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报送创新基金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的通知》、《关于填报2014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监理工作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的要求,各地方监理单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2014年度须填报年报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为:已经立项并签订合同且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时间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15年1月30日前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提交至地方监理单位,同时将相关附件(如:销售凭证、各类证书复印件等)报送地方监理单位;地方监理单位对数据进行审核后,填写项目监理意见,于2月5日前在网络工作系统上提交监理意见并报送监理纸质材料。对建议终止的项目需填写终止原因并报送项目终止文件。
二、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一)辖区内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2015年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及工作建议等;(二)创新基金总体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成效及典型案例,对创新基金、省创新资金工作的建议等。创新基金工作典型案例重点选取在组织方式或商业模式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或项目、节能减排、健康服务、新型城镇化等方面有显著进展或突出贡献的项目或项目群,每个单位择优选取1-2个案例,每个案例1000字左右。
时间要求: 2015年2月5日前,工作总结电子版报送科技厅中小企业办工作邮箱,纸件加盖公章后邮寄到科技厅中小企业办。 联系人:高俊 张卫风
联系电话:0371-65955158、86561672
电子邮箱:hnscxzj@126.com
材料报送地点: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2号楼8楼 附件:创新基金监理项目清单
2015年1月16日
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和总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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