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明电〔2015〕8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中办、国办1号文件,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堵塞漏洞,排除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1月19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主要领导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5〕1号) 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厅决定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在省政府、省安委会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大督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增强全领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管理责任的落实,切实将省政府、省安委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实现全省工业行业安全形势的稳定向好。二、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大检查内容要求组织好本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重点是全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政府职责分工所直接监管、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二)检查内容:1.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办、国办1号文件,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工作落实情况等。2.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3.加强直接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厅属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三、大检查的实施步骤此次安全大检查、大督查自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采取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单位全面自查、部门检查、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省安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出的安排部署,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并于1月22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处)。(二)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阶段:2月20日前,各类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制订具体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检查。要组织对本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企事业单位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重大隐患,相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加强监控,并按“五定”(定措施、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预案)原则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要将安全大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负责监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督导检查。(三)督查检查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由相关业务处室参加的督导检查组,对本系统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于3月31日之前,完成对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安全生产督查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总结回顾阶段:为巩固安全大检查成果,确保取得实效,3月31日至4月30日,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回顾。主要针对在督导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是否治理到位进行检查回顾;检查相关责任单位是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到位,隐患和问题是否及时得到解决。四、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工作重大意义,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按照省安委会的有关要求,省厅成立以聂春山副厅长为组长,厅有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大检查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迅速将本通知以及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彻底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具体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真正做到不留死角。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督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不走过场,绝不能应付了事。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通过此次大检查,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生产经营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三)标本兼治,完善机制。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各督导检查工作组要将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企业和当地政府通报,并认真做好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督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检查期间实行安全大检查情况半月报制度,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每月12日和28日向省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大检查结束后,于4月底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省厅。联 系 人:鲍建生  付艳  0371—65509821电子邮箱:gxtaq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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