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4〕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体育局和张志磊等51名同志的决定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体育局和张志磊等51名同志的决定
发文字号 豫政〔2014〕9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17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省体育局和张志磊等51名同志的
决  定

豫政〔2014〕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在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上,我省运动员、教练员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奋勇争先,获得金牌14.5枚、银牌7枚、铜牌18.5枚、总分1004分,奖牌数、总分均居全国第12位,为我省赢得了荣誉。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省体育局予以通报嘉奖,给张志磊、赵海军、郭耘菲、常静、张玥、马绽蕾、李新杰、敬亚莉、赵宝芳、马闪闪、王广甫、许小令、宁泽涛、周雨、李梦丽、马丽、蒋亭亭、吴陈禹、崔亚珍、代冰月、王莹、王玉、夏診卢育、李田、李亚婷、周方方、王雪婷、刘旭、张喆、毛一帆、雷佳慧、董佳宝、崔静雯、于志宇、孙洋洋、李亚楠等36名运动员和谷锦华、韩洪涛、崔沉义、王利伟、陈融雪、刘海科、吴继健、王鸽、李文茂、张洪、阚福林、彭晓东、张鹏、郑方德、门文峰等15名教练员各记一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省体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为榜样,锐意进取,争创一流,推动我省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月16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