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河南省高新区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对接活动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将高新区建设成全省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在科技部高新司的支持下,省科技厅将组织召开河南省高新区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对接活动,有效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洛阳、安阳、南阳、新乡5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顶山、焦作等16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国家大学科技园
      科技部高新司负责组织国家大学科技园与我省高新区的合作对接,27家拟参会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及简介详见参阅资料。
      二、合作对接内容
      本次合作对接包括高新区、企业两方面对接工作。请各高新区认真研究提出自己的合作对接需求,并积极组织动员区内企业参加对接活动。
      (一)高新区对接工作
      各高新区应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认真研究提出合作对接需求:
      1.高新区引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到我省高新区建设分园,或共建有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2.高新区围绕本区主导产业发展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共建公共研发平台、中试平台、技术服务平台、测试平台、信息平台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教育培训等机构;
      3.高新区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共同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4.引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即将毕业企业到我省高新区落户;
      5.积极引进国内一流的创新人才、研发团队;
      6.各高新区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其它合作事项。
      (二)企业层面
      企业应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研究提出合作对接需求:
      1.区内企业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共建企业研发中心、实验室、工程中心;
      2.区内企业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内在孵企业之间的合资、合作、兼并、重组;
      3.区内企业引进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4.区内企业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等;
      5.区内企业引进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6.区内企业与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之间的其它商务合作。
      三、工作安排
      4月份各高新区、企业提出合作对接需求,5月份高新区、企业与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前期沟通,拟于5月下旬举行合作对接。前期筹备工作安排如下:
      1.各高新区要明确主管领导、机构和人员负责筹备本次对接活动。请于4月20前将主管领导、机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省科技厅。
      2.各高新区要围绕本区的主导产业组织合作对接项目,每个高新区对接的主导产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4月20日前,各高新区将《河南省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需求信息表》(见附件2)报省科技厅。同时,为提高对接效率,请各高新区针对所提的合作意向,提供针对性的优惠政策、高新区简介等材料(可另附),于4月20前一并报送省科技厅。
      3、4月30日前,各高新区将辖区内企业填写的《河南省高新-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需求信息表》(见附件3)及《汇总表》(见附件4)统一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将商请科技部高新司征集参加对接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信息,及时在河南科技网发布,请高新区、企业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庆波
      联系电话:0371-65951169  
      电子邮箱:hnskjtgxc@126.com      附件:1.对接活动联系人员名单
      2.河南省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需求信息表(高新区填报)
      3.河南省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需求信息表(企业填报)
      4.企业合作信息汇总表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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