 | 淇河卢氏子单元 | 上河 | II | 卢氏县 | 三门峡市 |
12 | 丹江淅川子单元 | 史家湾 | III | 淅川县 | 南阳市 | |
13 | 库区十堰新淹没区子单元 | 台子山(省界控 | II | 河南省(南水北 |
责任单位: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南水北调办、环保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重点控制单元水环境综合整治
丹江口水库北支、丹江淇河控制单元涵盖了泗河、淇河、老灌河的水质超标河段,针对各水质超标河段安排保障水质达标的各类污染防治项目。规划实施阶段以水质达标为导向,进一步优化治理项目,实现水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同时,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广清洁生产、严格排污许可、提高环保准入门槛等措施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排放,以实现水质达标。
表7:重点控制单元与重点治理河流对应关系
重点控制单元 | 重点控制子单元 | 河流综合整治 | 涉及县 |
丹江口水库 北支控制单元 | 老灌河垱子岭子单元 | 老灌河综合整治 | 淅川县、西峡县 |
老灌河张营子单元 | |||
老灌河许营子单元 | |||
丹江淇河控制单元 | 淇河西峡子单元 | 淇河综合整治 | 淅川县、西峡县 |
淇河淅川子单元 | |||
丹江淅川子单元 |
1.老灌河综合整治方案。老灌河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的老灌河张营、老灌河垱子岭和老灌河许营3个子单元。老灌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等,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0.85万吨/天、垃圾处理能力200吨/天、工业废水处理能力4.47万吨/天,整治入库排污口10处。方案实施后,可削减化学需氧量约4350吨、氨氮约205吨。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8座。为严格控制库周主要乡镇生活污水直接入库,规划建设6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0.85万吨/天。配套建设淅川县污水处理厂和西峡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新增污泥处理能力100吨/天。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6座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和1座垃圾转运设施,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80吨/天、垃圾中转能力30吨/天。完善西峡、淅川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在西峡、淅川县分别建设2座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分别新增渗滤液处理能力90吨/天和80吨/天。
工业点源污染防治:规划安排入河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36项,对控制单元内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废水治理、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项目集中在西峡、淅川县城以及上集、回车等重点乡镇,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规模4.47万吨/天。
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安排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10项,从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排污口改造、排污深度处理3个方面对入河排污口进行优化整治。重污染入库河道内源污染治理:开展老灌河淅川、西峡段河道排污口整治和内源污染治理,实施河道底泥清淤、疏浚及水生态修复等综合防治措施。
责任单位:南阳市政府。
部门分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入河排污口整治、重污染入库河道内源污染治理由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
2.淇河综合整治方案。淇河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丹江淇河重点控制单元的淇河西峡、淇河淅川和丹江淅川3个子单元。淇河综合整治方案内容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0.4万吨/天、垃圾处理能力210吨/天、工业废水处理能力0.64万吨/天。方案实施后,可削减化学需氧量约540吨、氨氮约57吨。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3座库周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0.4万吨/天,包括西峡县寨根乡、淅川县寺湾镇和淅川县西簧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实施后,可削减化学需氧量约210吨、氨氮约30吨。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依托环境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在重点乡镇规划建设4座乡镇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垃圾处理能力210吨/天;在相对较小乡镇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3座,新增垃圾中转能力90吨/天。
工业点源污染防治:规划安排淅川县玉典化冶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淅川县亚欣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及清洁生产、西峡宏泰镁橄榄石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及清洁生产3项化工企业污染防治项目,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0.64万吨/天。项目实施后,可削减化学需氧量约200吨。
责任单位:南阳市政府。
部门分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一般控制单元水污染防治任务
国家规划将水质全部达标河段所在的控制单元确定为一般控制单元。一般控制单元的水污染防治任务以保护和防控为主,分别根据三区(水源地安全保障区、水源影响控制区、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区)规划原则以及强化基础治污能力的需要,安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入河口排污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尾矿库污染治理、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治理、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项目。
表8:河南省辖一般控制单元范围分区
分 | 控制单元 | 控制子单元 | 控制断面 | 涉及县 |
水 | 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 | 库区南阳新淹没区子单元 | 陶岔 | 淅川县 |
老灌河上游河控制单元 | 丁河子单元 | 封湾 | 西峡县 | |
蛇尾河子单元 | 东台子 | 西峡县 | ||
杨河子单元 | 杨河 | 西峡县 | ||
老灌河栾川卢氏子单元 | 三道河 | 栾川、卢氏县 | ||
丹江淇河控制单元 | 淇河卢氏子单元 | 上河 | 卢氏县 |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新建27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603万吨/天;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设施2座,新增处理能力100吨/天。
责任单位: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南水北调办、财政厅配合。
2.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淅川县、西峡县、邓州市、内乡县、栾川县、卢氏县6县(市)生活垃圾综合收集及处理系统,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120吨/天、垃圾中转能力250吨/天。在丹江口水库坝上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取水口陶岔安排水库库面垃圾清漂项目2项。
责任单位: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财政厅、南水北调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3.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在淅川县、西峡县、栾川县安排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48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项。
责任单位:南阳、洛阳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
4.入河口排污整治:规划安排淅川、西峡县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10项。从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排污口改造、排污深度处理3个方面对排污口进行优化整治,提高排污口布设的科学性,保障库区水质安全。
责任单位:南阳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
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水源地安全保障区安排淅川县、西峡县、栾川县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9739万元。主要内容:一是种植业污染防治工程,通过化肥和农药减施、生态拦截、生物农药替代,改变不科学种植方式,防止种植业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二是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工程,建设清洁养殖小区,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三是水产清洁养殖工程,加强围网养殖清理、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示范等;四是乡村清洁工程,建设生活污水无动力处理和生活垃圾分选、粉碎、除臭、制肥、还田系统,实现防治区范围内及周边农村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及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为切实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南阳市辖区(淅川县、西峡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依托南阳市环境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进行安排。
责任单位:南阳、洛阳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农业厅牵头,省环保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畜牧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6.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在环库淅川县建设生态林带。重点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种植结构调整、防护林带等工作,总投资8426万元,形成天然生态屏障。
责任单位:南阳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林业厅、农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
7.尾矿库污染治理:按照《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尾矿库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体系,抓好“摸清底数、分级管理、落实环评、规范预案、隐患排查、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应急处置”8个环节。重点治理危库、险库,以及由于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污染灾害,尤其是可能给水源区水质带来严重威胁且伴生有毒有害重金属、氰化物等亟需治理的尾矿库。实施西峡县招金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等有主尾矿库和无主尾矿库治理项目,从控制污染角度探索尾矿库污染治理新模式和技术途径。
责任单位: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监管局、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财政厅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
8.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治理:组织对老灌河淅川、西峡城镇段内源污染进行调查和检测,重点是危险废弃物、矿山企业遗址、有毒物质堆存场、垃圾填埋场、可能带有病原体的坟墓、动物尸体填埋场及鼠群分布等,分析对水质的影响程度和卫生防疫风险,制定相应的清理措施和实施方案,把可能存在的各种内源污染风险减小到最低程度。
责任单位:南阳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南水北调办、财政厅等相关部门配合。
9.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1)中线水源区监测系统。在省辖市、县(市、区)环境监测站的基础上,以提供控制子单元水质断面考核所需的监测数据为目标,改造和升级水环境监测设施,配备常规和应急水质分析测试设备,完善信息传输系统,建设信息系统数据库。南阳市市级环境监测站承担区域水质风险预警、防范任务,要重点提升水环境监测、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
(2)渠首监测应急系统。在输水总干渠陶岔渠首建设南水北调中线输水监测应急系统,全面掌握南水北调中线取水口水质实时数据,按照调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水体水质标准的要求,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2002—3878)》对饮用水水源地要求的109项水质指标检测全分析能力,并补充水污染事故紧急跟踪监测所需仪器设备。
(3)中线水源地监督决策系统。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负责本辖区规划任务落实和水质目标实现、对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等工作的决策和监督职责。规划区水资源保护工作机构负责监测省界断面的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将监测结果报省环保部门和水利部门。省环保和水利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应对水污染事故的协调和配合,建立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决策机制。
责任单位: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南水北调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水土保持任务
水土保持工作以减少入库泥沙、涵养水源、控制面源污染、保护水库水质以及维系生态系统良性发展为目标,按照规划划定的12个项目区进行治理。1.主要治理措施和规模。在人口相对集中、坡耕地较多、植被覆盖度低的项目区,采取坡面整治(坡改梯、坡面水系、作业道路)、沟道防护(谷坊、拦沙坝)、水土保持林草(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植物篱)、疏溪固堤、治塘筑堰五大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同时利用水热条件优势,在以轻度水土流失为主的疏残幼林地和荒山荒坡,采取封育管护、能源替代、舍饲养畜等措施,开展生态修复。水土保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在保证当地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通过坡改梯提高耕地质量,重点治理区粮食生产实现自给,保证人均产量400公斤以上。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积极开展多种经营,适当扩大园地和经济林面积。保护现有植被,禁止开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和园地,减少化肥和农药流失量。
(1)坡面整治。对土层较厚的缓坡耕地实施坡改梯,配套建设坡面水系,完善田间道路,建设土坎或石坎梯地。因地制宜,原则上对5°—25°的坡耕地进行坡改梯改造,采取植物护坎措施加强对土坎的保护,配套建设排灌沟渠、蓄水池窖、沉沙池等坡面水系工程。对暂时没有进行改梯的坡耕地,采取建设植物篱措施。
(2)沟道防护。在沟道综合配置谷坊群和拦沙坝,进行多层拦蓄,防止沟道下切、沟岸扩张和沟头朔源侵蚀。同时辅以种植刺槐等植物,建立完整的沟道防护系统。
(3)水土保持林草。对现有荒山荒坡进行合理规划,主要开展生态建设。对陡坡耕地实施退耕,一部分植树种草,多品种搭配,乔灌草结合;一部分发展经济林和种草。
(4)疏溪固堤。在小流域内疏浚河道和沟道,加固河堤,提高防洪标准,减轻山洪灾害,保护沟边河滩的良田,促进山上坡耕地退耕,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5)治塘筑堰。对现有淤积严重的山塘进行清淤,疏通排灌沟渠,新建一部分塘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提高小流域的减沙率。
(6)加强矿山环境整治。对库区周边及上游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矿山企业进行限期关闭,对已造成污染破坏的矿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清理废渣堆、回填废矿坑矿洞、植树种草等方式,逐步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7)生态修复。采取封育管护、能源替代、舍饲养畜等措施,限制不合理的生产建设活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对现有的疏幼林地和轻度流失的荒山荒坡实行封育管护,落实管护人员,树立封禁标牌,开展疏林补植和网围栏建设。开展沼气池和省柴灶建设,实行多能互补,保护现有植被。建设圈舍,解决牲畜的安置问题,改变传统的牲畜放养方式。
表9:规划区水土流失治理措施表
内容 | 总 计 | 南阳市 | 洛阳市 | 三门峡市 | |
总治理面积(公顷) | 58149 | 43889 | 4548 | 9712 | |
坡面整治 | 坡改梯(公顷) | 1496﹒39 | 1165 | 26 | 305﹒39 |
蓄水池(口) | 899 | 880 | 19 | ||
排灌沟渠(千米) | 412﹒1 | 381﹒5 | 22﹒6 | 8 | |
沉沙凼(个) | 899 | 880 | 19 | ||
田间道路(千米) | 224﹒09 | 199﹒26 | 15﹒83 | 9 | |
植物篱(公顷) | 586 | 586 | |||
沟道工程 | 谷坊(座) | 575 | 445 | 50 | 80 |
拦沙坝(座) | 90 | 90 | |||
疏溪固堤(千米) | 72﹒29 | 41﹒19 | 19﹒13 | 11﹒97 | |
整治塘堰(座) | 49 | 49 | |||
水土保持 | 经济林(公顷) | 2475 | 1541 | 667 | 267 |
水土保持林(公顷) | 5587 | 5254 | 200 | 133 | |
生态修复 | 面积(公顷) | 48004﹒61 | 35343 | 3655 | 9006﹒61 |
管护人员(个) | 155 | 56 | 10 | 89 | |
补植苗木(万株) | 1851﹒04 | 1203 | 196 | 452﹒04 | |
围栏(千米) | 107﹒02 | 67﹒42 | 12 | 27﹒6 | |
碑牌(处) | 303 | 215 | 25 | 63 |
责任单位: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农业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畜牧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2.配套能力建设。
(1)水土保持监测。针对自动化监测和动态监测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对西峡县现有监测站点的监测设施与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持续开展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治理成效典型小流域遥感监测,进一步整合监测资源,健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完善水土流失动态数据库和监测服务应用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统一发布和信息共享。
(2)科技示范推广。结合已有水土保持科研成果,开展坡改梯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坡面径流调控利用技术、生态退化区植被快速修复技术、优良草种引进和推广种植技术、溪沟生物堤综合配置和建设技术、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和推广工作。
(3)湿地恢复与保护。在淅川县项目区设立示范区,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建设速生经济林、植草过滤带、表流湿地、景观生态林;设置保护界桩,种植湿生植物与水生植物,移植种子库;建设巡护步道、野外观测站等。淅川县项目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87平方公里。
3.项目实施计划。实施年限为3—5年。只有1个项目区的县按5年安排,多于1个项目区的县按3年考虑。责任单位: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科技厅、林业厅、南水北调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国家部署,发挥省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的协调和指导作用,及时研究重大问题,促进规划实施。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要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省政府与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签订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书。3市政府要将国家规划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相关县(市、区)、乡镇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并将干部政绩考核与水源保护目标任务挂钩,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和指导。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省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与省南水北调办共同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规划项目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负责规划项目省配套投资预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水利部门负责水土保持、入口排污口整治、省界水体水质监测、内源污染治理等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各类项目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环保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督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点源污染治理;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库周生态隔离项目及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林业工程实施;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相关项目管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生态补偿等工作;科技部门负责指导相关科技攻关及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将相关科研项目纳入省科技计划,争取列为国家科技项目;省南水北调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工作,督促规划任务和措施落实,做好规划实施进度统计、水质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健全法规政策,强化环保监管
协助国家研究制定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法规政策,明确水源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保护水源的责任和义务,规范水源区经济社会活动,做到依法保护水源。加大对水源区政府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水源区各项环保设施和相关生态环保建设,优先保障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争取国家制定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新增淹没区固体废弃物及卫生清理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防止新增淹没区内源污染。建立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省环保部门要会同省水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等部门尽快配合国家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要严格水源区内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和水土保持方案报批,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严格对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和开山毁林行为,从源头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对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及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控制网箱投饵养鱼,降低水库水体氮磷污染负荷。
完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加大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
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投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逐步建立水源保护长效机制。支持水源区各项环保设施和相关生态项目建设、运行管护,安排适当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市场规律的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逐步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在投资、价格、土地和税收等方面予以支持,通过采取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以及财政资金补助等措施,保障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
省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将本部门负责的水污染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改造、农村环境保护、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公益林补偿、水土保持、小水电代燃料、生态移民、尾矿库综合治理等中央专项资金,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适当向规划区倾斜。
(五)严格项目管理,发挥投资效益
深入做好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理论证建设内容、规模、工艺和标准,严格按规范设计,避免不切实际地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对前期工作不到位、建设条件不落实的项目,不得违规审批核准。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无主尾矿库污染治理、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中线渠首应急系统、科技示范推广、湿地恢复与保护等项目,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和实施主体,确保项目充分发挥环境效益。
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验收、运行及后评价管理制度,按轻重缓急合理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运行发挥效益。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六)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治理效果
落实规划项目配套工程和措施。结合城镇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按照产业政策,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实施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统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环库生态隔离带建设、水土保持等措施,综合控制面源污染。各级政府要完善项目实施配套政策,确保设施建成后正常运行。
加强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规划。加大支持力度,引导规划区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缓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加快受水区对水源区的对口协作工作。
(七)实行“河长制”,明确河流管理责任人
南阳、洛阳、三门峡市政府要建立两级“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为河流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所辖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负领导责任,牵头组织所辖河道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论证和实施,强化横向协调,落实长效管理。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所辖河段管理责任人。
(八)加强工业领域综合利用及清洁生产工作
以高能耗、高排放、污染重和资源消耗型行业为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及综合利用能力,加强工业大宗固体废弃物、污水及尾矿综合利用,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九)加强科研攻关,提供技术支撑
依靠科学技术解决水源区水质保护重大关键技术问题。通过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加强规划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亟需的科研攻关和技术成果集成示范工作。
(十)建立监测网络,鼓励公众参与
对流域环境状况和生态系统进行全方位监测和评价。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监测工作,完善监测体系,提高监测分析能力,促进监测信息共享;优化整合现有监测资源,科学合理建设监测网络和建立评价体系。做好常规监测工作,及时会商并发布信息;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促进污染物总量控制;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实施应急监测,为政府处理应急污染事件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公众自觉参与环保行动和环保监督,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倡导绿色文明,推行绿色消费。
附件: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表
2.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表
3.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表
4.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表
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表
6.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项目表
7.尾矿库治理项目表
8.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治理项目表
9.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表
10.水土保持项目表
附件1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表
序 | 市 | 项目名称 | 建 设 内 容 | 总投资 | 实施节点 |
1 | 南阳 | 淅川县污 | 建设香花镇、寺湾镇、盛湾镇、仓房 | 10905 | 2013年—2014年9月 |
2 | 南阳 | 西峡县污 | 建设双龙镇、丁河镇、米坪镇、军马河 | 11760 | 2013年—2014年9 |
3 | 南阳 | 内乡县污 | 建设西庙岗乡(桃溪镇)、瓦亭镇、乍 | 1710 | 2013年—2014年9月 |
4 | 南阳 | 邓州市污 | 建设彭桥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 570 | 2013年—2014年9月 |
5 | 三门峡 | 卢氏县污 | 建设朱阳关镇、双槐树乡、五里川镇、 | 3990 | 2013年—2014年9月 |
6 | 洛阳 | 栾川县污 | 建设冷水镇、三川镇、叫河乡污水处理 | 1995 | 2013年—2014年9月 |
合计 | 30930 |
附件2
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表
序 | 市 | 项目名称 | 建 设 内 容 | 总投资 | 实施节点 |
1 | 南阳 | 淅川县生 | 在荆紫关镇、上集镇、寺湾镇、西簧 | 13500 | 2013年—2014年9月 |
2 | 南阳 | 西峡县生 | 在丁河镇、西坪镇、回车镇、重阳乡、 | 13460 | |
3 | 南阳 | 邓州市生 | 在彭桥镇、杏山开发区建设垃圾处理设 | 2900 | |
4 | 南阳 | 内乡县生 | 在西庙岗乡(桃溪镇)、瓦亭镇、乍曲 | 1500 | |
5 | 洛阳 | 栾川县生 | 在冷水镇、三川镇、叫河乡建设垃圾处 | 2700 | |
6 | 三门峡 | 卢氏县生 | 在五里川镇、狮子坪乡、瓦窑沟乡、双 | 5700 | |
7 | 南阳 | 淅川县库 | 建设码头及垃圾处理设施1座,购进清 | 800 | |
合计 | 40560 |
附件3
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表




(注:工业点源污染防治项目和投资为初步匡算结果,实施过程中若实际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部分项目可暂不实施或作相应调整。)
附件4
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表

附件5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表

附件6
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项目表

附件7
尾矿库治理项目表

附件8
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治理项目表
序 | 市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实施节点 |
1 | 南阳 | 老灌河重污染河 | 老灌河淅川、西峡县城镇段重 | 4000 | 2013年—2014年9月 |
附件9
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表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 设 内 容 | 投资 | 实施节点 |
水环境监测 | 丹江口库区 | 改造和升级南阳市、淅川县、西峡县、栾川 | 6299 | 2013年— |
中线渠首水 | 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陶岔渠首建设具有饮用水水质全分析 | 8000 | 2013年— | |
合 计 | 14299 |
附件10
水土保持项目表
序号 | 市 | 县(市) | 项 目 区 | 治理面积 | 总投资 |
1 | 南阳 | 西峡 | 淇河上游 | 7002 | 2948 |
2 | 南阳 | 西峡 | 蛇尾河上游 | 7680 | 2727 |
3 | 南阳 | 淅川 | 淅水 | 4119 | 1860 |
4 | 南阳 | 淅川 | 周园 | 3898 | 1755 |
5 | 南阳 | 淅川 | 锁河 | 8056 | 3590 |
6 | 南阳 | 内乡 | 寺沟 | 4247 | 1885 |
7 | 南阳 | 内乡 | 泰山庙 | 5629 | 2512 |
8 | 南阳 | 邓州 | 杏山 | 2672 | 1186 |
9 | 洛阳 | 栾川 | 三川 | 1778 | 635 |
10 | 洛阳 | 栾川 | 三道沟 | 2770 | 917 |
11 | 三门峡 | 卢氏 | 淇河上游狮子坪 | 4000 | 1291 |
12 | 三门峡 | 卢氏 | 老灌河下游朱阳关 | 5712 | 2012 |
合计 | 12项 | 57563 | 23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