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圩就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召集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
一、《通知》发布后,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1997年,针对经济转轨时期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三乱”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办发[1997]14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办公室,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2008年以后国务院明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文件印发以来,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种违规收费问题大幅减少。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企业负担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是违规收费和摊派问题时有发生,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增多,垄断领域和中介组织收费不合理,部分企业对收费政策缺乏了解等。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素成本上升的形势下,这些问题对企业带来的压力更加凸显,如不妥善解决,势必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大局。因此,需要采取措施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李克强、张高丽、马凯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调查涉企乱收费问题,抓紧清理,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就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实质性支持和清理不合理收费等问题研究提出意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提出“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以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为切入点,研究起草了《通知》并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发布。
二、《通知》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通知》是党中央、国务院自1997年出台《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后,在新形势下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部署。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从制度上杜绝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通知》的主要目标:一是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加快形成权力清单制度;二是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帮助企业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明明白白缴费;三是发挥全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四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稳定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三、《通知》提出要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主要考虑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清单制度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4月25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也强调,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所谓清单制度,是一种国际通行的以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等为依据,最大限度减少和规范政府管理的行政管理方式,体现法治的基本精神,即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通知》强调要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也是推动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目录清单,清单之内的涉企收费,逐步减少项目数量;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四、《通知》提出,要从严审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相比过去,“严”在什么地方?
《通知》提出,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相比过去,一是设立依据更加严格,必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政策文件不能作为涉企收费基金设立依据;二是审批权限更加严格,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要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无权擅自设立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级财政、价格等部门要不断完善对涉企收费的管理,加强收费管理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完善收费票据和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
五、一些中介机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企业对此反映强烈,《通知》对规范此项工作有何规定?

针对中介机构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问题,《通知》提出了切实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的措施,核心内容就是要切开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收费的联系。首先,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项目,最大限度减少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其次,各地区、各部门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同时,要将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同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第三,对个别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前置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第四,要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严禁其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曝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六、《通知》提出要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通知》提出,要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核心是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进一步清理、整合规范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结合部门职能调整,合并在不同部门分别设立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公共财政制度要求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的税种。同时,要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减免措施,将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此外,还要加强涉企收费政策的宣传评估,鼓励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切实增强收费政策的针对性、时效性;要研究完善保护企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通知》发布后,下一步要怎样抓好后续落实工作?
改革贵在行动、重在落实。下一步,联席会议将组织成员单位,切实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的作用以及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作用,抓好《通知》各项政策落实工作。一是按照职责分工,把《通知》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分解,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的事项,落实责任。重点是细化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常态化地公示全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二是及时动员部署。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宣传解读。举办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组织专家、媒体对《通知》进行深度解读,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举办政策宣传周。四是开展监督检查。组成工作组进行督查,督促各地区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治理。五是加强跟踪评估。将涉企收费作为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择机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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