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发布人:zj 发布日期:2014-12-27 文件号:豫财教〔2014〕376号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4〕82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4〕62号),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第二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下达给你们,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对于企业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不预先确定财政补助经费总额度,由企业根据项目计划任务先行投入和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立项后,省财政给予启动经费,项目计划完成经验收后,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给予后补助。
对于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省财政采取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即:项目立项后核定预算,并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经费。本次经费下达后,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核定项目总预算控制数,并按进度拨付资金。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使用“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系统”进行经费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科条〔2014〕1号)要求,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系统完成项目预算编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监督检查全过程管理的信息上报工作。
附件:1、2014年第二批重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014年第二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费预算明 细表
2014年12月27日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4〕82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4〕62号),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第二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费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下达给你们,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对于企业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不预先确定财政补助经费总额度,由企业根据项目计划任务先行投入和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立项后,省财政给予启动经费,项目计划完成经验收后,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给予后补助。
对于高校、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省财政采取前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即:项目立项后核定预算,并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经费。本次经费下达后,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核定项目总预算控制数,并按进度拨付资金。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2〕434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使用“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系统”进行经费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科条〔2014〕1号)要求,通过河南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系统完成项目预算编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监督检查全过程管理的信息上报工作。
附件:1、2014年第二批重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014年第二批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经费预算明 细表
201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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