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4〕11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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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4〕113号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1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稳定
增长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4〕1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等文件精神,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加快培育我省外贸竞争新优势,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我省进出口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对外贸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3年我省进出口额近600亿美元,居中部第一位,外贸依存度首次超过10%。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能源、环境、劳动力等要素制约日益严重,传统的贸易发展方式难以持续。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是积极应对国际经贸格局重大变化、适应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和迫切要求,对促进我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发展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培育新兴产业与传统外贸转型升级双轮驱动,推动进出口从能源、资源、成本、数量扩张型向资金、技术、服务、质量效益型转化,加快形成我省外贸竞争新优势,不断提升外贸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三)加快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培育外贸新的核心增长极。围绕“建设大枢纽、发展大物流、培育大产业、形成大都市”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谋划增强铁路、公路和航空“集与散”功能,着力打造中部地区国际航空物流中心;以智能终端等电子信息产业为重点,着力打造高端制造业出口基地;充分发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出口加工区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的作用,推进郑欧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多线路开行。积极创建国家级进口贸易集聚区或示范区。加快形成外向型临空产业集群,培育我省外贸新的核心增长极。

  (四)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促进贸易方式多元化。支持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高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的比重;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完善外贸信息分析与甄别机制,力求信息真实、准确,提高交易安全性和成功率;认真研究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方式进出口货物所遇到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外汇收支、工商注册、统计等问题,完善相关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签订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协议,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五)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夯实外贸发展的产业基础。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选择产业特色明显、产业链条完整、外向度高的区域实施政策倾斜和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出口基地,夯实我省外贸发展的产业基础。着力抓好省级出口基地培育、建设和管理工作,支持省级出口基地申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加快培育市、县级出口基地,逐步形成省、市、县三级齐抓共管的出口基地发展新格局。推动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出口工业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促进产业提质增效。重点支持出口基地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科研院所以及外贸龙头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出口基地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到2020年,力争全省出口基地出口占比达到60%以上。

  (六)大力引进外向型项目,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和国内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依托我省产业基础、区位、要素及市场优势,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园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等为主要载体,瞄准高端装备制造、铝精深加工、电子电器、专业化工、汽车及零部件、新型建材、农产品深加工、轻纺等延伸产业链、补充完善产业链的龙头型、基地型项目,力争实现链式转移。通过引进嫁接,推动我省产业和产品由低端向高端、由粗放向集约、由配套向总装转变,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支持符合条件的省辖市增设新的综合保税区。全面落实重点联系制度,强化对引进外向型项目的跟踪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出口。

  (七)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继续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引导和支持传统的工贸、商贸企业采取重组兼并、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强强联合,培育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和国际标准制定能力的跨国集团;支持综合服务型外贸企业发展,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经营,引导上下游企业、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联合,努力增强外贸企业整体实力。稳定传统优势商品出口,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网络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支持企业培育国际知名品牌,鼓励企业采取收购、授权使用等形式推进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生产、质量、安全、环保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国际标准体系认证。到2020年,力争培育5家年出口超10亿美元、10家年出口超5亿美元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

  (八)大力开拓新兴国际市场,优化外贸发展空间布局。巩固并深度开发美国、欧盟、日韩、港澳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非洲、拉美、大洋洲、东盟、中亚、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不断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努力扩大我省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支持建立境外营销网络。以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境外品牌贸易中心为依托,有针对性地举办商品展示和贸易对接活动,引导我省企业到境外品牌贸易中心租赁柜台、仓库等销售商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融入全球供应链,在商品销售集中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境外商品展示中心、售后服务中心、专卖店等,建立全球营销网络。支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着力做好广交会、深交会、京交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国内国际性知名展博会的参会参展工作;根据企业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博会。到2020年,力争新兴市场贸易额占比达到40%以上。

  (九)积极扩大进口,不断增强外贸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功能。抓住当前国家鼓励进口的有利时机,切实用好国家和我省支持进口的政策措施,积极扩大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的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以及短缺资源等大宗商品进口,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缓解社会经济建设的资源环境压力,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提升居民消费水平。积极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多元化发展,鼓励企业用好国内、国际资源,在区域内设立进口分拔、物流配送中心,采购、分拨销售国外优质特色商品、高端消费品;加快建设郑州航空港国际网购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国内流通企业开展进口业务,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消费品,发展自营销售平台。加快肉类、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争取申报在郑州设粮食、药品进口口岸。积极组织进口货源,有效利用国际航空和郑欧班列回空运力扩大进口。

  (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促进服务、货物贸易平衡发展。顺应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信息化的变革趋势,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为契机,依托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各类开发区、产业集聚区,打造服务贸易功能性示范载体。健全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评价体系,培育认定一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积极支持郑州、洛阳申建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提升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软件开发外包及应用水平,推动在岸外包与离岸外包协调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具有“河南品牌”潜质的服务外包企业。扶持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主导产业的出口,支持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创意产品等新兴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推动软件、技术进出口,促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开展中医药领域服务贸易。建立省级跨部门服务贸易协作机制,统筹利用科技、文化、教育、旅游、金融等部门资源,加强服务贸易政策理论研究,加大重大问题协调力度,提升服务贸易管理水平。

  (十一)做大做强加工贸易,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积极探索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新模式,引导国家级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与沿海或港澳台地区合作建设承接产业转移专业特色园区,进一步扩大我省加工贸易规模。支持企业由单纯加工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内容扩展,延伸产业链、增值链,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支持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十二)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带动进出口发展。建立健全境外投资促进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对“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内外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等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支持企业采取绿地投资、企业并购等方式到境外投资,促进部分产业向境外转移,推动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建立生产加工装配基地和农业产业园区,带动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开展重大国际项目合作和工程承包,带动我省装备、材料、产品、标准、技术、服务“走出去”。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发资源,建立稳定的境外能源资源供应渠道,鼓励资源原材料回运进口,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品牌、技术和生产线等并购,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政策措施

  (十三)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中央促进外贸发展支持资金的争取力度。从2014年到2020年,省财政逐年扩大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主要用于支持引进外向型项目,加大出口产业基地和人才培训、信息咨询、贸易促进、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参加国内外展览展示,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各类认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等;支持外贸企业国际知名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技改和产品研发,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发展服务贸易,给予进口贴息,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等。

  (十四)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工作,全面推行“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工作法,积极推进全省通关一体化建设,实现航空口岸、铁路口岸、“无水港”与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之间“一站式”便捷通关;加强与沿海及边境口岸合作联动,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合作;切实推行24小时预约通关和“绿色”通道工作制度,方便企业报关报检,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全面落实海关对AA类和A类企业的便捷通关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及时上调管理类别;不断扩大通关便利措施的适用范围,对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减少自动进口许可货物种类,简化申领程序,缩短办理周期;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流通后,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再检验、检测。规范和减少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收费,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五)加快退税进度,优化出口退税服务。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继续优化纳税服务,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和网上预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全面施行出口退税限时办结制度,税务部门对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在有关电子信息及纸质单证齐全、审核未发现问题且不需要进行有关调查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十六)简化外汇管理程序,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通过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总量核查和分类管理,减少事前审批,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提供便利服务。

  大力推动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努力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鼓励涉外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积极推动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全面开展个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我省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进一步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流程,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十七)加强金融支持,改善融资服务。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有订单、有效益的进出口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外贸企业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汇率避险产品,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扩大贸易融资规模,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以及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扩大外汇储备委托贷款规模。认真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鼓励担保机构为外贸企业融资进行担保;全面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严禁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严禁违规收取服务费用,降低贸易融资成本。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尽早促成中国进出口银行入驻我省。加大外资银行引进力度,发挥其对我省外贸发展的支持作用。

  (十八)完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扩大信用保险支持范围。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增加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承保的国别限额。积极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增加出口信用保险规模,扩大覆盖面。发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作用,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扩大出口,省财政对小型微型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全额补贴。

   四、保障机制

  (十九)健全贸易摩擦预警及应对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产业安全数据库,对我省产业进行监测,指导产业和企业合理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完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对可能引起贸易摩擦的出口商品进行预警,为产业和企业应对贸易摩擦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建立反垄断工作机制,反映企业集中事项的诉求;不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机制,利用WTO(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做好贸易摩擦应对和贸易争端解决工作,努力降低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影响。加强对我省“走出去”企业应对国外反垄断审查或诉讼的培训和指导,为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对WTO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充分利用WTO规则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二十)完善进出口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二十一)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财贸、税贸、关贸、检贸、汇贸、银贸、信贸等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高效协调的协作机制,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促进外贸发展的合力。

  (二十二)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预警、组织、协调能力,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防止恶性竞争,努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逐步建立外贸企业信用记录数据库,惩戒失信,打击欺诈,促进外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研究出台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措施,把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作为提升本地国际影响力、化解过剩产能、拉动社会就业的重要工作来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促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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