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发布人:hnskjt 发布日期:2013-12-27 文件号:豫财教〔2013〕415号
三门峡市、新乡市、温县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3〕77号)和《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1-2012年度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验收情况的通报》(豫科〔2013〕198号),现将已通过验收的2011、2012年度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3年“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2011、2012年度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预算表 2013年12月25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3〕77号)和《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1-2012年度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验收情况的通报》(豫科〔2013〕198号),现将已通过验收的2011、2012年度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3年“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2011、2012年度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预算表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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